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先生(23)
这个时候是上课时间,办公室里除了路易没别的老师,他才敢直接将照片拿出来给陆吾看。
陆吾喵了一声,然后扭头仔细盯着那张照片端详。屏幕的冷光衬得陆吾脸颊上的白胡须与白眉毛根根分明,还不时抖了抖。
“看照片不行,我得去看真正的白骨。”陆吾扭头对路易说,紧接着,他又道,“不用担心,我会保护好你的。”
他用柔软的肉垫拍了拍路易的脸颊,一本正经地说:“我在这里,不用怕。”
路易:“好。”他拎起公文包,定定神,抱着陆吾走下楼梯,再次回到主干道边。
走出教学楼时,路易才发现天色有些暗淡,天空中乌云隐隐压来,风雨欲来。陆吾暖和的身子紧靠在他的心口,让路易不那么恐惧,上次森白的骨爪铺天盖地而来,凶猛地袭击他,他差点脱力死在森森的骨爪海洋里。那次的遭遇,实在让他心有余悸,到现在还后怕不已。
不过陆吾的真身倒是威风凛凛,白毛黑纹,尾巴甩动间,九重幻影。不得不说,陆吾是他见过最俊美的老虎,就连皮毛都如缎子一般。
高一学生的教学楼和主干道相距不远,几步就走到了。主干道再往前走,就是最大的金桂,筑了个围栏将它保护起来。
因金桂下香味浓,风一吹,金色的桂花便纷纷扬扬落下,美不胜收,所以平时多有学生坐在围栏边上读书聊天。此时满校桂花飘香,陆吾粉红的鼻尖动了动,小声说:“怎么桂花味道这么浓?”
路易说:“现在满校的桂花都开了。”
这个时候,学校很安静,工地上忙碌的人群都消失了,蓝色的围栏重新封起,足有三米高,如密封的铁桶一般。宫人大约是都已经被安顿好,等着明天将白骨处理好后,重新动土施工。这倒正便宜了路易,三米高还拦不住他。
不过学校到处都有监控,他万一被发现,满身是嘴也说不清。
陆吾似乎读懂了路易的踟蹰,说:“我隐去了我们的身形,你不用顾忌。”
既然陆吾都这么说了,路易也不再担心,他屏住呼吸,翻身一跃,轻轻松松跳过三米高的围栏,无声无息地落进施工工地上。
壕沟就在他身边不远处,陆吾从他怀里跳下来,不忘叮嘱他:“跟紧一点,不要离我太远。”
灰色的大猫在砂砾水泥堆里蹿来蹿去,路易紧跟其后。陆吾沿着壕沟一点点地看,路易之前只看见一个白骨脑袋,这次跟着路易把挖出来的骨头看完,身上又起了一层白毛汗。
白骨数量之多,超乎想象。
他看见的那一段只有孤零零的一个头骨,而距这根头骨不远的地方,则堆了一堆碎骨头,这些骨头都丝毫没有掰碎的痕迹,更像是被狂风碾碎。
陆吾走马观花地将这些白骨看完,心下已经有了答案。
“是竹林里的白骨。”陆吾抓了抓路易的裤腿,示意路易把他抱回怀里。
“千真万确?”
“不会有错,这些骨头都是被我的风碾碎,上面还残留着风的味道。”陆吾说。
路易心道,难怪不得你走得那么快,原来是靠气味认骨头。
陆吾不知道路易的腹诽,继续说:“这些尸骨上面怨念深重,埋在这里估计有上千年的时间,奇怪,灵魂倒都是往生去了,怎么怨念还能这么重?”
路易听不懂这些,迷茫道:“怨念和灵魂必须共存?”
陆吾耐心地为他解释:“怨念想要长久地附在尸骨上,一般来说得有灵魂才行,没有灵魂,怨念也迟早会消散。”
言下之意是,这些白骨的怨念现在还这么重,显然不太正常。
“千年前,这里是什么地方?”陆吾话锋一转,问道。
路易一愣,慢了半拍,反应过来后才说:“《九峰志》上应该有记载,我们回去翻翻。”其实藏书阁也有《九峰志》的古籍,不过他现在对藏书阁有心理阴影,就算现在陆吾在身边,他也不打算去藏书阁翻看。
广都在很久以前是一个极大的概念,不单包括现在的广都市,更包含现在方圆千里的地域,山川大河均在其中。
古籍中记载,黑水之间,有都广之野。都广之野上有九峰,九峰书院便因此得名。先前的地方志一直名唤《都广志》,正是的《九峰志》前身。《都广志》成书于一千多年前,《九峰志》成书于六百多年前,由九峰书院的山长们负责搜集、整理与编撰,在《都广志》的基础上增补而成。
《都广志》在修撰补充之前,跟地方志相比,更像是记载神仙鬼怪的奇书。在极大丰富了《都广志》后,山长们自觉该志与《都广志》不同,便更名为《九峰志》。
《九峰志》的原本一直保存在九峰书院里,后来战火纷飞,原本便运到路家珍藏,直到建国后,才捐赠给省博物馆。路易小时候就见过《九峰志》和《都广志》的拓本,后来古籍出版社将这两本书整理出版,路易便各自买了一册放在家中,只是一直未曾翻开,现在连书皮都是崭新的。
陆吾耳朵一动,抬起头来,以一种缓慢而认真的语调说:“《都广志》?”
他的兽瞳前所未有的明亮,像是听见什么令人欢欣鼓舞的消息一样。
路易:“对,《都广志》。”
“这个地方叫以前叫都广?”
“嗯。”
陆吾所在路易怀中,没再继续说话,路易见他不继续在工地上晃悠,便道:“那我们回去?”
