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先生(59)
她在花间漫游,忽然发现有玫瑰坠落,她俯身捡起,不知不觉怀中竟捧了一堆。
“你在干什么?”
听见花匠的声音,路心素站在玫瑰花丛中,转头望来,冲他粲然一笑,美人如花,如隔云端。
维克多愣在当场,他头一次意识到,几年前的小女孩已经变成大姑娘了。
“我才知道,原来你头发是金色的,真好看。”
百年过去,美人已逝去,美人的笑颜如在眼前。
后来他们结婚,生下了路易。维克多没有姓,路易便随母亲姓路,路心素已经知晓维克多吸血鬼的身份,便希望同为吸血鬼的儿子能活得轻松自在,便取名易,这一合起来,就是路易。
当路心素把名字告诉维克多时,维克多吓了一跳,差点以为路心素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读心术,连维克多以前的名字都已经知道。当路心素得知前因后果后,捂嘴轻笑,路易这个名字便这么订下。
“后来你出生,十岁的时候,这家伙突然出现在桂花树下,”维克多看着一边安静喝茶的狸花猫,“我才意识到,你或许和笔记里那位善人有点关系。”
在老维克多的笔记中,清楚地记载了那位善人身边有一只奇怪的老虎。它白毛黑纹,眼睛颜色如阳光,似有九尾,其声如雷霆滚动,可变为人,为人时一头白发,夹杂少许漆黑,非常俊美,一看就知道并非凡人。
维克多与路澹川将路易的异常瞒了下来,不愿让路心素担心,路心素极疼爱路易,路易十岁之前身体不好,一旦生病,路心素整夜整夜睡不着,总是守在路易床边,不肯离开。
维克多不愿让路心素劳力伤神,就与路澹川一并将昆仑君和路易前世的事情瞒了下来,昆仑君告诉维克多,路易本该诞生在一百年后,路家先祖受过路易善逝恩惠,愿意让善逝投生在路家,受路家庇护。
“那猫先生和你们达成了什么约定?”路易问,“猫先生失忆,好多事情都不记得。”
维克多吃了个糕点,舔去唇上的奶油,他道:“小路易,你记得那片花海大多数玫瑰是什么颜色吗?”
“红和粉。”
“菩提是忘川水灌溉长大,也就是说,那片花海下,是黄泉。”
第67章 笔记
菩提树,忘川水,以及玫瑰花海。
维克多不肯多说,自顾自地喝茶看书,怎么也不愿再开口。兜兜转转,还是和冥土扯上关系。菩提树因善逝而长成,引来的忘川水将菩提浇灌长大,而玫瑰花海相当于冥土无边无际的彼岸花。
路易拜托维克多将笔记给他翻阅,维克多爽快地答应,带着他步入塔中的书房。沿着旋转的阶梯拾级而上,墙边挂着油画与书房,在塔尖开了一个小窗,阳光倾斜而下,照亮昏暗逼仄的石阶。
“爸。”抬头就能看见维克多高挑的身影,路易忽然唤道。
维克多头也不回:“怎么了?”
“不论发生什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
“说什么傻话,”维克多停下脚步,碧绿的眼睛熠熠生辉,“放心,有爸爸在。”
推开门,踏进书房,眼前一片漆黑。
维克多叮嘱他:“小心些,我开灯了。”语毕,白光大盛,路易下意识挡住眼睛。
缓了会儿,他放下胳膊,看清屋中摆设后,路易呼吸一窒,觉得自己几乎要被这铺天盖地的书给压倒。书房面积约莫三四十米,四面墙都掏空镶上书架,密密麻麻放满了各类书籍,地上也堆满大大小小的书,与先前的走廊一般无二。
天花板大约四米高,中央一个垂花吊灯,仔细一看,雕成了怒放的玫瑰花。书柜隔板上都挂着玻璃罩住的壁灯,均雕琢成含苞待放的玫瑰。维克多站在一面置物架旁,置物架上堆满卷轴与羊皮纸。
“你就在门口等我,别进来,”维克多随口说,“我找找,好久都没看了。”
等了没多久,维克多便捧着一个木盒走了出来,他手背在身后,将门关上,然后揽住路易的肩膀:“下去看,这里太暗了。”
路易从木盒里拿出一枚卷轴,看见卷轴样式,他吃了一惊:“这,和我手里的那个一模一样。”陆吾闻声跑来,趴在桌上和路易一起看。
维克多早不见踪影,丢出一个牧羊的利益后,便离开了这间小屋,腾出空间让路易安静看卷轴。
其实卷轴上并没有什么稀奇玩意儿,就是司马致写下的游记——只有描写的东方的十多篇。司马致的游记写得很简略,寥寥几行字就是十余天甚至一个多月的所见所闻。在卷轴最后,司马致留了一段话给老维克多。
——如果你来广都,找到一株最古老的桂树,就能找到我。
路易低头合上卷轴,嗓音有些干涩:“猫先生,我有些难过。”
“嗯。”一阵白光闪烁,陆吾从背后拥住他,靠在他耳边道,“至少他生命的最后活得很快乐。”
与最爱的鲜花为伴,永远沐浴在馥郁的花香中,还有人把他记在心里。
晚上,路易睡在老维克多曾经的房间。墙上挂着古老的油画,画上一片粉红的玫瑰花田,天空湛蓝,飘着几朵白云,画面一角,海水渐渐与天相连,高大古拙的灯塔向东方眺望。
他听见潮起潮落的声音。
“你是孤儿?和我一样,”清朗的男声似乎从虚空处响起,周遭传来模糊的市集人声,“不如叫你维克多,胜利者,现在你有名字,挺起腰来。”
分明陌生的语言,他却能自如的理解其中的含义。
人声渐渐清晰,叫卖声此起彼伏,眼前视野像是被擦干净的玻璃,渐渐变得清晰。
在角落里坐着一个金发的小孩,他看起来只有两三岁,瘦骨嶙峋、衣衫褴褛,胳膊细得让人心惊。长发黑衣的男人蹲下来,声调又轻又柔:“我能抱你吗?”
