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74)
“我们不要盐和食物,我们可以做您的奴隶把石头背回去。”被捆在中间的一个劲瘦汉子带头高声说道,之后带着其他的人一起跪在了地上。
啥?常念怀疑自己耳朵听错了。
好在还有人是正常的,手指骨碎裂的奴隶直挺挺的站在那儿,艰涩地开口:“我不想做奴隶,但我可以和你们回去吗?”
丘讥笑出声:“你?凭什么?”
那人看一眼自己还绑着木棍的手指,开口:“我很擅长狩猎。”
丘手指向一个身形并不算高大的战士,说:“你出来,用一只手和他打一架。”
断指的奴隶并不畏惧,双手举到面前,示意解开他的绳子。“不必,你用双手。”他此时眼睛中燃烧着战意,带着些疯魔的兴奋。
常念哪会真的让他们打起来,阻止道:“不许打架!至于加入延越的事回去再说,明日你们先将这些矿石背上。”
“是,祭司。”那个被丘叫出来的战士躬身应道。
而另外一人在听到常念的话后,也收敛了眼中的锋芒,回:“是。”语气已经带上臣服的态度。
厉只是扫了一眼,便拉着常念的手腕说:“外面冷,回帐子。”
月光幽幽,这一晚坐在外面的奴隶里有人没睡。他侧脸看向帐子,里面白皙的少年祭司正窝在大高个的怀里睡得香甜,而那个男人也像是困住猎物的野兽一般,将少年祭司搂在怀里。
回去的路上有人问,“祭司,既然这不是铁矿那是什么啊?”
走了半日的常念这会儿已经趴在厉的背上,说:“银矿。”
延越的人对铁已经不陌生,知道那可是锋利坚硬的好东西,遂问:“祭司,银比铁还要好吗?”
他之所以会这么问,是因为见到祭司可稀罕这些石头了。
“啊?这个呀,要怎么看。如果是制作武器,银当然不如铁。你别看他现在好像很坚硬,但那是因为它被花岗岩包裹在里面,但其实银的质地有些软,如果在纯银的东西上咬一口,上面铁定能留下一个牙印儿。”
“啥?”问话的人懵了,“那它不是连石器都不如吗?”
常念点点头,“如果做武器,确实比不上质地坚硬的石器。但刚才我说过,要分怎么看。太久远的不说,就说一个月的交换集会,我准备做一套银制餐具。银的光泽好,做成餐具要比现下的粗陶好看太多,再加上事没人见过的玩意儿,想必能攀上城中大家族的人,一定愿意用许多的奴隶做交换。”
厉不用回头,就知道此时的小狐狸定是又在翘尾巴了。
“除此之外,这些矿石中也不只是有银,还有一种叫做铜的元素。它虽然不如铁坚硬,但在找不到铁矿的情况下,铜也能作为铁制兵器的替代品。”
他不止是对那位战士说的,也是与厉说清楚。
一群人,一辆驴车,旁边还跟着只毛茸茸的银狼崽子,风尘仆仆的赶路。
回去的目标更明确了,而且来的时候厉沿途做了标记,所以虽然一行人背着东西,但回去只用了四日的时间。
在进入延越的族界后,常念从厉的背上跳下来。只是看到夕阳下迎风摇摆的碱蒿子,他就有一种回到家的踏实感。
是啊,延越早就是他的家了!
