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
常念穿越了,从末世穿到了原始社会。
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
好消息——他是部落大祭司的儿子。
坏消息——部落首领总用一种要弄死他的眼神看他。
呵呵,原始社会神权至高无上,怕他丫的?
深深呼吸一口原始社会的清新空气,常念感慨:原始社会好~原始社会妙~原始社会的野鸭子嘎嘎叫~
只是......陶罐里飘着浮沫的腥肉是什么?午饭?
呕!
他拍打着胸口强撑着制定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左手种田、右手基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嗯......抓是抓了,但是抓的怎!么!不!对!
向来冷厉嗜血的首领微微前倾,凑到他耳边温柔的蛊惑道:“继续。”
麻蛋!说好的敬畏神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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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念成为祭司的第一年,他的族人全部住进了有窗有炕的房子里。常念成为祭司的第二年,部落在冬天再也没有为食物发愁。
至于常念,他站在九米高的水泥城墙上高声吟唱:“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还看.......”
蹬蹬跑过来的族人打断道:“大祭司,猪粪沤完了,首领让您看看可以吗?”
常念:......就不能让我把X装完!
阅读指南:
1.原始社会,基建种田,征服星辰大海。
2.金手指很大,攻武力值max,受前世有光脑,所以上辈子记得的技能很多。
3.偶尔也会有攻的视角,但并不多。
4.关于副CP,有但占比很少,主要在后期番外,不过其中一对攻前期渣,介意的绕道。
内容标签:强强种田文 爽文 经营基建原始社会
主角视角常念互动秦厉
一句话简介:原始社会的首领养成记
立意:文明火种,生生不息
第1章
天上,云很碎,像海风卷起来的浪,一簇簇地向前赶着。阳光透过薄云,追赶着一朵茉莉花。
茉莉花被风带着,颤巍巍的不知道要去何处,最后在河滩上打了个旋,飘落在一个少年的鼻尖上。
少年五官精致,眉宇温柔,只是肤色略有些苍白,像是常年没有见过阳光。他的头发被一根皮绳束着,干枯得好像一把晒干的野草。可当他眼睛睁开时,那双明亮的黑瞳像闪耀的宝石一样,让人下意识地忽略了他周身的狼狈。
常念睫毛簇动,慢慢睁开眼睛,浓郁的清香带着温柔的甜钻进鼻子。他记得,妈妈有一瓶茉莉花味的香水,虽然过期很久,但她一直舍不得丢,那味道就和这个很像。
阳光很刺眼,茉莉花的味道很温柔。常念忍着不适看了几秒太阳,才稍稍偏过头,伸手接住从鼻尖滑落的小花。
小花开的有些单薄,白色的花瓣努力向周围伸展。他用手指捏了捏,软软的,有一点滑,在两个手指捻过时,能感觉到花瓣的纹路。这种触感太真实,让他的神情都有一瞬的恍惚。
常念把花瓣拿近了想仔细看看,却在手离眼睛还有十公分的距离时发现——他的手变了。原本的机械手,变成了与旁人无异的柔软的手。
怎么会?
将另一只手也举到面前,果然也变了。常念用两个手的食指彼此触碰,温热而真实。有些不敢相信的咽了口唾沫,他想捋清发生了什么。
之前在做什么来着?哦,对!他离开了庇护所到地面上执行任务。
上面的命令是寻找失联的高级维修师,而他的身份是先遣队的随队医生。这是常念第一次见到地面上的世界,黄沙漫漫,一片荒芜。如果说庇护所像禁锢人的牢笼,那地面上便像绝望孤寂的炼狱。
阳光炙烤着黄沙,氤氲着的热气将太阳折射成扭曲的模样。
他们的先遣队一共六个人,在庇护所附近二十公里的方位寻找整整一日,却一直没有发现高级维修师的身影。无奈,只得去更远的地方搜寻。在队伍经过半人高的沙丘时,突然飞来一个黑色的铁片,队长反应极快,伸手去拉身边的常念。可惜距离有些远,只有指尖微微的碰到了他的腰带。
他是在黑色铁片插入心脏后才发觉的,身为一名优秀的医生,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每个器官和每个血管的位置,铁片刺破的地方正好是左心房。低头看了一眼,那刺进去的深度绝对可以断绝一个人所有的生机。
自己......死了吗?可现在是什么情况?