男孩没回答,只露出一双湿漉漉的蓝眼睛。
司马致弯腰把他抱了起来,揩去男孩眼角的眼泪:“不就是以血为生,有什么可哭的?”
男人生得俊秀,笑容和煦如暖阳,似能消融寒冰。司马致扭头看着身边的白发男子,像是要寻求认同一样:“陆吾,我说的对吗?”
陆吾闷声道:“嗯。”
周围人群熙熙攘攘,建筑群也迥异于东方的飞檐斗拱,来往行人没有一个人看到他们三人。司马致抱着男孩,大步离开了城邦,艳阳倾斜而下,男孩惊慌失措,挡住自己的脸,叫道:“啊、啊。”
司马致轻柔地用广袖挡住炽热的太阳:“竟然害怕阳光,倒真像我们那里的走影,吸血还怕光,那我岂不是得让阳离避着他些。”
昆仑君在一旁看了一眼,毫不客气拆台:“说什么傻话,他就是太久没见太阳,刺到眼睛而已,不信你过一会儿把袖子放下。”
司马致动作一顿,瞪了昆仑君一眼:“就你话多。”
他们不论去哪里,都把维克多带在身边,与他们一起的还有个金色的鸟。维克多从来没见过这么美的鸟,尾羽纤长华美,羽毛如流淌的黄金,羽冠轻卷,就连眼睛都是极深极美的暗红,好似剔透的红宝石。
“这是阳离,”金色的鸟儿停在司马致手臂上,歪头打量瘦小的男孩,“你们以后就是朋友了。”
偶然一次经历,司马致捉到一个能从人变成狼的奇怪家伙。维克多在他们暂居的屋子里烧火取暖,阳离停在他的肩头,时而低头梳理羽毛,一人一鸟等待那两个男人回来。忽然,门外传来几声大笑。
“维克多,快出来,你看我们抓住了什么!”
维克多丢下柴火,跑出去一看,昆仑君逆光走来,手里还提着一只巨大的狼。维克多骇得后退一步,连忙钻进屋子里躲着。他以前被狼群撕咬过,遍体鳞伤地逃出生天,如今维克多手里这只狼,比以前那只头狼还要庞大。
司马致一怔,追了过去:“怎么了?”
维克多瑟瑟发抖:“我怕。”
“别怕,你牵着我袖子,咱们出去看,”司马致笑起来,摸了摸维克多柔软的金发,“昆仑君变成老虎的时候,比那只狼还大。”
昆仑君把那只生死不明的狼扔在草丛堆里,封了个结界,等那头狼苏醒。这狼一晕,就是十天。期间司马致还勒令昆仑君变成白虎在房间中走来走去。
维克多第一次看见白虎时,战战兢兢,不敢说话,缩在司马致身后,紧紧揪着他的袖子,可又止不住好奇心,总会探头去看。白虎一望来,他又马上缩回去,活像一个小尾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而威武的生物,他见过猫,白虎像猫,却又比猫大了十几倍。
某天清晨,白虎卧在庭院里晒太阳,阳离鸟也落到白虎背上,优雅地梳理羽毛。维克多扶着门框,看了好久,终于大起胆子,尝试去抚摸白虎漂亮的尾巴,还没接近,白虎就冲他龇牙,锋利的獠牙让他为数不多的勇气烟消云散,连滚带爬地跑回司马致身后,眼泪唰得就下来了:“我害怕!”
司马致冲那边甩尾巴的昆仑君喊道:“你欺负小孩干什么良久,唇分,他轻声说:“别这么难过,是我心甘情愿。”!”
白虎声如滚雷,听得维克多头皮一炸:“你不想教他一些拳脚功夫防身吗?”
司马致低头看小孩,若有所思:“也对。”
罗马帝国并不太平,司马致与昆仑君云游西方时,已发现不少奇特的物种,司马致挺感兴趣,都一一记在卷轴上。
帝国有个教廷,供奉上帝,颇有点政教合一的感觉。司马致曾见过这种统治方式,他在坐忘观生活了上百年,坐忘观的前身与如今教廷颇为相似。那时候坐忘观的道士们都臣服于那位据说已得道成仙的天师,除妖降魔,扫尽辖区内所有“妖物”。
而他身边这个孩子,就被教廷视为“妖物”。
……
路易醒来时浑身酸痛,陆吾蹲在他枕边,担忧地看他。路易彻底清醒了,猛地弹坐起来,痛的他嘶得叫了一声。下一秒,他就落入一个怀抱——陆吾将他揽在了怀里。路易想起梦里的昆仑君,似乎和现在有许多不同。
他有些小调皮,喜欢拆台,还爱开玩笑。路易看着陆吾的脸,心里鼓胀,有些发酸。司马致死了一次,善逝又在他面前死了一次,他是在昆仑山巅睥睨天下的神君,如今却变成一只胖胖的灰狸猫,成日跟在他身边。
“我……”路易张张嘴,最后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反复叫他,“猫先生。”
“嗯?”
“猫先生。”
“我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