大佬他怀了野狗崽[重生](148)
郑秋白自打怀孕之后,也不再是先前那么无欲无求的德行了,不过这肯定是激素影响,食色性也,是正常的状态,而作为孩子的爸爸,霍峋有义务帮他解决这些困扰。
修理漏水的地方,霍师傅很在行。
霍峋将车停进一棵已经被枝条拉歪脖子的柳树下,关闭车灯那一刻,郑秋白已经从善如流地靠了过去,像个要吸阳气的妖精似的,点点自己的唇,勾引霍少爷吻他。
憋着火气想要发作的霍少爷那能上钩吗?
当然不能,他只是觉得,封住郑蝴蝶的嘴巴,罚对方几分钟呼吸不畅,也是一种惩罚。
要说穿宽松的运动着装还有一点好处,那就是脱衣服方便,这大裤衩可比那暗藏好几个安全扣和拉链的西裤方便拆卸多了,郑秋白两条格外优越的长腿,在暗色的夜里,白的简直发光。
只是关键时刻,霍峋一把抓住了自己的裤腰,紧紧的,“不行。”
“你不行了?”郑爷居高临下,闻言大惊,视线忍不住下垂,熟悉的巨大叫他松了一口气,“这不是好好的?”
霍少爷生气了,别扭地转了转腰,用喝了两吨醋的腔调问:“你是怎么知道这种地方的?”
是这辈子和别人来过?还是上辈子和叶静潭来过?
这有了两辈子的记忆,霍峋吃醋都直接来双份儿的,心眼子小的够呛,也是洁癖发作,他不乐意和郑蝴蝶去带着别人记忆的地方。
“我十来岁就搬到燕城了,知道这个公园有什么问题吗?”郑爷伸手,把霍峋糅杂不甘和怨念的脸摆正,“你是觉得,我和别人来过?”
霍峋不吭声了,不过那黑沉沉的瞳仁里可写满了不高兴。
郑爷气得有点想笑,但还是耐心道:“霍峋,我对别人,没有对你这么热衷。”
“所以放心吧,这么刺激的事情,我也是第一次干。”郑秋白对着霍峋的耳廓轻轻吹气,撩拨男人的手段,他真是手到擒来。
郑秋白本意是速战速决,家里还有个孩子,太晚回家不放心。
只是霍峋憋了太久又被郑蝴蝶撩拨大劲儿了,那真是大显神威。
最终两个人到家时,都快凌晨两点了,郑秋白还是被霍峋背进家门的,还好郑星星睡的沉没有被吵醒,不然郑爷真就要丢人丢个大的了。
两人简单洗漱完上床休息时,霍峋相当殷勤地为郑蝴蝶揉刚刚在车上有点抽筋的小腿和酸麻的腰。
郑秋白被他揉搓的昏昏欲睡,背过身慵懒地蜷在被子里,只露出一截白生生的小腿放在霍峋的腰间。
就这个温馨又安静的节骨眼儿上,认真做技师的霍少爷看准时机,“你觉得我们换个房子怎么样?”
“嗯?”郑秋白是真的困了,他现在的生物钟健康且准时,这个时间点,他的脑袋都要不转了。
“这房子有点小,隔音也不好,总不能以后每次都躲出去吧。”霍峋耳朵红红,刺激的环节他也喜欢,但也不能次次都这样。
否则他和郑秋白估计会成为燕城老公园又一都市传闻。
“嗯——”
“换个大点的房子,到时候宝宝生下来,如果请保洁和育婴师也有地方住。”
“嗯——”
“你同意了?”霍峋惊喜地攥住郑蝴蝶的小腿。
回应霍峋的是一串平稳的呼吸声,对霍少爷吃饱就扔的郑爷抱着肚子已经彻底睡去见周公了。
第二天郑秋白起晚了些,他坐在床上醒神的时候,霍峋已经和郑星星一起把家里彻彻底底大扫除了一番,明面上和角落里的灰尘都被清扫一空。霍峋还把郑秋白堆积在杂物间的过期报纸和杂志归整出来,给了楼下收废品的大爷,在杂物间给郑星星腾了点放书和行李箱的地方。
郑爷喝过清晨第一杯温水,隐约记得霍峋昨天晚上和他商量了什么事,但那时候太困了,他记得不真切了。
下床行走的郑秋白大腿根有点疼,没走两步,就扶着腰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
霍峋立马端着水杯跟到客厅,又从桌子下面掏出营养剂,餐前吃的按剂量放到郑秋白嘴边,“张嘴。”
“咳,我自己来。”
这种被当成残废的照顾,郑爷当然要抗争,而且家里还有孩子呢,让孩子看到他哥哥好似一个废人一般连吃药都不能自理,像什么样子?
