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79)
谭知静在脑子里计算病毒移动的速度,狂犬病病毒每天能向大脑移动二十厘米,从余初被抓伤到打上疫苗,一共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可是脸部神经到大脑神经的距离有多远?算不出来。又去查世界上有没有狂犬病治愈的案例,有,太好了……只有六例,都在美国。谭知静又开始盘算怎么能尽快给余初办签证。
他想带余初再去趟医院,余初纠结了半天,还是怕惊动妈妈,而且他怀疑自己只是感冒了,因为晚上喝过酒后出了些汗,在外面脱了棉衣被风吹的时候就已经觉出不舒服,之后又一惊一乍的,可能是被吹感冒了。
谭知静照顾着他,后来两个人一起搂着睡着了。半梦半醒时,余初被谭知静叫醒,让他喝水,量体温。
谭知静端着水杯,小心翼翼地问他:“看见水害怕吗?”余初立刻醒盹了,盯着水杯认真地看了一会儿,越看越觉得发烧烧得口干,把一杯水都喝完了。他把杯子递还给谭知静的时候,两人又都笑起来,笑他们这么怕死。
后来半梦半醒的时候,余初又感觉谭知静亲自己,不由用手去推他,潜意识觉得自己嘴唇上有危险的脏。但是谭知静抓住他的手,轻轻地抿他的唇,说:“余初,咬我一下,用力。”
余初一下子又醒盹了,闭紧了嘴巴退得远远的,先说:“你疯了!”又抬手摸摸谭知静的脑袋,说:“傻瓜。”闭上眼睛,余初在心里迷迷糊糊地想,如果自己真得了狂犬病,发病的时候第一个咬的肯定是他。疯了都能认出他。
第二天早晨醒来,余初的烧退了,头也不疼了。就只是感冒。
他打的是四针疫苗,七天后去补了第二针。
到了第十天,猫还活着,余初也安全了。谭知静向余初请教,应该怎么追他。
余初笑眯眯地问:“你是不是没有追过人啊?”
谭知静说没有。
余初说真不巧,他也只追过一个而已。
谭知静问,那我按你追我的方法来追你?
余初被他绕口令似的话逗得哈哈直笑,说:“那可不行,你会吓死我的。”
谭知静追问那要怎么才可以。
余初执起他的手看了一会儿,说:“你先把手养好了,到时候再说吧!”
现在谭知静还没有追上他,但他们天天都能见面。有时候在公司,有时候谭知静开车去余初学校接他,两人一起去余初家。余初的妈妈不是每天都在家。
那一窝大猫小猫被转移去了谭知静家里。余初又买了许多猫玩具、猫窝、猫树之类的东西。现在他学会省钱了,是他先在网上挑好,再把链接发给谭知静,让谭知静下单。
余初挑的这些东西普遍颜色鲜艳、样式可爱,分散在谭知静家里各处,把那些黑色的家具都变成陪衬。
他曾经有一个巨大的遗憾,没有给更年轻的那个谭知静留下过照片,鱼丑丑也没有。所以在那段漫长而孤寂的岁月里,他必须得用记忆反复去看,分毫不漏地一遍一遍地复习。他吻不到照片,就只能在记忆之上添加当下的幻想,吻一缕回忆,如同他以前吻不到那双嘴唇时,就只能吻它们吐出的那缕烟。
现在他的手机是安全的,他也是安全的,他可以随意拍他喜爱的。拍猫、拍谭知静、拍谭知静和猫在一起时的样子。深色家具和深色地板当背景,拍照很好看。
用猫作借口,谭知静把皮沙发也搬出去了,换成了布沙发。
他们一直没提那天的事。
直到第二十八天的时候,余初打完最后一针疫苗,对谭知静说:“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我这么怕死。其实余庆春后来还打过我一次,在我长大以后。他那次打得特别狠,把我打得尿失禁了……所以我那天会对你说那句话。我其实不是恨你,是那会儿的我恨那会儿的余庆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你会让我想起余庆春——以前是,那一天也是——我不知道你们两个在我这里有什么关联,但我特别怕这种关联是共同点,也恨你和他有这种关联,我想不明白……余庆春最后打我那次,我也是特别害怕,急着去医院。我其实挺想不明白的,我那时候过得不快乐,但是又想好好地活下去……人怎么老是有这么多想不明白的事?”
