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中世纪当牧师(33)
对于约书亚来说,同时用铁锅和陶罐一起煮菜并不稀奇,像教堂的厨房里就有三个火塘,可以同时煮很多菜,村庄里也有一些富裕的手艺人家庭,家里有两个火塘可以同时准备饭菜。
约书亚左手捧着木碗,又看了看乔里的外袍,对他说道:“乔里,你在这里等一等。”
乔里对他点点头,“好的,牧师老爷。”
等约书亚再次从教堂侧门出来的时候,他左手多了一件用亚麻做的外袍,右手拿着已经空了的木碗,他把旧外袍递给乔里,“这件外袍是我比你还要大一点的时候穿的,我现在已经穿不上了,你拿回去让你母亲改改就能穿了。”
乔里有些犹豫,“这……这……牧师老爷,我怎么能拿你的东西?”说起来忏愧,他这么拼命地刷约书亚牧师的好感,就是为了让他收自己当学生,他想借此成为教会的一员。
现在看来,他的确刷到了很多好感,不然这位牧师不会这样三番四次地对他好,哪怕他只是随手给自己一些东西。
约书亚没给乔里拒绝的机会,直接把外袍和木碗都塞到他手上,“好了,你就收下吧,反正这件外袍我也不合穿了。”
“那……谢谢牧师老爷。”乔里拿着那件亚麻外袍,面带感激。
约书亚轻轻地摆摆手,脸上也露出了笑容,“乔里,你不用参加秋役,明天过来教堂帮帮忙,替我去河里打一坛子水,回来再跟我一起做早祷。”他说道:“越是靠近圣主,你越会得到圣主给予的幸运。”
乔里脸上带着惊喜,“谢谢牧师老爷,我一定会早点过来的。”牧师居然让他帮忙打水,跟他一起做早祷,他的计划算是成功一小半了吗?
约书亚点点头,“好了,时间不早了,你回去吧。”
“好的,牧师老爷,再见。”
看着乔里离开教堂后,约书亚这才从教堂侧门离开,进到自己的卧室里,他脱下外袍,动作小心地将缠绕在胳膊上的布带拆开。
卧室里的桌子上有两个木碗,一个放着乔里刚刚送过来的鸡蛋饼,另外一个装着捣碎的草药汁,旁边还搁了几株药草。
要是乔里在这里的话,就能认出桌子上这几株药草,就是他跟牧师说过的,可以止血消炎的药草。
约书亚小心翼翼地给胳膊换草药,心想,要不是他早上去河边装圣水的时候,摔伤了胳膊,他也不会叫乔里明天替他打水,仁慈的圣主应该会谅解他的吧?
……
罗弗斯男爵领。
夜色降临,农奴地的某个草棚内。
一个高大消瘦的男人躺着在一堆发黑的干草上,口中不断地咳嗽,一个头大身小,浑身脏兮兮的男孩走进草棚后,飞快地蹲在他旁边,一脸担心地看着他,“父亲……”
男人勉强睁开眼睛,看见男孩后,示意他看看外面。
男孩点点头,然后站起来往草棚外面,小心翼翼看了看,见四周没人,就走回来对男人摇了摇头,口中说道,“父亲,没人。”
男人不住地咳嗽,等稍微好一点后,他抓住男孩的手,喘着气说:“达伦,我要不行了……”
达伦一听,紧紧抿着嘴,盯着男人说道:“不会的,父亲,你这次一定也会好起来的。”
威尔逊听了,勉强地对他笑笑,他又虚弱地咳嗽了两句,“达伦,人总会死去的……我死了还能不连累你……”要不是他被野狼群咬瘸了腿,他又怎么可能会被人抓到这里当奴隶,又怎么会害得达伦殿下也成了奴隶。
他现在死了更好,不用连累达伦殿下了,以他教给达伦殿下的本领,殿下一定能逃走的。
“父亲,你不要这样说,你一定能好起来的。”达伦脸上十分执拗。
“达伦……”威尔逊让达伦把头靠下来,他嘴边对着达伦的耳朵,小声地说:“还记得我们的秘密地方吗?记得我经常坐的那块石头吗?”
达伦点点头。
“等我死了,你就去把那块石头挖开,里面有一些东西是我留给你的,你带着那些东西逃走,在野外也更容易活下去。”
达伦摇摇头,“父亲,你不会死的,我也不会走。”
威尔逊将手搭在达伦肩膀上,口中哽咽道,“达伦,我的殿下,你不是我的儿子,你的父亲是现在的乔治国王,你的母亲是阿基坦的凯瑟琳女王,我辜负了凯瑟琳女王陛下的嘱托,让你这些年跟我吃了这么多的苦,还当了好几年的奴隶……”
达伦瞪大了眼睛,“父亲,你在胡说些什么……”
“是真的,我说的都是真的。”威尔逊激动地说,“达伦,那块石头下面有你母亲的图章戒指,你拿着它逃去阿基坦找约翰逊将军,他会帮你夺回阿基坦的……记住,千万不要让国王的军队找到你,乔治国王从来就没有承认过你是他的儿子……”话还没说完,他无力地闭上了眼睛。
达伦心急地摇了摇他的肩膀,“父亲……”
第29章 吃肉不吐骨头
凌晨四点,罗弗斯男爵领,某片森林深处。
达伦趁着天黑把养父威尔逊埋葬在森林深处,然后他静静地看了一会儿那堆鼓起来的土坟。
如果他不把父亲埋起来,等天亮了,那可恶的庄头肯定会把父亲拖去喂男爵老爷的猎犬。
看了好一会儿,达伦这才起身,飞快地往森林更深处跑去,一直跑到一处靠近溪流岩石旁边。
他蹲下来伸手摸了摸那块大灰石,想起从前,父亲每次带他过来偷猎后,他们都会坐在这块石头上享用猎物。
想到这里,达伦狠狠地抹了一下眼睛,接着,他在旁边捡了一根长棒,把大石头撬开,又挖开了里面的洞口,果然看见里面有一个布袋子。
他立刻把布袋子打开,发现里面有一把锋利的小刀,一个刻着奇怪花纹的戒指,一套旧的亚麻袍子,还有一个裹着粉末的小布球。
达伦闻了闻小布球,发现那香味跟父亲以前告诉他的,可以躲避猎犬追踪的野花香味很相似。
可那种野草只有在春天才会开花,看来父亲这是把野花晒干了,将它磨成了粉末,然后特意留给他在逃跑时,用它躲避警役的追踪。
达伦望了望天空,发现天色已经比之前亮了一点点,他当即脱下身上这件又黑又脏的外袍,跳到溪流里把身上刷洗干净,然后穿上那一套亚麻袍子,然后还系上了那个散发着浓郁香味的野花布球。
等穿戴整齐,达伦拿上那个布袋子,回头望了望父亲坟地所在的方向,忽然间,他像是下定了决心似的,扭头转身,飞快地逃离这里,奔向前途未卜的未来。
又过了1个多小时,公地里。
庄头给农奴们点了点名,发现都这个时候了,威尔逊父子居然还没有出来公地里干活,他的突然脸色变得难看极了,开口咆哮着,“威尔逊和达伦这两个混蛋怎么还没过来?耽误了老爷的秋役,看我怎么收拾他们,科塔,你跟那两个混蛋住得近,他们到底怎么了?”
被点名的科塔瞬间抖着身子回答道:“老、老爷,我不知道,我一起身就过来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