从盐湖赶回去还要小半日的时间,厉并不准备带大家走夜路,便安排人开始在盐湖附近扎帐子。
常念伸手揉了揉小狼的脑袋,“我到家啦,以后这里也是你的家。”
它似是听懂的向周围望了望,好像巡视领地一般,可是除了味道怪异的绿草,他也只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湖。
看它的表情,常念也猜到个大概:“这里是西郊,没什么可看的。等明日回到族里就热闹了,不过你得给我记住,我阿娅肚子里有小宝宝,你要是敢冲撞我就把你送给厉。”
送给那个大个子可不行,还不得变成一张狼皮。
它听懂一般蹭了蹭常念的手,完事还伸出舌头舔了一下。一旁的历见着,大手一挥将狼崽子扒拉到一边,恶狠狠地瞪着他说:“刷牙了么你。”
完事拿出一个装水的陶罐,将小狼刚才舔过的那只手清洗了一遍。
常念带着的香皂为了防蚊虫加入了些许的艾草,洗干净后厉送到鼻子下面问了问,除了艾叶的味道,没有别的他才算作罢。
松开之前,还不着痕迹的在上面擦了擦。某人还觉得,他家“室友”可是越来越爱干净了。
一边的小狼似乎看穿厉的心思,不屑的哼唧了声,跑一边玩儿去了。而奴隶中有人的余光也偷偷注意这里,只是他藏得很好,一切都不着痕迹。
帐子建好,篝火也点上了,一群人围坐在一起,常念看向一长串的外族人,说:“现在已经回来了,也要好好谈谈你们的去留。”
几个人听见这话,都坐直了身体。
“我说过,没准备把你们抓回来做奴隶,所以那些说要给我做奴隶的话也都收回去吧。至于如何留在延越,我和厉商量了两个方案,你们都听听。但无论是选择哪一种,明日与我们进了延越,便不能出去了。”
他难得严肃的看着几人,然后和丘说:“告诉他们,背叛延越的下场。”
丘阴恻恻的呲牙笑道:“叛族者,死!”
很好,就知道这个阴鸷的家伙能达到他想要的效果。
但这还不算完,他抬手对着驴车上的矿石按下了袖箭。小指粗的袖箭毫不费力的击碎了矿石,最后又飞出好远才落在了地上。
被这东西抵过下颚的人现在才觉得后怕,那日他竟以为是自己挟持了少年祭司,完全不知道如果这人想要他的命,不过是一瞬间的事儿。
所以,他真的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要伤害谁。低头看着还绑着树枝的右手,心里有些发苦。
常念看一眼飞出去的袖箭,有点远。虽然回来的路上,厉背着他走了近一半,但“身娇体弱”的祭司大人也觉得累极了,遂拍拍身边的小狼说:“去,捡回来。”
小狼总觉得哪里不对,他歪头瞧了瞧白白的两脚兽,觉着是虚弱了点,只好转身朝袖箭的方向跑过去。
如果小狼见过现代世界中被主人溜飞盘的狗,他就会知道是哪里不对了。
小狼仰着脖子叼着袖箭回来,常念奖励似的在他脑袋上揉了揉,说:“要么你们如野一样,拿出有价值的东西,可以让我的族人接纳你们。要么,做我的家臣,一切用度皆有我出,只是现在除了可以答应你们不挨饿受冻外,其他的承诺我暂时还给不了。”
这是他与厉商量好的,既然厉希望他有自己的势力,觉得这几人也可以。除了有一人他看不惯,其余几人一路过来也算安分。而且几人都处于自愿,要比以后从交换集会换回来的奴隶更好管束。
跟着过来的几人也多少听说一点关于野和朝部落的事儿,但谁也没想到最先表态的是挟持过常念的奴隶。
“我愿成为祭司的家臣。”
虽然他不明白什么是家臣,但既然不是奴隶,又能成为祭司的人,他当然愿意。
其他人也生怕自己落下,赶忙符合道:“我们也愿意成为祭司的家臣。”
丘此时出来嘲讽:“看不出来,都是会攀附的。”
其他人因为这话有些不好意思,只有那人,还坚定的看着常念。
常念也发觉他与旁的奴隶不同,满意的点点头:“一直没问,你叫什么名字?”
被抓做奴隶后,没人再问他的名字,他以为这辈子会渐渐忘了,没想今日还会有人问,他喉咙滚动了一下,声音嘶哑道:“雍留,我叫雍留。”
常念是知道的,现在人的名字大多都是单字,但也有一些部落会取两个字的名字。
“雍留,既然你决定做我的家臣,以后就不能改了。而且还是像先前说的,没我允许,不能踏出延越半步,你可能做到。”
雍留坚定抱拳行礼,说:“雍留以性命向神灵起誓,愿做祭司家臣,绝不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