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楼
花心直男攻X温良人夫受
徐嘉良X齐淮
这栋铁楼本应是我和嘉良温暖的避风港, 可自从那个浑身书生气的男孩到来,深爱我五年的嘉良貌似变心了。
名叫沈博的男孩年轻、帅气、朝气蓬勃,全不似我为人夫五年的枯燥和乏味。但我愿意为五年的感情买单。
给这对渣攻贱受留下一大笔财富后我跑路了。
在小旅馆待的第三天,那个负心汉竟然破门而入。他满身戾气,猩红的眼睛像是掠食的野兽。
我被嘉良抓回了铁楼,他将我丢进尘封已久的器材室。面对索命的镰刀,我真的怕了。
老天眷顾,让我再次逃离那个心理扭曲的变态。可他却将自身化作铁楼,势必困我一辈子。
一句话简介:他想用这栋铁楼困我一辈子
标签:强制,夫夫,五年之痒,虐恋,HE,年上,破镜重圆
第1章 初见沈博
《铁楼》为长佩文学独家首发,请支持正版阅读。*
自从离开徐嘉良,我从未想过这个负心汉还能将我抓回去。
与其说是离开,“逃跑”两个字似乎显得更合适。
那日我踏出铁楼大门,看见和我生活了五年的男人正与新来农庄做活的年轻毕业生抵肩弯弓。两人身体紧贴,脸上是发自内心的笑。
沉稳的我在此刻心脏跳地飞快,坚定的双腿瞬间变得凌乱。
逃到小旅馆的第三天晚上,徐嘉良不知用了什么方法找到我。他强迫我钻进那辆大红色奥迪A8,一言不发将我载回农庄。
凌晨一点多,我被拽回那栋办公用的铁楼,在此过程中我没有挣扎。看着徐嘉良被车灯映照的侧脸,他是个不可多得帅哥。
我有些好笑,出轨戴绿帽的明明是他,但他的表情仿佛一切是我的错。
铁楼是栋五层高的柱形建筑,徐嘉良没有开灯,这让先天性近视的我根本看不清周围的情况。
逃跑那天我收拾完东西就麻溜滚蛋了,没有任何征兆和留言,毕竟关于我的一切都会影响到徐嘉良“采花”的心情。
一路被他在铁楼里拽着,我心中还在想等会儿怎么和他理智地提出分手。
直到……徐嘉良终于停下,紧接着一声刺耳的“吱呀——”,仿佛一道尘封铁门缓缓打开。
我整个人被猛的扔了出去,铁锈味儿和灰尘味儿将我淹没,随之是无尽的黑暗。
我在这栋铁楼里生活办公两年多,印象中这栋冷冰冰的建筑中并没有什么房间是铁门。
周围寂静地让我有些不安。
“徐嘉良,”我朝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喊了一声,“你搞什么鬼,把灯打开!”
“呲——”是滑动火柴的声音,接着墙壁上的一根蜡烛被点亮。
“徐嘉良,你干什么?!”借着微弱的光源,我看清了距离我不过三步的男人。
此时他手提着一把锈迹斑斑的镰刀,那双平日里春水泛滥的丹凤眼在此刻化为一潭死水注视着我。
他手上把镰刀我认得,高三时我第一次来嘉良家里玩儿,他带我来父母经营的农庄。那时候正是红薯下来的季节,我和嘉良一人一把镰刀除草刨红薯。
一步,两步……他犹如死神般向我靠近,冰冷锋利的镰口抵在我的脖子上。————已入深秋,丰收浪潮迭起阵阵热风将中原大地涤了又涤,我手底下经营着偌大农庄,葡萄红薯正是熟透的时候。
农庄占地有百十来亩,它原主人是我爱人的父母。二老外出跑生意出了车祸,而他们的儿子也就是我的爱人——徐嘉良,因不擅经营这偌大的家产,便交由我管理。
原先有几十号从乡底下雇来的农工,但最近正赶上收麦子,一小半都请了假。
农庄的葡萄有两三亩,加上玉米红薯和杂七杂八的琐事,剩余的农工干起来还真有点吃力。
我站在铁楼三层的窗户前,看着园子里丰收的情景心里美极了。
