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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弟(14)

作者:阿凝凝 时间:2023-05-29 11:33 标签:种田文 美食 狗血 乡土

  玉茗哄顺了白秋,便跟上来,和他黏在一起,她还没忘记这趟来原隋交给她的任务,只是比起之前感激原隋提防白秋,现在的她是自愿地把白秋往家领。
  “你跟我说这些,那户人是谁我也都猜到了。”
  玉茗眯着眼,拽着白秋进了家门,巴掌在院里叫的欢,白秋却无暇心顾,因为玉茗说,她认识屋主是原隋,还认识原隋的妻子,那位宋知府的千金,就是她的义姐!早跟她通了气要找合适的男女给原隋做小,让她帮忙留意。
  然后她留意来留意去,因缘际会留意到自己身上,也不客气不迂回,就在这原隋置办的私宅里,拍着胸脯跟他打包票,要带他进原家,当小妾。
  “这太扯了!!”白秋叫道。
  挥开玉茗的手,急忙忙往屋去,像是躲进屋里,就可以不理这些是非。
  怎么会这么巧?出门遇着个邻居,认了声姐,居然是原隋妻子的义妹!且这义妹过于热心,别人都是帮着姐姐将淫蜂浪蝶往外挡,她倒好,不仅不挡,还主动往里拉!那宋家千金真的有这么慷慨,甘心自己的夫君给别人分么?
  “这事没戏,没戏!我都不爱原隋了,怎能……姐,出了门可千万别再说,这不是糟践原少爷的名声么!”
  白秋转过身连续地摇头。
  玉茗却说:“怎么会呢,大院的男人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你去了,反倒突显了我义姐的贤德。”
  “那我也不去。”
  “你怕我义姐诓你,明面上示好把你骗进去,暗地里欺负你?”
  “没有。”
  “那是……”
  “就是不爱了啊!”
  白秋无奈地摊手,两只眼睛装满了困惑,“要我说几次呢,我和原少爷,我们的缘分在十年前就已经尽了,我不会和他在一起,宋小姐要给原少爷纳小,很好,只是别找我就行了。”


