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部落当祭司(8)
迎上厉锐利的目光,常念觉得自己的腿有些发软,他绷紧全身的神经,严谨的回答道:“我是有一些退高热的办法,但也不是一定管用。昨天芽伤口的状况不算太坏,所以几个办法用下来才让他成功退热。但受限于现在的环境,如果是病情严重的高热,或者是复杂病因引起的高热,退热的概率就很低。”
厉认真听他解释,虽然一连串的话有些陌生的词语没听过,但还是能明白他要表达的意思。
他在心里默默总结,高热可以退热,但要看情况。
即使是这样,厉还没办法放心,为什么一个人刚回魂就有如同神灵般的能力,如果他不是祖神的使者,又要如何解释?
可那又怎样,无论他是祖神的使者,还是大祭司的儿子,自己都不能对他动手。就像他说的那样,一切挣扎都没有意义。
目光落在他被虫子叮得红肿的手背和小臂上,那些不合时宜的想法终是烟消云散。
常念感觉到周身的气压在一点点减轻,而厉那一闪而逝的锐利目光就好似是自己的错觉一般。
厉越过弘,走近了些问:“除了高热,你还能解决哪些问题?”
虽然这个问题问的含糊,但常念用聪明的脑瓜子很快捕捉到了他们这位首领的意思。
“无论高热,还是头疼、肚子疼、恶心或者是其他地方的不舒服,都有个统称,叫疾病,也可称之为身体有恙。”常念一边说症状,一边指自己身体对应的部位。
“这些问题大多情况是可以解决的,专业一点的词叫做治疗,这往往需要草药和其他办法的配合。以芽为例,他高热是因为伤口腐烂引起的,我们需要结合伤口情况,不单要退热,还需要处理伤口。其中包括了清理腐肉、敷草药消炎、物理降温、喝退热药以及刮痧。因为我们现在有的工具和药物不多,一些更快的方式,还要等到我寻到工具后才能用。”常念尽量说他能听懂的话解释。
厉听明白了,看向他的眼神更为复杂。
这瘦弱得像风大一点就能吹跑的人真让他意外,不但能让盐变得不苦涩,还可以解决会要族人命的高热。
他还不知道有健康这个词,不然会更明白,在现今的社会,一位医生对一个部落的意义。
缓缓松开紧握的拳头,将眼中最后一点寒意驱散。
如果预言是一场梦,他只不过是一个极厉害的弟弟。如果预言属实,那他便是让大祭司多拥有十六年生命的人。
纵使别的部落的人提起他,会说他是鬣狗或是凶狼,但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这匹狼的心里筑着高高的城墙,只有过城墙才能看到里面的空位,留给鲁莽闯进来的人。
气氛微妙的变化,让常念多出一点信心,想到白天他和阿父提到过的事儿,便开口询问:“厉,不知道你能给我几个人吗?”怕他误会自己要篡权夺位,赶忙解释:“不需要身体健壮的,就算身子弱一些或者身体有残缺也没有问题。”
厉瞧着他浸红的耳尖,直截了当地说:“你很怕我?”
呵呵,你这不是说废话呢吗?是谁早上差点杀了他!他要是不怕,他就是个傻子!
常念扯出一个略苦的惨笑,“怎……怎么可能,我怕你做什么。”
不行,就算是真怂,嘴也必须硬。说完,他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一样,将腰板挺的更直了。
厉向上挑了挑略显张扬的眉毛,“是吗?你和我要人做什么?”
常念刚才笔直的腰板微微弯了一点,他保证,只弯了一点点。
“虽然我不清楚咱们部落一共多少人,但大几百是有的。无论是狩猎还是守护领地,战士们都难免受伤。而且眼看着天气快冷了,族人生病的数量一定会增多,就我一个会诊病的可不行,我需要一些帮手。这样,一来可以诊治更多的人,二来让身体病弱的也能与其他人一样,提供同等价值的劳动,分得相同多的食物。我想,作为部落的首领,你一定不愿意放弃任何一个族人,对吗?”