常念茫然的活动着自己的双手,目光不自觉地落在淡粉色的指腹上。指腹上一圈圈的纹路让他觉得陌生,用唇瓣轻轻贴了一下,传来了与身体其他部位一样的体温。
他正想用犬齿咬一下,看看这双手是否也拥有痛觉,就发觉头上的太阳被一个阴影遮住了。阴影带着一股锐利的劲风快速向□□斜。同时,有几滴温热的液体滴在了他的脸上。
嘭的一声,烟尘四起,常念被呛的咳嗽了两声,本能地看向右侧。一头喉管插着木棍的鹿在拼命挣扎,挣扎了几次都没能站起来,最后,终是没了力气伸着蹄子闭上了眼睛。
常念下意识伸手去擦脸上的液体,放在眼前看,是红色的。
他的手有点抖,这不仅是因为看到了血腥的场景,还因为他发现了,他所处的地方并不是自己生活的世界。
他这是......在哪儿?
天堂吗?
不!不!不!自己一个正经的华夏土著,就算灵魂飘走了也不该归耶稣管。
那是天庭吗?
常念回想一下自己二十多年的经历,靠着父母的荫庇生活在庇护所之中,未对社会有贡献,也未曾对神灵有敬畏之心。就算死了,天上的公务员也不该有他的编制啊!
那他是穿了?穿哪儿了?穿了啥剧情?
他记得小时候隔壁老奶奶喜欢看一个很古老的电视剧,电视剧里的女主,好像在皇家围场被过来猎鹿的皇上射中,然后她就成了格格。
这剧情......
不等他继续想下去,就被声音拉回了现实。
“沙沙”,是脚踏在沙土上的声音。
或许是太过紧张,常念的整个身体唯有脑袋还能听他使唤,他只得就着躺着的姿势转了个头,向着脚步声的方向望去。
一双草鞋包裹的大脚起码有四十五码,上面古铜色的小腿肌肉均匀,线条流畅,估计要比自己的小腿还长上一寸。
单从这两点常念就能判断出,来的人身高至少也有一米九。
从小腿向上看,草!一种植物。
来人穿了一条十分野性的豹纹皮裙,并且只穿了一条皮裙,他这个角度看过去,可真是坦坦荡荡,一览无余,惊为天人……
等等,豹纹皮裙?草鞋?
他又往上看去,虽然嘴不突,头不扁,身上也没有长毛,并且脸部轮廓硬朗特别帅,但从他眼神中透露的野性和他全身唯一的遮挡物判断......这该不会是个原始人吧!!!
接下来的事情更证实了这一点。
那人瞥了他一眼后,走去了鹿的侧面。然后利落地折断了插在鹿喉咙上的木棍,再单手将鹿提到了肩上。
这力气,这动作,原始人概率加成中!
常念觉得有一种野性美扑面而来,只是野生酷哥看他的眼神似乎有点不对。那是某种挣扎后,又隐忍着归于平静。
常念有一种错觉,下一秒他就会捡起刚才扔掉的棍子,也插在自己的喉管上。
好在并没有,那人比了个跟上的动作便不再看他。
常念拽回所有思绪,认真盘算了他现在的处境。自己穿越了,很可能穿的时间轴拉得有点久,穿越到了原始社会。
这是......原始社会,基建种田?零装开局,开拓新世界?
随机掉落的常念并未接收到原主的记忆,他现在只见过前面的人。操蛋的是,前面的对他似乎并不友好。
常念平稳心绪,衡量了两个人的实力差距,他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喉结,确定自己跑不过大野鹿,打不过野生酷哥后,打消了逃跑的念头。看来,只能随机应变了。
有了大方针,他又开始打量起前面的人。这一看不要紧,差点没给自己的肉皮抓破。
前面的人上半身光着,死去的鹿被他抗在了肩上。鹿身上有很多蹦蹦跳跳的小虫子,有的虫子顺着肩膀爬到了男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