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奈娶了小夫郎后(94)
见安哥儿还蹲在小推车前逗云哥儿,秦劲就又道:“安哥儿,你带着云哥儿往后站站,一会儿客人多了,别吓着云哥儿。”
安哥儿应了声好,笑盈盈的对云哥儿道:“云哥儿,抓好小饼干,叔叔要推着你往旁边挪一下哦。”
“好~”云哥儿软软点头,小手牢牢的捂住腿上的油纸包,防止饼干撒出来。
安哥儿便起身从谷南手里接过小推车,推着云哥儿往摊子后走,谷栋忙跟上去,小声问:“昨个儿的物件,你可喜欢?”
安哥儿一顿,随后轻轻点头。
谷栋立马笑了:“银楼里的那些银首饰,便宜的太俗,贵的买不起,我思来想去,还是觉得银锭更能表心意。”
“……”
想起叶妙偶尔戴的那根如意祥云银簪,他无语道:“是我配不上那些首饰。”
妙哥儿戴上可好看了,别说是秦劲,就连他这个同性,第一次瞧见戴着银簪的妙哥儿,也被惊艳的愣了片刻。
谷栋闻言,下意识扭头看向他。
只看脸的话,安哥儿其实挺好看,鼻子有些挺,睫毛也不短,再看看那唇,大冬天的,一般的农户嘴唇都会干裂发白,可安哥儿的却是润润的,应是涂抹了口脂……
“咳!”
跟在两人身后的谷南,不得不出声将谷栋拉回神。
大庭广众之下,怎能扭头盯着安哥儿直勾勾的瞧?
秦劲特意创造了这么个机会,短短几步路,也就够说上几句话,不赶紧交流,盯着安哥儿的脸看什么!
谷栋回了神,他目视前方,捏起一根蛋卷送入口中,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往安哥儿脸上斜,嗯……肤色比县城里那些小哥儿黑了些,但很光滑。
他视线一向迫人,这会儿又分外灼热,安哥儿根本无法忽视。
心中羞恼,但安哥儿面上不显,他停下脚步,神色如常的弯腰去捏云哥儿的脸蛋:“云哥儿,你先吃着,我得去招呼客人了。等你吃完了,要不要过去瞧瞧我是怎么卖东西的?”
云哥儿闻言,扭过小脑袋看向身后由三辆小推车组成的小摊子,秦劲正弯腰切试吃品,想到之前听过的那抑扬顿挫的吆喝声,他小脑袋轻轻点了点。
“真乖。”安哥儿忍不住笑。
他没给谷栋任何眼神,只向谷南打了个招呼,便回了摊子跟前。
谷栋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也转过身来看向大集。
视线在安哥儿的背影上滑过,他蹲下来,捏着一个蛋卷送到云哥儿眼前:“昨日爹爹给你买了那么漂亮的小兔子灯笼,你就原谅爹爹,好不好?”
云哥儿已经把油纸包扒拉开,准备再捏一块小饼干,听到这话,想起家里那盏可爱的灯笼,他抬起小脑袋。
但他不说话,大眼睛只是看着谷栋。
谷栋只得又道:“爹爹保证不抢你的东西了,今天再给你买个灯笼,好不好?”
这一次,他不仅放软了声音,脸上也露出了祈求之色。
云哥儿盯着他看了好几秒,这才伸出小手,抓住了他递过来的蛋卷。
谷栋顿时笑了,也松了口气:“真乖!”
真是小祖宗啊。
他一个大男人,粗心,思虑的也不周全,平日里的确对不住云哥儿,嗯……寻个机会,真给云哥儿买几只小兔子得了。
这般想着,他也开始吃蛋卷,不过,眼睛却是看向了前方。
前方的安哥儿正在忙碌,他身上是褐色的旧袄子,看着灰扑扑的,但他招呼客人时,脸上挂着安静的笑,眼睛也亮亮的。
从谷栋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脸。
瞧不清全貌。
但就这么看着,谷栋不知不觉就将手里的蛋卷吃完了。
他拍拍手起身。
唉,距离过年还有十天。
太慢了。
腊月二十,腊月二十一,腊月二十二,谷栋都照常到摊子前报道。
秦劲尽力给他们创造交流的机会。
人多,两人通常只能说上四五句话,但或许是越不能尽兴便越让人抓心挠肺,谷栋只觉得日子太慢,太慢!
