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痕下(38)
“特烦遇上不爱干净的人,夏天一热室内全是他身上的恶臭,一用力还能给他皮肤搓出泥,我差点以为我是搓澡师傅。”当时恶心,隋辛驰现在回想只是感到荒谬和可笑。
晏山双手交叉抱住胸口,皱眉说:“我要吐了,你们别说了。”
温小妮说:“虽说纹身是混混干的事是刻板印象,但目前来纹身的人混混多也是事实,所以能碰上好多没素质的人。许多人觉得纹身师一天就是花天酒地,私生活混乱,拜托,我除了扎人就是在画稿,别人休假我还是在扎人,能有多少时间玩乐,所以谈恋爱都找同行。隋辛驰,你是不是就没时间陪应淮?”
晏山的眼皮轻微地颤动了一下,喉咙紧缩,让他不自觉发出咳嗽声,听见应淮的名字成为了应激的反应,他又为自己无法克制的声音感到羞耻。
隋辛驰的朋友都知道应淮,提起他是那么轻巧,隋辛驰的男朋友应淮,这像是警示。他没有再看隋辛驰,而隋辛驰也没有回答温小妮,他只看表说该回去吃饭,温小妮说你要不要留在店里吃饭,他回答说不了。走出门才发现手里还拿着店里的水杯,也不再想进去归还了。
第34章 疯狂点
老余喝醉酒,一剪刀把头发剪成老鼠啃过的样式。他在一地黑色长发中酣然入睡,晏山第一个下楼,还没开灯,差点以为又进入命案现场,凄凉地叫了一声,把老余吓醒,慌张地四顾,造型像一个被炮轰过的人,一截截长发如同黑色的爬虫,被风推着蠕动。
老余哭丧着脸,手臂盲目地向外刨伸,把头发拢到心口,珍视地凝望脱离宿主后、好像失去光泽的断发,并懊悔地憎恨那把剪刀,显然它并不锋利,因为老余的发尾现在像一把锯齿。
晏山说你幸好只是剪掉自己的头发,而不是去剪自己的耳朵,或者别人的耳朵,那样会血流如注,请和酒精保持较为健康的关系,否则下次你醒来的地方会是看守所。
于是老余决定把库存的酒卖完,就让飞岛歇业。其实飞岛那地方本身就没怎么盈利,又不是为了卖酒,还得添音乐设备进去,飞岛存在的意义是摇滚乐的一个中转站,通常是不知名乐队在这里唱几首歌,就要流浪到下个城市去。飞岛,老余的摇滚乌托邦。反正老余是一个实打实的富二代,富得能让他的儿子变成准富三代,他有一个在北京读国际小学的儿子,前妻正预备带他移民美国。
无所谓。老余说,就算前妻带儿子移民到火星也可以,反正那小子现在叫一个蓝眼珠的男人“daddy”,听起来比“爸爸”亲密太多。听说那人是个律师,发际线都后移到头顶上了。不过这是老余愤恨后的夸张说辞。
好吧,老余只能骑上他的电驴,在古城转悠,找到一家理发店,将他的头发卖了几百块钱,回来请大家吃烤肉。
饭后他为他的头发举行一场小型葬礼,要求每个人低头默哀十秒钟,晏山想掀翻桌子,但觉得烤盘太重,最后还是礼貌而同情地说:“老余,我感觉你的精神不正常,需要去医院。”
飞岛即将短暂歇业,要清酒,反倒成为痛快喝酒的借口,人也比平时多,他们只在二楼的角落找到位置。
自从老余被最挚爱的姑娘遗弃后,他就开始留长发,姑娘当时迷恋长发男人。当然那个姑娘就是他的前妻,曾经是一个乐队的主唱,有一副奇特的嗓子,唱腔独一无二,像用一根尖针在心上轻轻刺挠,初次听让人不禁起鸡皮疙瘩,第二次听觉得可以忍受,再听那就着魔了,老余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老余和曾经心爱的姑娘做过最疯狂的事是私奔,他们跑到了漠河,花钱买了一张漠河舞厅的门票,相拥跳了几个小时的舞,那是一个具有时代特征的怀旧地方,头顶彩色的灯球使对方的脸碎成彩块。他们决心舍弃各自的家庭,完全的赤裸,完全的初生,睡在破旧旅馆发霉的床上谈未来,畅想如何偷渡到俄罗斯,冰天雪地里与熊搏斗,说到最后疯狂傻笑。第七天,在钞票花完的边缘,他们决定返回北京,父母同意了他们的爱情,同时也笃定结局不会完美。
