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驯之敌(126)
“希望”和“空想”这样奢侈的东西,大家曾经有过,后来就和“哥伦布”号一起葬身大海了。
耳朵里听着小林以没精打采的口气念着的无聊讲稿,詹森打了个大哈欠,感觉自己简直快要睡过去了。
他和草木皆兵的桑贾伊不一样,一颗心在英雄的皮囊之下蠢蠢欲动,总忍不住想要找点乐子。
詹森拿出通讯器,将推送的娱乐信息从上翻到下,突然“噢”了一声。
小林被他这平地响起的老鸹叫吓了一跳,忙里偷闲地又看他一眼:“怎么?”
詹森饶有兴趣道:“那个炸弹客昨晚又行动了。”
小林眼睛大,翻了一个颇具规模的白眼:“你真无聊。”
詹森对这句扫兴评语不予置评,自言自语地感叹起来,语带嘉许:“嗬,他越弄越像样了,听说这次不是远程遥控引爆,是做出定时装置来了!”
小林:“……哦。是有进步。”
詹森好奇:“哎,他怎么还没被逮住?”
小林语调平平地一语中的:“因为他不炸人。”
詹森悻悻地一拍大腿:“多放一点炸药不就能炸死人啦!实在不行,放在公共厕所里,放在轻轨上——”
他粗着嗓子,模拟了爆炸声:“——轰——”
小林看他恨不得亲身上阵的样子,顺着他的话语想象了一下那个画面,也抿着嘴矜持地笑了一下。
尽管装了这么多年好人,他们还是由衷地喜欢暴力、血腥和混乱。
……
演讲很成功。
讲台上的小林情绪激昂,眼中甚至含了一点热泪。
可惜下面的学生反应平淡。
在银槌市里长大的孩子们,早熟得异乎寻常。
在他们心目里,一份稳定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他们没法不这么想,不然家人们要怎么过上好日子?
外面的世界对他们而言实在太过遥远,几乎遥远成了一个模糊的符号。
对于平民学生来说,他们几乎都是吃家里的肉、喝家里的血供养出来的,他们的生命是珍贵的,他们但凡有一点良心,就不该生出什么冒险的妄念来。
对于富贵人家的孩子来说,他们投了个好胎,连手指就不用动,就能够俯瞰整个银槌市,又为什么要为了那一点一文不值的好奇心,去换一个劈波斩浪,死无全尸呢?
台上的人知道自己在做戏,台下的人也知道。
大家互相意思意思,打个配合就成。
演讲潦草结束,场面撑足了,也算是皆大欢喜。
礼仪人员按照流程,向他们赠送了一捧花。
詹森微笑着接下,并强忍着那馥郁到过分的花香,举在胸前,与小林和校领导一起肩并肩地拍了张合照。
按照两人的本意,他们恨不得马上丢掉这一大捧累赘。
可是他们是体面人,自然是带着一脸如沐春风的微笑,把花放在了车里,等回去再想办法处理。
他们收过很多花,最后这些花无一例外,都进了垃圾处理器。
奇怪的是,他们五个在绞碎花的时候,都喜欢站在旁边看着。
看着美好的东西被绞成粉末,就此消失,是他们一项隐秘的爱好。
坐回车上,开出校门后,两张笑僵了的脸一起垮了下来。
詹森搓了搓面庞,龇牙咧嘴道:“哎呀。”
小林则是彻底地冷了脸,目光阴森森地看向外界,似乎在和这个世界赌气。
詹森心思活泛,已经开始琢磨回去后要打什么游戏了。
了却了一件艰苦的差事,他把车开得又稳又快。
他们很快驶离了密集的人群和街道。
白日里,龙湾区中临近音乐厅的地带可以说是寥无人烟。
而且今天不是博物馆开放日,周遭更见荒凉,半晌看不见一辆车影。
眼看着那熟悉的音乐厅已经显现出了轮廓,副驾驶的小林难忍厌恶地皱了眉。
他不喜欢“哥伦布”号。