谭知静沉默了一会儿,敏感地问:“他那次为什么打你?”
余初耸了下肩膀,用不在乎的语气说:“他就是想打我了,不需要理由。”
后来,谭知静的手好得很快。只要不那么经常地洗,伤口总会愈合。他洗手,洗的是粘附于精神上的焦虑,无论他洗多少遍手,都不能让他的精神更自由。但余初可以。他洗手是自主发起的惩罚,一经开启,他本人也无法使其终止。但余初可以。
余初一直想再回那座城市一趟,去看一眼鱼丑丑。但他在家里休养了几天,把假期用完了,学期末事又多,还得赶论文参赛的截止期,比之前更忙了。可要说真忙到连一天的时间都抽不出来,似乎也并非如此。
有天,谭知静给猫倒猫粮的时候,冷不丁问余初:“你是担心鱼丑丑不认你了吗?”
余初被吓了一跳,还以为谭知静偷看了自己的日记。不过他的日记一直藏得很好,谭知静不知道。
“猫记性不好,都这么多年了,多半是不认识我了。”他早就有这个心理准备。
谭知静喂完猫,走过来对他说:“余初,丑丑现在真的过得挺好的,你去看看它。”
谭知静开车带着余初回到了那个地方。
那座城市,他们相遇的地方,也是曾经困住他们的地方。他们那个城市的孩子们,从小认真学习,就是为了长大以后能离开那个地方。他们那个地方的年轻人努力奋斗,就是为了迟早能离开那个地方。他们那个地方的市长副市长,将一条最显眼的公路拆了修、修了拆,也是为了能离开那里,去更高更远的地方。
那座城市,他和谭知静也相继离开了。他们把鱼丑丑留在了那里。鱼丑丑在他们曾经的监牢里找到自己的乐园。他比谭知静幸运,他一直不敢回头去看的那个,这些年安然无恙。
他们看见了鱼丑丑。
鱼丑丑果然已经不认识他们了,竖着尾巴优雅地从他们面前经过。这是一只异常神气的猫,走路时都像是昂着头,毛皮油亮顺滑,个头也比从前大了很多。冬天很少能见到这么神气的野猫。
谭知静看见鱼丑丑依然很想笑,余初依然很爱它。
他们还看见鱼丑丑的小弟,跟在鱼丑丑后面,乖乖排着队等鱼丑丑给它们舔毛。谭知静记得余初以前给他讲,猫是地位高的舔地位低的。那时候是十八岁的余初,用那双十八岁的眼睛看过来,看着自己笑,舌尖在自己胸口上轻舔一下,一脸狡黠地说:“知静哥哥,现在你是我小弟。”
鱼丑丑和它的小弟们声势不凡地离开了,余初目送着它们,问谭知静:“你看它走路姿势像不像老虎?”
他们把这几年新出来的关于老虎的纪录片都补完了,谭知静说:“像。”
厂子依旧是橡胶厂,只不过易了主。
谭知静指给余初,那里是车间,那里是办公室,那里是仓库,那里是工人宿舍。仓库的外墙上有燃烧过的痕迹。
这个厂子经历过一场又一场的劫难。谭知静的父亲被和自己兄弟相称的合伙人骗过,被欠下巨额债务不还过,被一条又一条突来的政策打垮过。好不容易终于有了些转机,又来了一场火,顷刻间什么都没有了,又是从头再来。
余初也问谭知静,有觉得可惜过吗?这个厂子倾注了他那么多心血。他那么不喜欢,却又那么擅长交际,在那个生意场上越混越好。
谭知静说:“这个厂子不是我们俩的心血,是他们俩的。他们为这个厂吃了太多苦,差不多一辈子都在这个厂子里了。他们是把厂子救活以后才交到我们手上的。”
他说自己母亲没怎么上过学,初中都没有读完,全凭自学学会做账。父亲在外面求人,母亲就留在厂子里打理一切。他说母亲实际就是累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