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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部落当祭司(32)

作者:麦田里的兔子 时间:2024-10-18 10:47 标签:种田文 强强 爽文 基建 经营 原始社会

  真是个“故弄玄虚”的家伙,像一只算计了所有人的小狐狸。
  原始社会对神灵的敬畏是空前绝后的,这操纵火焰的能力没人会觉得是一个普通人能做到的。
  二十多人的游商队伍很想赶紧离开这里,两块晶盐换五张虎皮其实并不亏,尤其是马上就要到交换会了,他们要快点回到部落里,手上的东西必须尽快处理完。
  一个站在后面身材略微瘦削的男人开口:“好,我们换五张虎皮。”
  厉并不想多留他们,吩咐人把虎皮取过来,完成了这次的交易。
  给了盐晶收好皮子,一方是不想多留,一方是想着快走。所以一行人水都没喝上一口,转身就要走。
  出门的时候驴子打了个鼻响,旁边一个游商从木篓里拿出一把黄色的豆子,喂到了驴子嘴里。
  当常念看清驴子嘴里嚼的是什么时,都想上去抢下来,可是自己还是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显然不合适开口。他赶忙去拽厉的皮裙,用眼神示意他,自己想要那个黄色的豆子。
  见他着急的模样,厉叫住准备离开的游商:“驴兽吃的黄色豆子可以换给我们一些吗?”
  离开的游商被叫住,那个略微瘦削一些的人问:“你们要这个做什么?”
  厉从容回答:“最近我们的驴兽不吃东西,我想试试你这个黄色豆子。”
  原来是这样,那人又抓了把黄豆喂给驴子说:“豆子剩的不多了,还要给我们的驴兽留着。”
  “两张长耳兽的皮,如果换你们就把那篓豆子留下。”厉给的条件显然比五张虎皮更厚道。他知道既然常念想要,那东西必然很有用,所以一开口就是足够诱人的交换条件。而且驴兽对于他们小部落是十分重要的,如此丰厚的条件,也更符合他说的理由。
  兔子皮虽然不大,但大部落的女人喜欢,她们甚至不惜拿出一些好东西交换。由于兔子肉少,很多部落的人并不喜欢狩猎兔子。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兔子行动敏捷,并不容易捕获,所以游商遇见了都不会错过。
  那人眼睛一转要说再加一张,但被厉打断,“我们只有两张长耳兽的皮。”
  常念实在没忍住,在厉的身后用手指使劲戳了一下,想说他那有啊,再加一张也行。
  由于着急,他看向要走的一行人的目光就更迫切了,但在对方眼里却觉得是不耐烦。
  见识过他刚才的本事,不过是一篓不值钱的豆子,能换两张长耳兔的皮,已经是非常的划算。所以就没再拉扯,收了皮子将黄豆留下了。
  常念可不想就这么让他们走了,凑到厉耳边小声说:“问问他们在哪儿摘的。”
  厉咳嗽一声开口询问:“这黄色的豆子你们是在哪里采的?”
  这次游商没有犹豫,挑衅的道:“从你们部落出发,向太阳升起的地方走,大概日升月落四五次就能看到一片长满黄色豆子的地方。”
  这个距离太远了,怪不得他们毫不在乎的说出来。
  见他的祭司终于不再做小动作,厉开口:“弘,送他们出部落。”
  等人走了,厉帮着常念把一篓黄豆抬回了家。
  但部落的人久久没有散,毕竟刚才如神灵一样驱使火的能力他们也是第一次见。想到祭司手里一吹就能燃烧的火折子,所有人心中都在默念,神佑延越!神佑延越!
  厉把黄豆放好,拿了一颗丢在嘴里,东西很硬还有一点腥。
  “这么喜欢它?”语气听起来竟然像吃醋的伴侣似的。
  不过常念并没有听出来,而是数着豆粒傻笑道:“喜欢,当然喜欢。你不知道它们能做出好多好东西,豆油、豆浆、豆花、豆腐、豆腐乳......”
  咕咚,常念说的自己先咽了口口水。
  “就是东西太少,要留着做种子,不能先尝尝了。”
  “种子?”
