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丁神通(4)
一个声音响起。
“嗨。”
陈麟声惊了一下,转过头。
一个女人出现在他视线中。她穿着柔软的藕粉色,栗色长发松松挽在脑后,见到他转过脸,惊喜地绽开一个笑,嘴角两颗梨涡也随之显现。
“真的是你,我还担心认错人。”
陈麟声看见她的一瞬间就已经怔住,听她讲话才回过神来。
他局促,但也还是扯出一个笑容。
“嗨,好久不见。”
“真是好久了,毕业后我们就没再见过,”女人要比他大方得多,笑着提起从前。
陈麟声看着她与从前相似的笑脸,仍在恍惚。似乎昨天她还穿着洁白的校服衬衫,说自己的单车坏了,要陈麟声载她回家。陈麟声载了她半年,一百多天,虽然根本不顺路。路上,她坐在车后座,也只是抓着陈麟声的衣角。两个人从不聊天。
他在幼儿园就同这个叫林阿茵的女孩认识,最开始称呼的是彼此的小名。小声,阿茵。组合起来,是声音诶。两个小孩曾把这当做缘分。随着长大,有了想法,慢慢才了解对方的姓氏和家庭,了解什么是朋友。
朋友,就是亲人之外,最亲的人。这是阿茵给出的最初定义。
陈麟声从未怀疑。
毕竟,他们到最后也只是朋友。
而声音的音,也是另一个字。
林阿茵主动打破这平静,她递过手,向陈麟声展示自己的婚戒:“我结婚了,看,漂不漂亮。”
素简的银环,上面镶一颗钻石,丘比特式切割,八心八箭。
林阿茵就是这样的,她总能坦荡地表述自己的幸福,真正的幸福。
这个性时常让陈麟声感激
陈麟声轻轻托着她的指尖,仔细地看过才答:“很漂亮。”
“你呢?”林阿茵问。
林阿茵是他从小到大的朋友,知道他家里的变故。
父母出事以后,他一直保持着莫名的锐利和倔强,他不想提从前的事,也不想见从前熟悉的人。漫长的青春期中,他一身的刺,刺伤过阿茵许多次。
陈麟声忽然觉得自己回到了十七岁,笨拙到讲不出话。可是他永远回不到十七岁,于是就有千千万万地懊悔。
像是用仅有的力气,他指了指远处奔跑的女孩。
草坪上许多孩子,阿茵久久注视着。
陈麟声不知道她有没有看到妮妮,但他看到阿茵笑了,像是终于放下心来。
“还以为你会做警察,”林阿茵扭过头来,对着陈麟声笑,“那种整天孤零零吃泡面的警察。
像是想到什么,陈麟声垂下眼。
“结果你也会陪女儿逛公园,”林阿茵抿着唇,微微歪头,“她是什么样的人。”
“嗯?”
“陈太,是什么样的人。”
看着地上的青草,陈麟声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
还好,林阿茵就是林阿茵。
她没有追问。
“我先生是个很好的人哦,”她轻声讲。
“那很好,”陈麟声终于开口,他认真地抬起头来,凝视着林阿茵的眼睛,“阿茵,我希望你幸福。”
假如人人都要拼一生换一颗金子般的心,他希望世界上有两颗干净的心,是可以留给阿茵和妮妮的,让她们可以肆无忌惮地留下自己的牙印。
风又不急不缓地拂过来,把金色的阳光推过来,明亮的笼罩下,林阿茵的栗色发丝扬起。
她离开时,施简正抱着妮妮往天空举,像是要把她放进太阳里去。
陈麟声回过身去,他眼角有些潮。
不远处有一个卖自制饮品的推车仔档,似乎是童子军在募捐,几个女孩活泼好动,大胆向过路人介绍自制的柠檬茶和曲奇饼干,购买还送卡通贴纸。
陈麟声虽然惜金,但看到她们,像是看到妮妮的将来,还是掏出了钱夹,准备上前去买。在一双双殷切的天真眼眸中,陈麟声把摆出来的每一样都买了一种。
