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程中央(66)
迟屿抬头看了眼墙上的钟,回身勾过他的腰,从后面抱住他,在他后颈那吻了吻,带着点气音在他耳边说:“你还真以为我喊你过来就为了给我讲题啊?”
程央身体一僵,想要推开他,迟屿自己先松了手,去卫生间里拿了块毛巾过来。
“下雨了怎么不喊我去接你?”他把程央拉到沙发上坐好,给他擦头发。
隔着毛巾的手指很轻,怕弄疼他似的,无论是说话的语气还是手下的动作,都太自然了,换在以前可能没什么,但在经历过这几天有意冷却下来的陌生后,如此的亲昵显得有些突然。
程央刚想说话,迟屿膝盖往沙发上一顶,俯身吻了下来。
不同于以往的急切与热烈,迟屿这次吻的很轻,像是倾注了极大的温柔与耐心,带着点小心翼翼,唇舌贴着他缓缓的勾咬,每一次进出,都能感觉到他呼出来的气流从他脸上轻柔的扫过,他吻他的眼睛,鼻梁,下巴,在他的脖颈处留恋,随即呼吸变得急促,一路啃咬着往下。
程央其实不太愿意在事情还没有解释清楚之前就跟他上床,就好像肉体上的释放能把所有问题的症结都一并扫除一样。
粉饰裂缝谁都会,但没有人能保证,没有信任缝补的墙皮,将来一定不会因为某个契机再次脱落,这样的症结越积越多,仅靠欲望与冲动苦苦支撑,坍塌不过是早晚的事。
他推开迟屿,迟屿下%身蹭着他,在他耳边低声央求。
程央被放倒在沙发上的时候,有些无力的闭上了眼睛,无论是好是坏,这至少还是个契机不是吗?
关系总不可能一直这样冷下去,就算最后是以这种方式解决,这一步终究还是迟屿先走的,想要完完全全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试想如果是自己站在他的位子上,就一定能比他做的好吗?
想到这,程央勾住他的肩膀,脸用力埋上去,努力让自己忽略心底那种难以言说的痛意,两条腿紧紧的崩着,任由迟屿的手在他身体各处流连,最后熟门熟路的脱下了他的衣裤。
不着寸缕的躺在开阔的客厅里让他有些说不出来的羞耻,他一直没有抬头,也没有出声,无论身#下迟屿怎样激烈的动作,他都有意让自己不要去看去想,忍过去就好,他对自己说。
所以他也没有听到,犹如潮水一般充斥在他耳朵里的剧烈喘息里,那一声清脆的开门声。
迟屿猛地一下停了下来。
程央转头往外看,只看到一个轮廓,就被迟屿抱住了头,紧紧的压在他胸口。
“滚出去!”他听到迟屿嘶哑着声音朝门外吼了声。
“给你们五分钟,穿好衣服出来见我!”一个同样震怒的声音,程央听出来那是迟海东的。
他顿时手脚一阵冰冷,他们……被看见了,就在迟屿家里,以这样一种丑陋的姿势。
“程央,程央。”迟屿喊他,抱着他在他脸上亲了亲,“别怕,没事的,先穿衣服。”
程央机械的坐了起来,抓过衣服往身上套,都没来得及细看有没有穿反,他站起来,身体动了一下,朝着门的地方,似乎是想出去,但等反应过来迟海东就在门外,他又站着不动了。
迟屿穿好衣服过来,捧着他的脸,让他看着他,“你在这里等十分钟,十分钟到了你开门出去,放心,我不会让他见你。”
程央有些木然,像是还没从这一场横生的枝节里反应过来,迟屿在他额头上吻了吻,“伞在鞋柜上面,等他走了我联系你。”说着他拍了拍他肩膀,开门出去了。
程央听到门外有人在说话,但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之后是脚步声和电梯开门的声音。
他站在门口,看着墙上的钟,真的等了十分钟,才握着把手,把门拧开了。
门外没有人,其实他早就知道没有人了,只是不等够迟屿说的时限,他有些不敢去开。
外面雨比他来的时候大了许多,他没有拿伞,就这样走了出去。
淅淅沥沥的雨水浇在身上并不觉得凉,反而让他过热的头脑有些清醒,没有哪一刻他像现在这样审视过自己,那一声开门声和随之而来的暴怒声里,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那样的下贱。
公交车没有来,他也不想等,就这样在漫天的水汽里往回走,路上一个人都没有,走累了他停下来,蹲在路边,摸了摸口袋,没有烟,只有一串钥匙和一只手机。
钥匙很快就将不属于他,那个他住了十八年的地方,有时候程央觉得,命运就是个穷途末路的疯子,生来就为了把人逼入绝境,只是像他这样一个早就一无所有的人,究竟有什么吸引它的地方,让它一而再再而三的落井下石。
他把手机拿出来,摁亮了屏幕,所以这是他不肯低头的代价吗,还是他痴心妄想的责罚?
