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144)
听是此事,常念点点头,做到有备无患便可以了,倒也没必要为事时担忧。
“明日我的商业街就要开业了,首领大人可要前去一观?”
厉伸手上前,说道:“自是要去的,只是我的家底都给了祭司,现下是没什么能拿去交换的。”
常念手一个没忍住,捏了捏他的下巴,“放心去,首领大人只需要刷脸即可,没人会要你交换。”
说完,他怕那日的事又重演,迅速收回手作无事发生状。
商业街选在休沐日开业,是的延越是有假的,怎么说他上辈子也熟读劳动法,所以延越每月初五、十五、二十五三日为休沐日。
没办法现在赶进度,所以休息日不多,待日后一切步入正轨,就可凡逢五和十的日子休沐,且会另设节假日。
不过假期也有不同,比如说负责巡防城的人如若赶上假日,后面会安排倒休,负责役人看守的战士,也会安排倒休,而役人每月只有一日休息,至于服刑人员那就什么都不要想了。
这日,商业街异常热闹,来了许多内城外城的居民。
第89章
商业街动工不久,常念就在会上提出了货币试运行的方案,为此他还特地给大家加了两节课,讲述了市场经济和市场经济的重要性。之后经过几日的商讨,一致决定用商业街做货币的试运行,考察一下族人的接受度。
至于货币形式,一开始在纸币和铜钱之间拿不准主意,最后考虑到纸币不易存放,现在的人收纳东西又没有那么精细,决定用铜钱。
之前带回来的铜矿基本没怎么使用,正好拿来铸币。常念照着平钱的制式打了样,与明清时期的小平钱也就是一文小钱类似,直径两厘米多,重量三四克,钱币正面上方雕了简单的元宝符号,下方是一个“延”字。
因着是第一版铜钱,也没做太复杂,所以背面是空的并没有再雕其他纹样。
十几枚小钱拿到手里有一些分量,颠了颠叮当作响十分好听。大伙看着喜欢,确定了这便是以后延越货币的样式。开了模,定下工人,之后开炉铸币,在商业街开业前大概赶制了差不多十万枚铜钱。
常念掰着指头算,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十万文钱也才一百两,还真是穷啊!
商业街开业之前,他用小麦和另外一些物资与部落兑换了五万枚铜钱,作为商业街的起始资金。除了开设换铜钱的当铺,他还将这些铜钱发给平时会到他农场和农田中帮忙的族人,告诉他们到时候商业街开业,可以拿着铜钱买东西。
大家虽然还弄不清楚什么是买,买又和交换有什么不同,但好在他们相信祭司拿出的东西就没什么是不好的,所以收到铜钱的人各个都仔细收着。
不仅祭司会发钱,部落中各个小组表现突出的人也会被奖励铜钱,而现下能将铜钱换成物品的就商业街一处,趁着休沐没事,大伙都跑来凑热闹。
商业街离居住的地方并不远,入口处立了个牌楼,上面书有“东市”二字。
从牌楼处进去,迎面的是整齐平坦的水泥板路,大概有七八米宽。两边是用青砖建成的店铺,一间间大小不一,却都十分敞亮,虽不认识上面牌匾上书写的字,但只透过窗子就能分辨出里面放着的是什么。
离牌楼最近的南北两家店铺,牌匾上只写了一个“当”字,里面负责的小二站在门口吆喝:“没有铜钱的看这里,此处为当铺,允许大家用物品交换铜钱,有需要的可进店咨询,本铺明码标价、童叟无欺。”
庚牵着盛走过牌楼,走在水泥路上的扎实感确实比土路轻便。据说为了交换商业街的这块地还有建造用的水泥,祭司又将麦地分给部落五十亩,加上之前雇人帮忙开荒的五十亩地工钱,他那五百亩地便剩下四百亩了。
盛腰间挂着一个小荷包,鼓囊囊的,走路快了还能听见叮当响声。他小声问庚:“真要一直牵着手吗?”
庚向下看了一眼,反问:“我们既已成婚,牵手有何不妥?”