腊月二十三,祭灶。
今日一过,这年便是开始了。
大集上热闹极了,牛掌柜来时,捎来了五斤麻糖,这是昨个儿秦劲预定的。
麻糖是牛掌柜自家做的,每一根都裹着芝麻,很酥脆,轻轻咬一口,立马就扑簌簌的往下掉细长的碎屑。
除了凉粉锅巴,牛掌柜还买了二百根小蛋卷,他依旧是每根上涨五厘,销量不错,比甜甜圈好卖。
这蛋卷都是当日新做的,够脆,还带着浓香,更关键的是新奇可爱,不只是普通人家乐意买,那些不差钱的人家更舍得买。
牛掌柜走后不久,谷南带着云哥儿来了。
下午谷南就要回王家屯了。
身为王家夫郎,年前打扫房屋、浆洗衣物、置办年货等一系列的事儿都离不了他。
这几日云哥儿没有再受惊,他白日里能吃到香香的小饼干,还被安哥儿带着学会秦劲那套“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的吆喝词,整个人比从前活泼了些。
更关键的是,他夜里已经不会再惊醒了。
但今日谷栋没来。
一直到收摊,谷栋都没出现。
秦书达等十位新民壮倒是如常训练。
卖完各色吃食,秦劲与安哥儿收摊,回家。
下午秦劲有大事要做:杀猪!
王秀芹养了四头猪,今日要杀三头,只留下一头。
杀猪匠是隔壁村的鲁屠户。
临近年关,许多人家都要杀猪备年货,鲁屠户不需要去大集上摆摊,只靠着给附近村子里的人杀猪,档期就直接排到年三十了。
三头猪,只靠着秦家人,定然消化不掉,因此一大早严祥就通知了全村人,谁家若是要买过年所需的肉,下午时可以去秦兵家看看。
鲁屠户杀了二十多年猪,手法相当娴熟,他手中拎着一把尖刀,按住被捆得结结实实的生猪,而后刀子迅捷捅向猪脖子。
凄厉的惨叫声响起,猪血流了出来,秦兵手里端着一个大木盆,将这些猪血几乎是一滴不漏的接住。
这可是好东西,接完猪血,他将木盆给了宋来娣,让宋来娣端进灶房煮一下。
鲜猪血需要加水、加盐,好凝固成块。
凝固之后就可以下锅煮了,煮时要放些葱段姜片去腥。
秦劲站在一旁瞧着这一幕,脑子里已经涌出了猪血的各种吃法。
上辈子时,他曾见过一个新闻报道,一些屠户杀完猪后拿水枪冲洗水泥地面打扫现场,结果这种带着血的污水,竟被倒入了用来售卖的猪血中。
那一幕他永生难忘,自那之后,他再没有吃过血制品。
甭管是猪血还是鸭血,统统拒绝。
其实他挺爱吃猪血的,小时候回爷爷家,村子里刚巧有一户人家是杀猪匠,他爷爷便会去买些新鲜猪血回来,一盆才十块钱。
这种没有任何添加剂的猪血煮出来后带着些许蜂窝状的孔,但口感劲劲的,非常独特。
穿越之后,家里银钱宽裕了,他买了不少次猪血,甭管是炒还是煮,都与他记忆中的味道差不多。
今个儿自家杀猪,此等美味更是不能错过。
隔壁院子里,叶妙与安哥儿正在做蛋卷,但老院那边的杀猪动静太大,叶妙有些跑神。
他其实没见过杀猪现场,但秦劲说场面血腥,怕他看了不适,他便按下好奇,老老实实待在灶房里做蛋卷。
不过,瞥见今日过分沉默的安哥儿,他出言道:“安哥儿,谷捕头应是忙公务去了,临近年关,一些小贼也忙着挣钱好过年呐。”
安哥儿被这话逗笑,嘴角翘了翘,但没有说话。
他放下手中的筷子,在灶膛前蹲下,抬手往灶里添了根木柴,然后才道:“我没有想他。”
“那你在想什么?”叶妙看向他。
“乱七八糟的,什么都想。总之,不想他。”
“他现在新鲜着,对我很是热乎,可谁知成亲后会变成什么样,我同意成亲,便是赌上我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