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喜之后(175)
姜余问:“东西都送走了。”
顾文华点头,“送走了,还是成家镖局送的货,估摸着一个月就能把那批肥皂送到宁化府。”
姜余身上穿着羊毛褂子,又看向顾文华,“这衣裳暖和吧。”
顾文华嘿嘿一笑,“暖和,还是凝姐儿手巧,能想出这样的法子来。”
羊皮一般的北方靼子喜欢穿的,因为那边的牧民养羊,所以靼子们都会穿羊皮衣裳。
但是大周人向来瞧不起北方的靼子们,这玩意到大周这边都是低贱人才穿的东西,但是其他皮毛又太贵姜余卖不起。
姜余曾经见过绸缎庄里的灰鼠皮褂子,一件就得七八十两。他们那饸烙面摊到了年底,除去租金和成本也才不过净赚了七八十两。一件小小的皮毛褂子就得把大半年赚的银钱全搭里面,姜余可舍不得。
恰好这时候凝姐儿想了个办法,用揉制好的羊毛来碾线,然后用这样的线做成内穿的衣裳,还真别说这种羊毛织成的衣裳穿上去又贴身又暖和。
另外她还用小羊羔的毛皮做内里,往外面缝个布套做褂子,这样往身上一穿,只要不主动脱下外套,和人说这里面的皮毛是羊毛,除了那种眼尖的,谁也认不出来。
至少顾文承穿这种衣服,在往外面套个官服,压根就没人发现他里面穿了羊毛衣裳。
姜余抓了一把花生递给顾文华,“咱们卖了一批肥皂,好歹今年能过个好年了。”
顾文华点头,“是啊是啊,没想到我又一天还能来上京城做生意,真是想想就觉得不可置信。”
就在这时,姜余听见外面传来声音。
“是文承哥回来了。”
姜余说着就往外走,果然看见从垂花门走进来的顾文承。
顾文承身着青色官袍,身上披了一件红色的绣花丝绸披风,脖子上围着白色兔毛领巾,他头戴银冠,眉星剑目,明明是冬天,可他穿这身衣裳丝毫不觉得臃肿。
因为走路很快,斗篷在后面扬起,满天的飞舞的雪花好似他行走间的点缀似的。
顾文承几步就走到了廊下,见姜余看自己有点发呆,用手冰了冰他的脸。
“怎么呆了?”
姜余猛然回神,下意识抓住了顾文承的手,脸有些红。
“怎么这么冷?”
顾文承笑道:“今日去了库房找书,最近天干物燥的,书库的书太多,屋子又大,没法在哪里点太多火盆。”
走进屋里,把身上的斗篷脱下来挂在旁边的架子上。
“我里面穿的厚实,也不感觉有多冷。和我一同整理书籍的那几位大人,今天回家以后恐怕要多喝几碗姜汤了。”顾文承开玩笑的说道。
姜余噗嗤一声笑出来,“咱们吃饭吧。今天有上好的小羊羔肉,李嫂子做了她最拿手的羊锅子。”
“好啊。”顾文承听到羊锅子,也忍不住有些想吃。
外面下着雪,一家人围在堂屋里,吃着热腾腾的羊锅子,别说多惬意了。
顾文承对姜余道:“三日后翰林院放年假,听说荟聚楼新出了几道不错的菜,到时候咱俩去尝尝?”
姜余眼睛一亮,疯狂点头,“好啊好啊。”
说着姜余转头看向顾文华三人,“你们去不去?”
顾文华、顾文渊、禾姐儿三个人同时摇头。
姜余有些疑惑,“你们怎么都不去?”