“你怎么确定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族人?”厉不答反问。
如果说刚才因为常念手上的伤让厉对他有所改观,那此时对弱势族人的顾念便完全改变了厉的想法。
常念抬起眼,笑了笑。此时他反倒不那么怕厉了。
“我虽然才回来两天,但能看得出来族人很信服你。而能让这么多人拥护,说明你对他们是真的在意,不是吗?”
夕阳的余晖是真美,不然怎么会将眼前瘦弱的人映的那样好看。
厉挪开目光,对弘做了个手势,示意他过来。“明早你找几个聪明的,过来和念学习。”
常念见自己的马屁管用了,刚才还有些畏惧的他胆子也大了一些,补充道:“学习医术,能治病救人的本事叫医术。”
其实也不算马屁,他是真的觉得部落中的大部分人打心里敬重他们年轻的首领。
厉纠正,“嗯,学习医术。”说完他又补充道:“必须是可靠的人。”
弘正色,领命应是。
厉的余光扫过常念,在听到常念说要将医术教给别人时十分惊讶。在他看来,医术本身十分了得,如果只有常念会医术,绝对可以保证他在部落中的地位,就算大祭司不在了,也没人敢质疑他。可如果许多人都会了医术,重要性自然会减弱,难道他不怕在必要的时候被抛弃吗?
可是见他如此坦诚,厉又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不管曾经是否侍奉过祖神,心思都还是极单纯的。
一旁的兰没离开,听说常念要教授医术,她内心挣扎了许久,最终鼓起勇气询问:“念,我可以学习医术吗?”
“你要学吗?那可太好了,今天给芽诊病的时候我就发现了,虽然你心里边很慌,但我说的你都做到了。相信生病的如果不是你儿子,你会做的更好。”常念的肯定,极大的鼓励了兰。
她没有觉得常念是在客套,因为她从常念的眼中也看到了同样的赞赏。于是她看向自己的伴侣和首领,“我可以和念学吗?”、
弘自然是支持伴侣的决定,他一直觉得兰是个胆小的人。但不怕,有他一直护着他的姑娘,胆小又怎样。可是如今她愿意尝试,他也愿意放手让他的姑娘去做。他们是彼此的伴侣,就该是最支持彼此的人。
弘肯定的点头,和兰一起看向了自家首领。
“你是和念学习,他愿意教你,我自然没意见。”
原始社会很好的一点是还没有男尊女卑的观念,厉当然也没有。
常念愉快拍手,“成,明日你忙完就带着芽过来,孩子我阿娅会帮你看着,你和玥一起学习认现有的药材。我们部落的女人不少,有些病症,还是女大夫看起来更方便一些。”
怕他们不懂大夫的意思,常念解释:“大夫像祭司一样,是对一个职能者的称谓。而懂得治病救人的,都可称为大夫。以后你和玥就是我们延越部落第一批女大夫了。”
这次连弘的震惊了,他不解的问:“你要教家里的女奴医术?”
常念了解这个社会的人对奴隶的态度,他这次教玥学习医术,也是想潜移默化的影响大家的观念。社会形态很重要,无论延越未来的路怎么走,总要一点点消除奴隶制。
人人平等的观点对现在的人来说太惊世骇俗,所以他选择了一个折中的说法:“阿娅说,玥虽然是家里名义上的奴隶,但她一直把玥当家人看的,要不然也不会给她起了名字。既然是家人,那有什么问题呢。”
事情涉及到他母亲,大家又觉得好像合理了。于是,便没有再纠结玥也一起学医的事情。
与自家男人的疑惑不同,兰反倒是更开心。她与玥接触过很多次,很喜欢玥的性格,能一起学习做个伴儿,当然再好不过了。
见最后一点日头也落了下去,常念招呼大家:“时候不早了,都早点休息。兰别忘了,明日带着小家伙一起来找我。”
兰开心应是,拉着自己男人和孩子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弘才想起来,说好要送给祭司的礼物给忘了。兰同常念接触了一日,大致了解他的性格,摆摆手说:“算了,念不会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