第七十三章 相信与不相信
程央回到家,迟屿没有打电话过来, 相反, 他收到一条迟海东发来的消息,短短六个字。
-你还相信他吗?
尽管没有署名, 但这个时间, 这个内容, 只有可能是迟海东。
程央不知道他怎么会有他的电话, 是迟屿告诉他的,还是他自己通过什么途径得到的?
迟海东的这句话话里有话, 就好像有什么事情发生了, 应该让他对迟屿产生怀疑, 是说之前在学校里那件事后迟屿有些回避的态度?还是他说了要联系他但到现在都没有发消息过来?
程央没有回他, 把手机倒扣在桌上,之前那次在迟海东车上,他表现的那么坚决, 他不想让他觉得自己现在有任何的动摇, 他也不想再去想这一切是因为什么, 身体上的不适让他觉得有些疲惫,他只想洗个热水澡,然后躺在床上闷头睡一觉。
他先去程樱房间里看了看, 床头的小灯亮着,程央看到她把自己整个都裹在毛毯里。
听到脚步声, 程樱一下坐了起来,有些委屈的叫了他一声, “哥。”
“怎么了?”程央坐到她床头,看她脸上都是泪水,“怎么哭了?”
“你去哪了?”程樱吸了吸鼻子,抱着他肩膀,“你不在家里我害怕。”
“我这不回来了吗。”程央拍了拍她后背,“去迟屿哥哥那拿了张卷子,下回跟你说。”
程樱又哭了一会,声音才小了下去,程央有些心疼,替她把眼泪擦干,“快睡吧。”
程樱躺下来,眨了眨眼睛看着他,“哥?”
“嗯?”
“……你会不要我吗?”
程央想要给她拉毛毯的手一下顿住了,接着指尖一麻,控制不住的略微发起抖来。
这个问题程乐以前也问过,他斩钉截铁的给了他答案,可那天晚上程乐央求他,说他可以去叔叔家时,短暂的犹豫过后,他答应了,他不知道那一刻程乐是不是有过被他抛弃的感觉。
或许他更希望他这个哥哥说不,像上次那样说再怎么难都不会把他送给别人。
可他没有。
“不会的。”程央深吸了口气,忍住有些变了调的声音,“哥哥不会再做这种事了。”
程樱又看了他一会,才像是放心的点了点头,闭上了眼睛,程央替她把窗户开了条缝,转身出去了,带上门后,他在原地站了好久,难受的感觉挥之不去,眼睛不受控制的有些发酸。
进去洗澡之前,他又看了眼手机,没有任何消息,事情还没有解决?
迟屿会跟迟海东说什么?既然已经出过柜了,是不是这一幕对迟海东的打击就不会有他想象的大,可程央虽然没有看到迟海东的表情,但他那一声命令里,却是酝酿着实打实的愤怒。
会骂他吗,会打他吗,没有哪个父母能容忍子女这样,迟屿脾气不好,会因此惹恼他吗?