霍峋不听,“你不知道该吃几个,也不知道哪个是餐前吃的,快张嘴。”
郑爷:……
“哥哥,这是你的早餐。”郑星星同样体贴,从厨房的灶台上把温过一遍的豆沙包和鸡蛋羹用托盘端了出来,放到了郑秋白面前的茶几上,都不用郑爷挪屁股到餐桌前。
一大一小将郑秋白挤在沙发中间,郑爷硬着头皮道:“……谢谢。”
看样子,郑星星并不觉得照顾哥哥有什么问题,他甚至还想和霍峋竞争上岗。
“哥哥快尝尝豆沙包,是昨天晚上我包的,早上刚蒸出来。”
郑星星一个小小孩,不仅会做菜,还很会做面点。
他蒸的馒头和包子,就跟外面早餐店卖的一般白嫩松软,里面的内馅也绵密香甜,红豆沙不腻,能咀嚼到颗粒感,是郑秋白喜欢的口感。
郑爷一口气吃了三个,胃口实在是好,霍峋还不忘给他适时送一口海参蛋羹,甜咸搭配着解腻。
见郑秋白吃的多,郑星星笑了,“我还会做糖饼,红糖包,哥哥喜欢吃,我就多做一些,冻在冰箱里,早上吃的时候,拿出来蒸一下就好。”
郑秋白赶紧拒绝,他把郑星星养在身边,可不是为了把这个孩子培养成一个厨子,也不是为了把自己喂成一个胖子。
“星星,你如果在家无聊,就出去玩玩,四处逛一逛。”不要总琢磨菜谱或者闷头看书。
郑星星这个年纪本来也就该是在外边四处撒野的岁数。
郑秋白每天都要去上班,周末还要去监督烟酒店的装修布局,实在是没时间带孩子出去野,再说他的身体也不适合在大夏天里四处又跑又颠的。
“我不在家,你想去哪,就让霍峋哥哥带你去。”
“我在家就挺好的。”郑星星笑笑,他一点也不想和霍峋出去玩,“我喜欢在家做菜,哥哥。”
郑爷头疼,这话他不信,先前叶聿风可说过,郑星星跟着他去游乐场时,表现得可开心可开心了。
郑秋白只能一个电话把叶聿风叫来带孩子,叶少爷现在也是小小的项目经理了,按理说很忙的,不过,谁让他现在是叶家未来独一无二的继承人。
赵淑梅又想着,花点钱让叶聿风再去商学院读书进修一下,谁叫这孙子需要深造的不单单是商业头脑,还有为人处世的心眼子和情商。
要说这商场上的事情,可以高薪聘请专业的人来把控,但作为董事长,要掌握一整个集团,没有情商和城府是万万不行的。
“可我压根儿不想去读书啊!”
在港湾靠建校费读两年硕士,都快把叶聿风读死了,他好不容易脱离苦海啊!
虽然上班忙起来累点儿,但至少没有导师课题deadline那么折磨人!
“放你去读书,是为你好。”
郑秋白能理解赵淑梅,叶聿风在专业能力上实在是不成器,就跟地主家的傻儿子似的。
眼下叶静潭没戏了,这小子那好不容易升起的危机感又烟消云散了,立人集团交到他手上,实在是难以保证未来。
霍峋哼声,“这也不是去读书就能解决的问题。”要他说,叶聿风才是天生的金玉蛋,无需努力,自有人养,且一看,就没有太多搞事业的头脑。
“哼,不带这么损人的。”叶少爷可怜巴巴,一把攥住郑爷的手,“哥哥,我愿意帮你带一辈子的孩子,你就来公司上班吧,求求你了!实在不行,董事长也你来当!”
“我不要。”郑秋白拒绝。
“哥哥哥哥哥哥!”叶少爷只有求人的时候,才会像一只抱窝的母鸡般咯咯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