陆吾点点头。
路易前往停车位取车时,陆吾在学校的铁栅栏边等他,发觉桂花味道越来越浓,这时候天色已经彻底昏暗,他的鼻尖感到一丝凉意。陆吾仰起头,眼睛里都是丝丝缕缕的细雨。他在铁栅栏边蹲了半晌,听见路易的呼唤声,连忙跳下栅栏高台,小跑着回到车边。
路易打开车门,把陆吾抱上车。
“你身上毛都湿了。”路易从一旁掏出一块毛巾,把陆吾严严实实地包起来,揉搓了几下。陆吾任由路易动作,一身皮毛被搓得乱糟糟一团,最后还是乖乖地坐在副驾驶上舔毛,身上搭着那块毛巾。
陆吾看着车窗外飘飘细雨,喃喃自语:“现在不应该下雨的。”
路易:“今天天气预报本来也没雨,难不成是和那些骨头有关?”
陆吾:“对。”
第27章 古佛寺
广都市下起了倾盆大雨。
天地都变成了一色,惊叫声随处可闻。穿城而过的凤栖江愈发汹涌澎湃,浪起浪涌,一刻不休。天边惊雷阵阵,街上依稀还可以见到几个狂奔的人影。
在重重雨幕里,林立的大厦都变得模糊不清。
雨刮器速度越来越快,也没法看清前路,好在路易开车一向沉稳,驶过凤栖江大桥时,更是如蜗牛慢爬,花了接近半小时时间才顺利下桥。
路易看了一眼腕表,算了算时间,发现还得半个多小时才能到家。陆吾眼皮子耷拉,听着瓢泼大雨,昏昏欲睡。路易打开车载音响,静谧的纯音乐流淌在车厢里,陆吾终于扛不过瞌睡虫的呼唤,眼睛一闭,干脆利落地进入了梦乡。
下雨天堵车,一堵就是一小时。路易干脆拿起手机给谢柳生打电话,三言两语安抚谢柳生,告诉他可能只是水土不服,不要胡思乱想。末了,他又把外婆那套“游子身带故乡土”的理论告诉谢柳生,让他先好好休息几天,要相信科学。
和谢柳生聊了差不多有十分钟,车流往前动了几米,挂断电话后,路易专心开车,估摸着前面应该不怎么堵车了。
他把手放在方向盘上,听着车载音乐,心平气和地等着交通疏导。过了差不多十多分钟,雨声渐渐停息,前面的车辆纹丝不动。路易忽然觉察到几丝不对劲的地方——
雨刮器仍然在动,可玻璃上的水流却不再流淌,他扭头看着车窗上的雨丝,水滴也不动。
他连忙打开车门,站在凤栖江大桥上,举目远眺。
不是雨停,而是雨“停”了——真正意义上的静止。风停雨静,所有雨滴都保持静止,一动不动,还在半空中的,落到水洼里的,泛起的涟漪,溅出来的水滴,都保持着某一刻时的模样。路易扭头看向凤栖江,江面静止,汹涌的浪涛似乎仍在咆哮,在极静与极动中,保持着诡异的平衡。
路易浑身打了个寒颤,他又往前走了几步,把前前后后十余辆车里的人都看得清清楚楚。
打电话的人,在后座玩乐的小孩,哄小孩的老人,吵架的情侣,全部都静止。
只有他,停留在时间的缝隙里。
路易努力保持镇静,大步回到自己的车中,车厢里音乐还在缓缓播放,雨刮器也在不紧不慢地工作,副驾驶上的陆吾肚皮一起一伏。路易大口喘气,一回到车上,恐惧才如浪潮般袭来,方才的所见所闻像是噩梦一般,路易背上冷汗直冒,他根本不敢回想车外的场景。
所有人、所有物都静止不动,只有他一个活物行动自如,像是被时间遗弃了一样。
不到一分钟,路易的额头和鬓角就已湿透,他伸手一摸,满手冷汗。他连忙抽了几张纸,将汗擦掉,陆吾这时候也悠悠醒来,看见路易的手上的纸巾,瞌睡虫顿时跑了个干净。
他从毛巾下钻出来,爬到路易的腿上,路易搂着温暖的大猫,长舒一口气。
“发生了什么?”
“时间静止了,我们被困在时间里。”路易强自镇定,声音却还是有些抖。
陆吾耳朵一动,舔了舔路易的脸颊,低声说:“路易,我们下去。”
路易虽然恐惧,却极为相信陆吾。陆吾是神君,他所说的话,定然没有废话。是故,路易毫不犹豫地开门下车,抱着路易站在凤栖江大桥上,一同凝视静止的雨滴与江水。
陆吾眼眨也不眨地望着广都中学的方向:“路易,跟着我,不要离我太远。”
路易重重地答应了一声。
就在此时,狂风乍起,风裹挟着清凉的雨,润湿路易的头发。风汹涌如潮水,一股脑扑向他的怀里,缠住灰色的大猫,风轻柔而坚定地将路易推开,路易踉踉跄跄地靠在车上,看着风裹住猫先生的四肢、脑袋、身体,点点光尘从风里逸散出来。
风的轮廓渐渐变大,不断地拉长、拔高,路易几乎没法看清眼前的景象,只能用手臂挡住眼睛。待狂风平息,他把胳膊放下来,那只灰色的大猫已经变成一只威武不凡的吊睛白虎,白虎浑身肌肉流畅,皮毛如绸缎,白毛黑纹,它低吼一声,如闷雷从天上滚过。
白虎尾巴微微一动,便出现九尾幻影。
路易腰间一紧,就发觉白虎的尾巴缠在他的腰际,还未等他反应过来,他的视野天旋地转,已经落到白虎宽阔结实的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