站在滚烫的水流底下,身上被迟屿吻过的触感还在,那一刻血液冲顶的耻辱感也都还在。
程央侧身倒在了床上,脸用力埋进枕头里,这一晚上他思绪混乱,时睡时醒,一直到天亮,都没有睡的多安稳。
第二天早上起来,程樱在卫生间里洗漱,他拿过手机,又看了一眼。
迟屿依旧没有打电话过来,可能是忘了,但收件箱里多了条迟海东发给他的消息。
程央不想再看,他明明可以像之前那样不去管,可因为担心迟屿的安危,他点开了。
一张图片,对着手机拍的,那个被拍的手机屏幕上,是一条显示已收到的短信。
-想谈可以,你十一点过来吧,我在家。
发件人是迟屿。
收件人是谁已不用猜。
因为要赶公交,程央清楚的记得,他是十点四十分左右的时候到迟屿家里,那个时候,迟屿还看了眼墙上的钟,离十一点,离他从身后抱着他,把他按倒在沙发上没差多久,然后他们就听到了钥匙开门的时间,迟海东准时光顾,进门第一眼,就看到了他们纠缠在一起的画面。
唯一能替迟屿辩解的理由是他忘了,但程央知道,他没有忘,他记得比任何人都清楚。
这不是巧合,是他故意的,他有意安排了这样一场尴尬的会面,为了什么,为了气他爸?
迟海东跟他说过理由,说迟屿和他在一起的目的不单纯,就是为了气他,为了报复。
那个时候……他没有信。
手机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他手里滑了出去,掉在地上,屏幕被摔的粉碎,程央浑身冰冷,看着眼前雪白一片的墙壁,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心口被什么东西堵着,他没办法呼吸,他试着张了张嘴,然后他听到自己发出了濒死一般的声音,从喉咙的最深处,跌跌撞撞的溢了出来。
他开门跑出去。
一层台阶下完,发软的双腿有些凌乱,他一个踩空,从上面滚了下来。
一直滚到一楼,程央趴在地上,手脚像是断了一样,疼的他爬不起来。
他佝偻着身体,在水泥地上用力锤了两拳,本就破了皮的地方顿时鲜血直流,像是有一根引流管插在他身上,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失去的每一滴血的流速,带起生吞活剥般的痛苦。
他翻过身面朝下,头抵在地上,泪水疯狂的从眼里翻滚了出来。
原来从头到尾,真的只有他一个人在自作多情。
迟屿从来没有喜欢过他,所以无所谓怎么对他,心情不好了,可以肆意的跑来上他撒气,被人戳破了,就冷着他当不认识,现在更是为了气他爸,可以完全不顾他的感受,利用他,愚弄他,把让他如此难堪的事,当做他发泄恨意的筹码。
他不敢相信,这是他朝夕相处,他心怀感激与……欢喜的人,有一天会对他做的事。
而他呢,又为什么会这么蠢,蠢到丧失所有的判断力,蠢到心甘情愿被人利用。
程央不想承认是因为他太好了,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好在所有的细枝末节里,所以他变傻了,变得贪婪,变得不再像他自己,他以为这是他的光明与希望,命运终于饶过他了。
可是没有,什么都没有改变。
现实想向他证明的,是这一切都是他幻想出来的,然后再次狠狠的把他打倒在地。
那个时候在乡下,迟屿说只喜欢他的身体,为什么他没有相信?
现在他身体力行的把这一句话演示给他看,每一个步骤都清晰明了,他就是只喜欢他的身体,喜欢在床上狠狠的操&他。
泪水大颗大颗的砸了下来,手脚痛的没有了知觉,程央那一刻有些痛恨自己为什么还活着,活着就要呼吸,就要喘气,而每一次内外循环,带起的都是所有感官无边的痛意与折磨。
他都做了什么,他疯了吗,就因为那期待中的一点感情,因为别人说喜欢他的……身体。
他觉得迟屿心狠,可事实上他比他狠多了,他敢放弃的,是远比他能得到的悬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