  “嗯,种子。”常念点头,“等明年天气暖和了,我要种地。种地就是自己开垦一块地,把我找到的种子种在里面,等他长出好多好多这样的黄豆和其他植物,我们就可以吃了。”
  厉纠正:“就算你不种,他们也会在别的地方长出来,我们去采摘就可以了,为什么要花力气种呢。”
  对面前还没有刻入种田基因的人,常念耐心解释:“不不不,你也听见了这个豆子长在离我们有四五日距离的地方,走远路并不安全,而且一来一回能背多少回来?我们部落并没有谷物,也就是没有主食。”
  说到主食,常念还得解释,他好像是个科普机器人一样,“主食就是搭配兽肉一起吃的,虽然兽肉很好,但需要和青菜还有其他东西一起吃,不然对肠胃不好。部落里总有小孩子不拉肚但还是会肚子疼,就是每餐只吃兽肉,并不能消化,所以需要主食来做搭配。我们现在吃的红薯也能勉强算一个主食。说到红薯,我们部落地方很大,也长了不少红薯,但是红薯苗长得很分散,单个秧苗产量也不高,所以部落的女人出去挖红薯,一天并不能挖到很多。”
  常念看了一眼厉的神情,见他在认真听才又接着说:“如果我们自己种植就很方便了,我手里这些豆子大概可以种一亩地。”他指了几个帐篷的方位,“一亩地大概就是这么大,种一亩地的黄豆,应该可以……”
  他想了想大豆的亩产,大概在三百到五百公斤,现在没有科学化种植,但上一些天然肥料二百公斤应该没问题。红薯的亩产更高,要一千到五千公斤,由于红薯不挑土地,稍微给点肥就能长得很好,他猜想九百公斤亩产应该妥妥的吧。
  于是他在一家棚子外选了一个到他臀部高的陶缸,目测一缸能装三十多斤的东西。才接着说:“种一亩地的黄豆,大概可以收获这样的陶缸六缸吧。如果换作种红薯,大概可装三十缸左右。”
  厉想了一下部落女人收获一亩地需要用的时间,发现如果可以多种植,确实可以在天气变冷之前拥有更多红薯。但他又想到一个问题,“就算可以让我们挖更多的红薯,但是红薯并不能放很久,最多三五十天,就都烂掉不能吃了。”
  “那是之前储存的方法不对。”常念纠正:“红薯需要放到一个坑里储存,天冷之前我们挖个深一点的坑,你们可以把这个坑称为窖,红薯放到窖里,基本可以吃到天气变暖。”
  常念说完又补充:“不只是红薯,果子也可以长久储存。比如这个陶缸,我们在底下厚厚铺一层干爽的沙子,然后再放上果子,上面再厚厚铺上一层沙子,这样一层层的放,果子可以存放两三月之久。”
  见厉若有所思,他便也没有再打扰,而是又喜滋滋地数着篓子里的黄豆。
  思索了一会儿,厉低头看他,想从那双漂亮的眼睛中看出点什么,许久后,也只看到了亮晶晶的光。
  “好,等明年天气变暖,我们一起种。”
  第二日一早,常念开始清点人手。
  厉给他留的五十人,二十人由申带队被派去湖边取盐和石灰岩,十人由雁指导负责开凿河渠,其余的二十人可以随自己做事。
  二十人小队接到的第一个任务便是熏肉,无论鱼肉、鹿肉还是猪肉,吃不完的统统都熏起来。
  一边忙活着搭土灶的战士问:“祭司,为什么要把食物都用烟熏呢?”
  常念正在思考几日后的计划,想也没想的说:“柴火燃烧冒出的烟含有醛类物质,可以杀死肉上的微生物。”
  战士们:......祭司又开始说他们听不懂的话了。
  发现身边过于安静,他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都说了啥?他轻咳一声说:“之前告诉过你们,水里边有我们用眼睛看不到的小虫子,所以给部落里安装了净水器。其实人也好动物也好,一旦死了也容易被这些小虫子盯上,如果不把它们杀死,它们就会加速肉质的腐烂。而杀死他们的方式,就是用烟熏。这就好比我们吃了红色的香蕈会毒死,它们闻到这种烟也会被熏死。”
  战士们:祭司又用凡人的语言解释了一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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