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穿越异世娶夫郎 上(264)
第135章
沈鸟鸟也不臊,拿手呼啦啦扯下来就往嘴里塞,后头嫌嗦着费劲,他左手直接上,筷子一夹到嘴里,他立马用手把挂空中的那部分抓了塞嘴里。
旁边那汉子正巧的也刚吃到第三碗半,如此,两人可以说是同一时间开吃。
一大一小,两人暗暗较劲一样,一边猛嗦面,一边侧着头面色不善的看着对方。
似乎在比赛谁吃得又快又多,这种拼了劲儿般的比赛,看得人格外的激动。
底下好些人没忍住,学着白子慕,说:“小兔崽子加油啊!干他,干他。”
“老黎,快啊!那孩子要超你了,他已经干完一碗了,你快些啊!输给个小娃头,以后你怎么混啊!”
老黎是想快也快不了,毕竟这粉刚出锅,还辣,而且油多了还很烫,那孩子有人帮他吹,他又没有。
阿瓜和另外三个小二端着个大托盘站在台上,上头搁了好几碗粉,参赛的百姓每人跟前桌上都摆着三碗粉,一吃完他们就过去换。
沈鸟鸟捧着个碗在吃,旁边还搁着两碗,蒋小一拿筷子不停的搅着碗里的面,还吹了吹,想着凉了,等下沈鸟鸟吃起来就不烫了。
沈鸟鸟不用吹,吃的就快了,但他到底是嘴小,干了两碗他就干不动了,立马噘着嘴喊起来:“召唤大哥,召唤大哥。”
蒋小一早就准备好了,这会立马接替他。
台下百姓怔了一下。
啊!换白掌柜他夫郎上场了?
那也没事,上次白掌柜他岳父上,就干了三碗,先头也有几妇人和夫郎上过台,不过不得行,也只两碗就干不动了,这白掌柜他夫郎看着个头正常,也不大,应该也就两碗就得下来了。
这种比赛,未出阁的姑娘哥儿不好参加,怕吃多了,传出去不好听,以后难找夫家,面子也薄,不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吃东西,但成了婚的,那就是没什么顾忌了,大家也不觉得有什么。
大周百姓虽然在某些事上,思想依旧封建,但不是什么贵人家的妇人、夫郎,就没有什么不宜抛头露面之说,街上卖菜卖蛋的,就多是妇人和夫郎,连着未成婚的也有,因此蒋小一上台,此事大家并未觉得出格。
老黎也是个厉害,沈鸟鸟几乎是刚放下碗,他紧随其后把第六碗也吃完了。
看他那状态,再来两三碗应该是不成问题。
大家又看向蒋小一。
虽说是个哥儿,没得汉子厉害,但真吃起来,两三碗估计也能吃得完。
这两人,有望冲那一等奖。
但这比赛有规则,要是都干了九碗,那快者赢。
慢者直接掉下品。
也就是说,即使两人都吃了九碗,但要是蒋小一快,那他拿的是一等奖,老黎只能拿二等。
蒋小一和老黎明显也知道,因此这会儿,两人吃得格外的快。
到最后,两人同时拿过第九碗。
看他们两人速度相当,你追我赶,旗鼓相当,台下百姓是看得肾上素飙升,只觉刺激精彩又热血沸腾。
白子慕攥紧拳头,给蒋小一打气道:“夫郎加油,夫郎加油。”
百姓看得好激动,也大喊大叫起来:“老黎撑住啊!”
“哎呦我的娘啊!这蒋哥儿那速度也当真是太厉害了。”
“他上台那会儿我就知道白掌柜这夫郎是个能的了。”
“咋的说?”