铁楼,是除养鸡场外农庄里唯一的建筑,因石灰墙壁上不知是何缘由钉着大大小小的铁皮,所以被称作“铁楼”。
这栋柱形建筑足足有五层。一楼是会客圆厅;二楼是办公区,处理农庄大小事物都在那里;三楼是生活区,那里有属于我和嘉良小窝;至于四楼和五楼专门用来堆放闲置杂物。
我望着远处正出神,农庄入口处传来两声喇叭声,回头就见一辆惹眼的红色奥迪驶入农庄大门。
“淮淮!”徐嘉良落下的车窗探出头朝我喊。
他双眼里有藏不住的笑,头上架着副墨镜,带起的风将额前的碎发吹起,这幅样子正应了春风得意四个字。
徐嘉良,我的高中同学。
他是个从不缺桃花的直男,按理说我和他大约不会有什么交集。但世事无常,我们二人在一次换寝偶然成了要好的朋友。
一次,嘉良因和女朋友分手哭红了眼。我耐心安慰他,不曾想这个男人在酒精刺激下竟和我表白了。
少年正值青春期懵懂无知,即便知道面前的他是个花花公子我还是同意了这段恋爱关系。
如今大学毕业两年多,嘉良依旧处于年少时期的好动,整天不是去钓鱼就是摸龙虾。
可我发现他最近外出的频率貌似比以前多了。
每当看见徐嘉良那张令人青春萌动的脸,我大脑的多巴胺就忍不住分泌。
“今天又去哪儿野了?”我低头笑着看他将车停在铁楼前的空地上。
见他下车后转身来到另一边,伸手将副驾驶门拉开,接着一个身穿灰蓝色校服的年轻人从车上下来。
我看着面生,不像是嘉良的朋友或亲戚。
“我第一次坐这么贵的车,怕不小心把车门弄坏了……”年轻人隐隐约约说了句。
我的笑容有那么一瞬间发僵,这些年的为人处事让我迅速恢复了笑容。
徐嘉良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仰头对我笑,“你不是说这段时间农庄里缺人手么,看我给你带回来一个帮手!”
“小沈,这是我跟你说的,我爱人齐淮。”
被称作小沈的男人抬头与我遥遥对视,露出一抹真诚的笑:“齐哥好。”声音很酥。
我点点头,指了指下面随即转身下楼。
经过了解沈博是县高学生,高三毕业后想找个暑假工做,正好碰上钓鱼的嘉良,两人就这么认识了。
“小博,在农庄做暑假工可不轻松,”我看着面前这个白净瘦削的少年,他皮肤白皙却不显病态。最吸引人的是那双眼睛,清澈明亮如一汪清冽的泉。
想想我当年也是被嘉良夸眼睛好看,但两年的农庄账本将我的眼睛消磨得没有光彩了。
沈博看着我,不卑不亢,“我不怕吃苦受累,我来就是锻炼自己的。”
我点头,“好,我们的工作是这样的。”
“因为最近缺人,所以你得跟着那些长工一块儿干。每天早晨七点到这儿跟着他们收葡萄,然后就是三亩地的红薯你得跟着刨,下午就是给人家收货的分批装车。”
我伸出五根手指,“一个月工资是五千,全勤五百,明天正式算日子你看行不行。”
旁边的嘉良刚想说话,沈博就答应下来:“没问题!”
沈博想留下来熟悉熟悉场地,我没答应,“明天你来了会有人带着你工作,不用着急。”
谈完工作,我送沈博出门。
走在前面的他突然惊呼一声,朝旁边跳开。
我一看,是农庄里养的橘猫。它是嘉良父母留下来的,当初不知怎的出现在农庄里然后就不肯走了,我给它取名小橘子。
小橘子平时懒懒的,谁都可以抱在怀里撸两下,可此时它浑身的毛炸起,尾巴竖立,眼睛直勾勾盯着受惊的沈博,这孩子的校服裤子都被抓开线了。
我忙将它抱在怀里,“不好意思,这猫平时挺乖的,最近正赶上秋乏,所以小东西情绪比较暴躁。”
他惨白着脸,“没事……”
沈博走了,是打车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