顾文渊看着坐在小余哥身边笑的一脸和善的文承哥,咽了一口口水。
“我和文华约好了,我们两个人到时候要去庄子上找三伯和三伯母。”
禾姐儿咽下嘴里的食物道:“我要向凝姐儿请教一下绣活。”
姜余恍然大悟,“那好吧。”
顾文华、顾文渊、禾姐儿三个人同时低头扒饭。
顾文承夹起一块萝卜放在姜余的碗里,“既然他们都不去,就咱俩去吧。”
姜余点头,“行。”
见姜余“痛苦”的吃下自己夹给他的萝卜,顾文承又给姜余夹了一筷肉片。
此时旁边的三人相互对视一眼,继续低头扒饭。
要知道荟聚楼可不是一般人能去的地方,去那边吃饭的客人不是官员就是皇亲国戚。
他们其实也很想去尝尝荟聚楼的菜到底什么味。
第119章 聘狸奴(捉虫)
三日后,腊月二十六翰林院正式放年假。
姜余和顾文承二人早上起床吃了早饭,又收拾妥帖后便出门了。
上京城的年味十分浓,大街上到处都是人,有修头修胡子的,卖古玩字画的,卖小吃的,表演杂耍的。
姜余又看见了卖糖葫芦的小贩,他看向顾文承,“我想吃。”
顾文承顺手就去掏银子,把糖葫芦递给姜余。
姜余咬了一口,突然眼睛一亮,“好甜。”
二人去了花鸟街逛一逛,即便是天气冷这边依旧十分热闹。
姜余惊讶的瞪圆眼睛,“文承哥,那个雀儿会演杂耍!”
顾文承看着那表演杂技的鸟,笑着和姜余一起站在原地看。
两个人看了一会儿,顾文承见姜余很喜欢,开口道:“想要吗?想要的话咱们就买下。”
姜余表情有些踌躇,摇了摇头,“算了吧,我听说鸟雀的寿命很短,这种小东西还是看别人养着有趣。”
顾文承笑着捏了捏他的脸颊,这时候就听见周围有人开始问价。
“店家你这雀多少钱?”
店家一招手,那雀儿一下飞到他左手拿的枝条上,“二两银子一个。”
姜余听着有人开始给店家还价,就拉着顾文承跑了。
等他们远离人群后,姜余咧咧嘴,“那么一个小东西竟然要二两银子,不成不成太贵了,咱们还是一心一意聘个狸奴吧。”
最近家里莫名闹起了老鼠,姜余听家里做饭的李嫂子说,花鸟街这边有个养猫的人家,那家人的猫一个月前生了一窝崽,所以姜余就想着得去坊市那边聘个狸奴回家。
他们走进一个小铺子,一进去姜余就看见在那铺子的柜台上趴着一个通体白色长毛的大猫,今天日头好,太阳晒在人身上暖乎乎的,大猫懒洋洋的趴在哪里晒太阳。
姜余眼睛一亮,“好漂亮的大猫?”
此时从里面走出来个年轻人,“二位是……”
姜余道:“听闻主家有猫,今天是双数日子寓意好,我们想聘请只狸奴回家。”
年轻人笑着道:“正好家里还有两只,二位请随我来,看看合不合眼缘。”
姜余和顾文承跟着走向后面的小院。
在看见那两只小猫以后,姜余眼睛都直了。
之见院子门前的廊下放在一个用稻草编的窝,阳光正好照进窝里,两只小猫正闭着眼睛躺哪里,其中一直还吧咂吧咂嘴,好似梦见什么好吃的。
此时姜余突然感觉脚下有什么东西,然后就看见原先在外面看见的大猫不知何时走到了他腿下,还用身子蹭了一下他的腿。
姜余顿时受宠若惊,然后他就看见那大白猫翘着尾巴走向了猫窝。
紧接着就看见那大白猫叼起其中一只三花小猫朝姜余走了过来。
大白猫把小猫放到姜余脚步,坐在地上还朝姜余喵了一声,而大猫身边的小猫却是一副没搞清楚状况的样子。
年轻人笑着道:“是大猫托崽呢。”
姜余有些不知所措,“…给,给我的。”
说着他弯腰把地上的小猫抱起来,小猫跟乖,大猫继续坐在地上静静的看着姜余。
顾文承觉得这大猫很像长毛狮子猫,蓝色眼睛,耳朵上还有几捋格外长的毛,而且大猫的脖子上的毛很蓬松,像个大围脖似的。
小猫也是长毛的,身前白毛居多,头顶、背部和尾巴是其他颜色,尤其是这种小猫的眼睛到耳朵那边的毛发呈现两种颜色,各位均匀漂亮。
年轻人感叹道:“这只小猫是这一窝里面最漂亮的一只,往常有人来聘猫奴时,大猫总是把这只藏起来,没想到今天它会主动把小猫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