“人说虎父无犬子,你看那三个小子嗦粉那个劲,就该知道他们这老大哥怕是也不得了。”
“此话有理。”
“不行不行,我感觉好激动啊。”
明明只吃个面,却被蒋小一和老黎搞得跟打仗一样。
白子慕吼得厉害,蒋小二几个也跟着,大喊大叫的,简直是群魔乱舞。
福来客栈外头一时间闹哄哄的,远远的都能听得见,场面是热闹非凡。
老黎再厉害,也厉害不过蒋小一,他本就吃了好几碗,肚子已经很涨了,第九碗刚过半,他速度明显是就慢了下来。
蒋小一两腮鼓鼓的,这才第三碗,但他也没觉有多饱。
以前农忙赶着去地里割庄稼,那时候蒋小三还小,他不放心留他一个人在地里看稻谷,怕早上割的被人偷了去,他天不亮就起来,把早饭午饭全做好了才开始下地,中午回来野菜粥凉了,他呼啦啦一顿灌,就又跑地里去干活,收玉米的时候也这样,因此吃饭的速度也算得快。
老黎压根就不是他的对手,最后败下阵来。
蒋小一先头怕胖,都不敢多吃,天天的饿肚子,今儿……
他把剩下三碗干完了,还意犹未尽。
白子慕也高兴,毕竟夫夫一体,夫郎赚了,就是他赚了,他铜锣一敲,高兴得直喊:“挑战成功,挑战成功。”
“夫君,我赢了。”蒋小一眼睛亮晶晶。见白子慕轻轻的勾了勾唇,给他竖了个大拇指,他又更美了。
蒋小二三个小家伙激动得直接举着手跳起来,一想到那五百文,怎么都控制不住,三人开始转圈圈,然后一通乱喊乱叫。
“五百文,五百文……”
“发财了,发财了……”
底下众人也跟着乐。
五百文都是铜板,白子慕特意用红绳串了起来,三串一百,一串两百,那大串被他挂在了蒋小一的脖子上,剩下三串则是挂给蒋小二几人。
“恭喜我们的挑战者,来,说说你们的获奖感言……”
不知道蒋小一和三个小家伙说了什么,百姓们又大笑起来。
这比赛持续了快一个时辰,结束时大家还有些意犹未尽的散去。
下了台,蒋小二几人把挂脖子上的铜板递给了蒋小一,让他帮忙保管,晚上回去再换吃的。
几个孩子脸油得要命,蒋小一正一一给他们擦干净,前头传来呦呵声。
“糖葫芦,卖糖葫芦咧!”
方才吃多了,油汪汪的,正好有些腻,蒋小二道:“大哥,我想吃糖葫芦。”
“小三也想。”
蒋小一也不吝啬,刚拿了银子给他们,蒋父就喊了——原来是街头那边的私塾下学了,这会好几个妇人领着孩子过来,又是饭点,白子慕也忙,见蒋小三跑去端碗筷,沈鸟鸟便主动拿了银子:“那鸟鸟去买。”
那呦呵声就从街头那边传过来,加上白子慕在孩子身上留了味,蒋小一也不怕他丢了:“也行,买好了就回来,不要乱跑。”
“嗯,鸟鸟知道。”
看比赛的众人早已散去,街上已经不拥堵了,赵云澜却是没出声让下人赶路。
他目光落在沈鸟鸟身上,一瞬不瞬,几近贪婪。
见到沈鸟鸟第一眼的时候,他心里升起一簇小火花,欲烧欲烈,那一瞬间,他真的以为是上天念着他,不忍见他可怜,终于让他找着孩子了。
刚想不顾一切朝他过去时,沈鸟鸟那声父亲,却让赵云澜穆然清醒了过来。
在外头找沈鸟鸟的那段时间里,他也曾看见过几孩子长得同沈鸟鸟有些像,当时他疯了一样,大喜过望的冲过去……
可他们只是像,却并不是他的孩子。
沈鸟鸟胆怯,性子腼腆,他要是在,今儿这么多人,他绝不会是这么个模样,他应该会怕得直低脑袋,甚至可能还会躲起来。
而且以前见了沈正阳,他喊父亲,那声儿小得要命,母蚊子叫的都要比他大声,哪里会像着那孩子一样,那声喊,说句中气十足都不为过,要是搁近点,怕是耳屎都得喷出来。
世人常说,化成灰都认识,可这话到底是夸大。
大多数人都是‘久别重逢不相识’,这话意思是很亲近的人在长期分别之后再次见面,却互相不认识对方。
沈鸟鸟如今胖了,模样难免的会有些变化,可依稀有过去的影子。
赵云澜一见他那模样,就觉得那是他的孩子,可后头越看,越觉得他又认错人了。
沈鸟鸟如今不只模样变了些,性格、举止可以说是同着以前判若两人。
以前的沈鸟鸟怕人,安静,胆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