女孩们围上来,把他的钞票小心翼翼地放进募捐箱,然后撕下卡通贴纸,贴满了他的手背。
拿好过度包装的饮品甜点,陈麟声跟几个女孩道别。
刚要讲回头见,身边忽然就冒出一个人来。
“我跟他要一样的。”
那人摘下了墨镜。
第6章
陈麟声想,他会把麦春宙认成麦秋宇,但绝不会把眼前的人认成麦春宙。
麦秋宇的眼神散漫地扫过来,他头皮发麻。
女孩们也察觉到此人的不着调,草草打包了冻柠茶和曲奇饼,又把贴纸随便塞进了包装袋。刚才她们为陈麟声包装饮品时,还抓了一把糖果作为赠品。轮到麦秋宇,赠品忽然就变成了零。
陈麟声转身就走。
倒不是要逃,因为他根本逃不掉。
走到施简和妮妮暂时找不到的地方,一棵大树下,陈麟声停下了脚步。
他垂下眼,在口袋里翻找烟盒,动作有些焦躁。
麦秋宇慢悠悠地跟了过来,站他旁边,伸手去碰陈麟声右边眼皮。那里有一颗褐色的小痣。
就是这颗平滑的痣,让陈麟声本英俊的容貌,添了一丝特别的气质。
陈麟声拍开他的手:“有事吗?”
麦秋宇努了努嘴:“你不回复邮件,我只好来找你咯。”
“什么时候回来的。”
“关心我啊。”
陈麟声不语,静静抽烟,他不动声色地四处观望。
“刚回来不久,我当然要回来啊,不然怎么来看你。”
“现在看过了,走吧。”
“舍不得走了,”麦秋宇又一次靠近,从后面贴住他的背。
陈麟声一动不动。
“你还是跟以前一样,”麦秋宇摸上了他的手腕,慢条斯理地撕开上面覆满的贴纸,然后忽然猛得一拽,短暂地带起皮肉来。
贴纸背后的胶很是牢固,撕开时微小的痛感让陈麟声睫毛一抖。
“漂亮。”
麦秋宇随手把贴纸贴在了自己身上和脸上,黑色休闲外套和左半张脸,分布着简笔画的小狗小猫小兔,粉色居多,个个顶着鬼马的表情。
无所谓的样子,看起来有种漫不经心的疯癫。
撕干净贴纸后,他从从口袋里摸出钢笔,牙齿咬来笔盖,开始在陈麟声虎口处写字。
陈麟声本浮着青色血管的白皙手背,如今浮着深深浅浅的红。而麦秋宇又用蓝色的墨水,在上面留下了一个个数字。
“听说你见过我大哥了,怎么样,符不符合你的想象。”
麦秋宇叼着东西,讲话含糊。他一笔一划地写,像初学写字一般。数字明明结构简单,也被他书写得十分漫长。
他擅长做这种耐性训练,附加痛也痒的折磨。
“比你懂做人,”陈麟声答。
“那当然咯,”麦秋宇语气可惜,“要是你当初勾引的是他,说不定会比现在好过。”
陈麟声不接他的话。数字写到倒数第三个,他只想尽快结束这场折磨。
“谁让你运气不好。”
最后一个数字即将落笔。
笔尖缓缓划过皮肤,带些力气往下按,好像下一秒就会扎穿他的手。
“爸爸!”
是妮妮在喊,在远处连续许多声。
陈麟声心跳如擂鼓,他紧闭着嘴唇,怕自己不小心应答。
麦秋宇被小孩的叫声吸引了注意力,他偏头去望。
陈麟声心一横,抽回自己的手,笔尖在皮肤划出一条道。
还未完全脱离,手就被紧紧拽了回去。
“别动。”
麦秋宇将手捉在掌中,他看陈麟声一眼,继续低头写字。
“今晚记得给我发短信。”
“发什么。”
“发,老公,我想你了。”
陈麟声抬头,看见一张笑眯眯的笑脸。最后一个数字终于写完,他毫不犹豫抽回了手。
“你今天跟踪我来的?”
“怎么会,”麦秋宇讲,“我已经偷过你了,不需要偷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