第17章 小蔷薇
  “你这孩子,是个傻的!嫁给原隋哪亏了你?别跟我说什么爱不爱,真没一点感情,何必求到旧情人头上?姐知道,你其实是抹不开脸,说是不怨,内心对原隋舍了你娶了知府小姐的事还是存有芥蒂!你信我,我那义姐是个好人,你是我弟弟,也是她弟弟,你去做小,是去做姨娘,不是去当牛做马,进了原家,旁的不说,至少吃穿是不愁的,你也不用辛苦地出去卖面了。”
  “说实话,弟弟这般容貌,卖面捎带着也卖色,万一有一两个起歪心的,弟弟单薄的身子,飘零的家世,就是讨个公道也难呢,又去哪找安稳?听姐一句劝,这年头,谁不是穷靠富,富靠权?你没见咱清丰县有名的小白脸锦玉,姓都不要了入赘到上官家做上官嫣然的男宠,正经人哪个瞧得起他?一个靠攀女人裙摆的,可他就是有办法,哄得上官嫣然为他着迷,不惜让利也要原隋带他出海,教他学做生意。”
  “锦儿也出海?还是跟原隋?”
  任玉茗说千句万句都不顶这一句,在听到锦儿名字的一刻,白秋的眼倏地就红了,他是强忍着才没在玉茗面前淌下泪水,然而颤抖的手,热切焦躁的神情,每一处都透露着他和锦玉关系的不一般!
  玉茗是什么人,官家小姐!就算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宋知府堂审犯人,师爷诉冤宣案一桩桩一件件她听的耳朵也快起茧,白秋又不是个擅于隐藏情绪的,玉茗看他这样就知道他绝对认识锦玉,可他们是怎么认识的?
  锦玉今年二十,白秋之前一直生活在家乡的小村子,按理说,两人是没有机会碰面的,唯一碰面的点,就是定亲后锦玉消失的那两年。
  那两年,镇上多少人等着看上官嫣然的笑话,都传她年纪大想吃嫩草,然后嫩草瞧不上跑了,上官嫣然受了多大的委屈也没提退亲,直到两年后锦玉登门,没多久就传出拜堂的喜讯,又没多久,连孩子也怀上了……
  提起这茬,玉茗就生气,同样是显赫家世,同样是过了生养的年纪,上官嫣然能怀,她却不能,但凡她也和寻常女人一样有颗自己的蛋,何苦连累的父亲在原家面前抬不起头,对着原肆,爱则爱矣,心头总有那么一抹惆怅——到底不是自己的亲外孙!
  玉茗越想越光火,因着白秋和锦玉没揭开的关系,对着白秋也没了好。
  “你就再想想吧!我明儿个再来。”
  “我送姐姐。”
  “免了吧!我看你心思都不在了,我说原隋你没反应,说锦玉你倒来劲。”
  玉茗挑眉,颇不快地戳了戳白秋的胸膛,警告:“我和上官嫣然不对付,旁的不必,聊小话时可不许站她那边!”
  “怎么会?!”白秋哑然。
  玉茗和上官小姐不对付,难道他跟上官小姐就合得来?须知他根本都没见过上官小姐,就算见了,也难生出喜爱之情,因为锦儿,锦儿娶了她做妻子,而他,还苟且龌蹉地怀揣着对锦儿的思恋,到今天也没有减弱半分。
  “你和锦玉小白脸的事,我明儿再慢慢盘问,怪了,那家伙明明是个投机倒把的,你们一个个提起他却都失了魂!”
  白秋送玉茗上马车,日落尽头,有一撇月影高高悬挂着,墙边树影婆娑,青溶溶地摇曳。
  巴掌鸟悄地跟了过来,柔软的舌头卷着白秋的手嗦啰,白秋知道它是饿了,快速地热锅烩了道汤饭,听着巴掌幸福的吸饭声,又想起锦儿……
  刚捡到锦儿时,锦儿就像只小团子,一颗奶豆腐,他哪懂什么投机倒把?是连自己的姓都记不住的,穿着艳红的新郎袍,两只眼骨碌骨碌转,往他怀里钻。
  单是教锦儿熟悉村子就用了三四天,偶尔带去麦田浇水,遇到过路的哥儿姐儿,都看不够似的盯着他看。
  漂亮的披着发的锦儿像阳光下沾着露的蔷薇花,含苞待放,怯生生的可爱。
  连他这样的烂人缘都挡不住姐儿们争相恐后地跟锦儿示好,吓的锦儿洗澡都不敢去河边,央着他寻个木桶在家洗。
  他寻了个腌菜的木桶,铺了皂角反复地擦,擦好了给锦儿,一瓢水浇下去,水温烫烫,浇在锦儿身上,锦儿惬意又快活地打了个挺,调也冒一个尖,像小女孩被挠了痒痒。
  那时的锦儿多好,白秋恨不得自己变成锦儿的娘,把锦儿塞回肚子,他肚子里也全是水,孩子在母亲肚子里泡着能泡十个月。
  锦儿却站了起来,水哗哗地从直角形的肩膀滑落,沉入一大蓬深色浓密中……
  他的锦儿不是孩子,很快,他们连长辈小辈都不是了,一把藤藤草,使他和美丽的弟弟不分彼此。
  他不再单方面伺候锦儿洗澡,锦儿喜欢把他一起拖入水,湿漉漉的眼睛紧盯,无声地引诱。
  他抵不住那引诱,这世间没有任何人可以抵住锦儿的诱惑。
  闭上眼,任由绝丽的精灵在自己身上驰骋,无论多么顽劣不温柔,他通通包容,他就是这样爱着锦儿,丝毫没有办法去计较他的辜负。
  白秋眼中荡漾着水波。
  他的节奏不能停,一停,便无可救药地思念锦儿,但锦儿呢?
  他跟原隋出海了,是要去征服蓝天碧海,等他功成名就,衣锦还乡,陪在他身边的是上官嫣然。
  他还记得自己吗?记得红柳树下小柴屋里的热情,记得月神庙中字字凝炼的誓言与爱意?
  我们结契了,我会永远爱你,秋秋。
  *
  “秋秋,这是什么称呼?真够恶心的!郑恩义你这么厮混,不怕嫂子发现,让你跪搓衣板?”
  蓝天碧海下,装饰的富丽堂皇的大船,原隋,锦玉,还有其他几个生意伙伴,正摆着席大吃大喝。
  还有两天,他们就靠岸了。
  靠岸后,原隋卖茶,锦玉负责去东洋上官家的铺头盯货,诸事忙完大家聚在一起喝酒,正如女人闲下来时喜欢聊男人,男人闲下来了也爱聊女人。
  郑恩义是清丰县粮油会的少庄主,因为父亲的一个赌,娶了县衙曹捕头之女,是个十足的母老虎,一进门就把郑恩义的红粉知己都赶了出去。
  若郑恩义是个降得住也行,家有悍妇,便顺势修身养性,可这哥偏偏是个滥情鬼,从小就喜欢寻花问柳,追着小美人屁股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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