“即使我不想承认,但为什么很多时候父母对爱情的判断会成真?这是不是他们有诅咒的技能。”
此时的老余接近于光头,他用电动剃须刀将剩余的头发全部铲除,早该连根拔起了。太平洋毕竟太宽广了,酒后剪掉头发不过是预兆。
晏山说:“所以你才这么宝贝你的头发,老余,你是一个痴情的人。”
“它代表了我曾经付出的真心。”
“真心用说的会稍显廉价,最好的办法是自我消化。”
老余问:“你没有为爱情做过疯狂的事情吗?看起来你像是一个随心所欲、干过不少疯狂事情的人。”
晏山陷入思索。老余说的没错,他干过许多疯狂的事。坐三十多个小时的硬座,因为邻座大叔将漆黑恶臭的脚放上他的腿并美美入睡,晏山选择直接下车,在完全陌生的城市游荡,此前他从未听说过此地,他连本地人的方言都听不懂。再随便买张汽车票,搭客车去不知名的地方,司机走神,车差点开到悬崖底下去,被一棵树截住了,他跳下车,骂了司机一句“傻逼”。说来怪,那时没觉得害怕,坐在悬崖边上抽了一支烟,将烟头扔下悬崖,本来他可能也要变成这支烟。继续靠一双脚走到目的地,发现这是个没人的小镇,死气缠绕,他无事可干,又觉得让他险些丧失生命的地方不能白来,就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一张电影票,在只有一个影厅的电影院包场看了一部极其糟糕的电影。
但为了爱情?似乎没有过。晏山竟然在爱情中变成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好像恪尽职守的企业老员工,不期望任何错误产生,以免被时代淘汰。
他摇头,老余震惊地来与他碰杯,说:“不是吧,我记得你快三十了。”
“这是说我老了?”
“狗屁,男人三十还是一支花,你还有许多年可以年轻放肆,”老余的手搭在晏山肩上,“要为爱情做点疯狂的事。”
晏山不以为然:“四十岁就没有疯狂的权利了?”
“就算七十岁也有,只是很难找到陪你一起疯的人,况且心境总该发生变化了。”
老余的话中暗含一种深层的启示,并非他存心,是晏山自我的转化,把单纯的话附上另一层含义。他像睡醒了那般挺直了背,在最后一口酒液在胃里缓缓发热时,他忍不住问:“你和你前妻在一起的时候,有没有喜欢过别人?”
老余不犹豫地回答:“没有,我个人是没办法同时爱上两个人的,爱一个人已经是很耗费精力的事情。虽然我太多朋友游走于几个人之间,他们把一切发生过性关系的都称为爱情,苦恼究竟爱这个多些,还是爱那个多些,这些人普遍道德底线很低,遵从的生活原则不过是快乐。”
“只爱一个人听来是件俗气的事,用现在的眼光看,几乎不可思议。”
老余神秘地挑眼,笑道:“你出轨了?”
这个词语是一击重锤,敲在晏山耳边,有一阵长久的回音。
“没有。”
“那就是快了。”老余的语气是玩笑的,似乎他认为出轨不是很大的事,难道如此稀松平常吗?因为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出轨,这就可以被谅解?人心浮动又那么不受控,专一才是强人所难,是违背人的天性的。
可理智毕竟是强大的,控制住想去吻一个人、拥抱他、说不道德的话。但没法让心不向着他靠拢,眼睛不去看他,诚实的眼只会看想看的,只有那一刻才会亮起来,生命美满地流动。
晏山慌张起来,简直不该问老余这些问题,问出来不就是想要得到一个正大光明的理由,他的脸应该浅红了,羞耻的、惭愧的,他甚至开始斥责自我。
晏山说:“我以前有个闹翻的朋友,她喜欢在背后说人坏话,几乎我们这一圈朋友都被她骂了个遍,包括她认识十几年的发小,甚至也有认识几天的朋友,骂得都很难听,无一幸免。但她没怎么骂我,唯一说我的话是什么,你猜一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