他红着耳根,磕巴道:“没,没有不妥。”
没忍住伸手揉了一下他的耳垂,“走吧,你不是喜欢祭司家的小馄饨吗?听说这里有个小吃铺子,里边的小馄饨和祭司家里一个味儿,正好咱俩还没吃早饭,去尝尝味道。”
被他摸得有些痒,盛下意识的躲了下,说:“嗯,走吧。”
小吃铺子前是一个庚熟识的嫂子带两个人忙活,除了庚说的馄饨还有烙饼、馒头、包子和据说是红薯面加面粉混合蒸出的发糕,切成四四方方的一小块,每块上面还点缀了半颗红枣,看着就叫人流口水。
庚侧身问他:“你觉得这发糕如何,要不要买两块尝尝?”
他也觉得那东西卖相不错,便点头应道:“那来两块尝尝。”
庚熟稔的招呼:“秦巧嫂子忙着呢,麻烦给我们来两碗小馄饨另外再加两块发糕,哦,对了,你这有没有茶叶蛋,有的话也再给我添两个茶叶蛋。”
能来铺子帮忙,要么是手巧要么是机灵,这嫂子便是人机灵嘴也会说的。
“呦,是庚和盛,瞧着小两口甜的呦,走路都要牵着手。茶叶蛋在后面,我叫人给你取。馄饨一碗两文,发糕和茶叶蛋一个一文,总共是八文钱,你们找张桌子坐下等会儿,马上就给二位端过来。”
盛害羞的有些僵硬,庚与嫂子又客气了句带着人找了桌子坐下。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人,他感叹道:“还不到一年,大家都换了个活法。”
盛随着他目光看过去,心中也十分感慨,好像他梗着脖子和首领祭司作对还是昨天的事儿,一眨眼的工夫就变成他想都不敢想的模样。
“庚,延越......真好。”
见他眼中的喜欢和眷恋,庚轻声说:“嗯,以后会更好。”
秦巧嫂子负责的小吃铺子生意特别好,虽说各家手里之前都发了小麦,但数量有限又过去了半年,就算是省着吃的,现下也早没有了。如今在这里瞧见,尤其是那白白的大馒头只要一文钱一个,走过路过的总是要买上一两个回家。
除此之外,带着小孩子过来转的,看着缀着红枣的发糕就走不动路,扰的大人没法也都会买一两块给孩子解解馋。
并没有让两人等太久,热腾腾的小馄饨就端了上来。昨日熬得骨汤香味老早就飘过来了,里面放着十多个鼓着肚皮的小馄饨。
过来送餐的并不是秦巧嫂子,换成了个年纪与他们差不多的小二,他将托盘放下,说:“两碗馄饨、两个茶叶蛋、两块发糕齐了,二位慢用。”
正好这时常念和厉经过,听着小二的吆喝声,常念觉得自己似乎又穿越了一次。他问身边的厉:“要去尝尝吗?”
厉摇摇头,“不了,早上吃的很饱,我们去别处走走。”
“好。”
盛先喝了口碗里的骨汤,鲜香味美,想来是加了鸡粉。之后又咬了一口挺着小肚子的馄饨,肉馅紧实,里面还包裹了半颗虾仁,一起咬碎了进到嘴里,正是他想了好久的味道。
好看的丹凤眼满足地弯了弯,他与庚说:“祭司怎么就这么会吃呢,什么好吃的他都想得出来。”
庚将自己碗里的馄饨捞出几颗,送到他的碗里,“多吃点,以后每次休沐咱们都过来吃,可好。”
见碗里多出的白胖子,他又想送回去,被庚制止住了,“多吃一点,要是不够,就再尝尝别的,到时候还要劳烦夫君给我付钱。”
盛脸一红,小声说:“钱本来就是你赚的,我们狩猎队发的不多,怎就劳烦我了。”
伸手将他蹭到鼻尖的汤汁擦掉,“这话就不对了,咱家的钱都是你的,要是我表现不好,你尽管饿着我。”
也不知道是鼻尖痒还是心里痒,盛再不敢多说一句,低头认真吃馄饨。
待两人吃完,庚问他:“还想去哪儿?”
盛想了想说:“祭司不说这里有成衣铺子可以量体裁衣吗?我们过去看看,咱俩得衣服总不能一直求祭司家帮忙。”
“走吧,如果带着的钱不够,家里那两匹布应该能换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