每次看到音乐厅的外型,他都无可避免地会想起来那痛苦的海上岁月。
——他和那些人打交道时,足足微笑了好几个月。
因此,当终于可以大开杀戒时,他下手异常狠辣,手段堪称虐杀。
落在他手里的人,没有能得个痛快的好死的。
可现在他因为长得乖巧,声音动听,还要不定期被派出去,去做好人。
——真恶心。
在小林陷入自己的负面情绪中不可自拔时,他的通讯器响了。
他看一眼屏幕,是陌生号码。
他随手就挂掉了。
小林对陌生号码向来是一概不接。
然而,几乎是无缝衔接的,詹森的通讯器跟着响了起来。
来电也是一串陌生号码,和刚才的号码完全不同。
现如今的世界,几乎可以说是没有秘密,五人组又都是公众人物,经常有闲人打电话给他们,目的无外乎是骚扰和捣乱。
他们出尽百宝,不断挑衅,无非是想让他们生气恼怒,骂上一两句人,然后他们就可以兴冲冲地把截取好的语音发到网上,一博眼球。
小林怕麻烦,皱眉对詹森道:“挂掉。”
但詹森与他性情相反,最爱热闹。
他毫不犹豫接通了通讯器,并眉飞色舞地冲小林抛了个媚眼,恶心得小林打了个哆嗦,又面无表情地挪开眼去。
通讯器里沉静了片刻,传来一个年轻而活泼的声音:“詹森,你好呀。”
詹森用活泼的语调回道:“你好呀。请问你是谁?”
电话那边热情洋溢的人好像受了什么打击:“不记得我了吗?我是封学元呀。”
小林的心脏突然大跳特跳起来,原本懒洋洋倚在副驾驶的身体也猛然坐直了。
这个名字,他觉得耳熟,也眼熟。
之所以“眼熟”,是因为不用那边说“封学元”是哪几个字,他眼前就自动出现了准确的字形。
这足够让他感到不祥了。
詹森也愣住了。
车辆仍在自动行驶中,车速不减,朝着“哥伦布”号模样的纪念音乐厅一路驶去。
还有一公里,就要到达登岛的“哥伦布”桥了。
詹森麻木地重复了这三个字:“……‘封学元’?”
“对啊,是我!”
那边像是历经了千辛万苦、终于和旧日老友取得了联系,口吻异常亲昵,热情得简直有些诡异:“是你把我扔到水里的啊,你怎么能不记得我?”
车内的空调嗡嗡地运行,源源不断地吹出舒适的暖风。
而小林和詹森在如此温暖的环境下,平白冒出了一身冷汗。
这么多年,他们以为早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情。
可事到临头,他们才发现,他们记得比任何人都清楚。
——那边的声音,和年轻的封学元的声音非常像!
小林反应极快,对詹森猛地一摇头。
詹森心领神会,强忍住从心底里泛上来的恐慌,口吻是八风不动的严肃:“请不要开这样的玩笑!封学元是我最好的朋友!不管你是谁,请你对逝者放尊重些!”
当初,封学元的确是詹森“最好的朋友”,也是他们在“哥伦布”号上,最先杀死的三个人中的其中之一。
他们动手前,经过了一番相当慎重的精挑细选。
封学元心灵手巧,思维灵活,什么事情都是一学就会。
他能修理一切,能利用手头上有限的物资,将其彻底改头换面。
他曾经用各种废弃零件手搓出一台发报机。
他还当着船上所有人的面自信满满地表示,给他一盒心脏用药,他能弄出个炸弹来。
对于这样思维跳脱、能够利用手头上的一切物资的技术人才,及早解决才是合理的。
……
对方搬出了封学元,他们如果直接冷酷地挂掉电话,被人公布出来,也是一桩麻烦。
可如果继续和这个身份不明的人通话,似乎也是一个糟糕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