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丁神通(71)
倒不是担心男人被打坏,他更担心麦春宙伤到自己。
毕竟,麦春宙插进口袋的右手始终没拿出来过。那只能画设计稿的手,还是值一些价钱。
麦春宙冷漠地瞥他一眼,转身离开。
二人在洗手间遇见。
麦春宙洗着手上的血渍。
“要不要发这么大的火?”任骋云靠在门旁,看着麦春宙的背影。
“有话快说。”
“你知道的,我一直想和你们麦家谈合作。”
“暂时没看到你的诚意。”麦春宙掏出手帕擦手。
“白鸣告诉我了,你想提前预支设计费,”任骋云说,“我可以给你。”
任骋云想和麦家谈合作,便先高价聘请麦春宙帮他儿子设计一座图书馆。他要将这座建筑捐给自己的母校。
几天前麦春宙来电话说想预支设计费,任骋云让白鸣先晾着他,再拖几天。一个富家公子忽然看得上自己自力更生赚到的钱,他一定遇到了困难。
雪中送炭,自然要在最冷的时候,送最好的炭。
任骋云自认尽在掌握。
谁知麦春宙丝毫不为所动,他从任骋云身边走过,看也没看她他一眼。
“我的手坏了,画不了了,你找别人吧。”麦春宙说。
“你喜欢那个陈麟声,是不是?”任骋云道。
麦秋宇停住脚步。
“我可以帮你。”
“不需要。”
“那我就只好跟你抢。”
麦秋宇转头,看见任骋云双手插进口袋,正微笑看他。
他顿时感到心中一团无名怒火在烧,他大步回到客厅,撞开几个孩子,从人群中抓出陈麟声。
两人一前一后,中间只由一只手拖拽着。
陈麟声还未看清是谁,就被拉进了昏暗的露台。天鹅绒窗帘拉住,二人站立的地方变成一方私密天地。
来不及出声,陈麟声被猛地推在墙上,有人俯首贴了过来,嘴唇压住他的,津液潮湿,凶狠地吻啃骤然落下,舌头也固执地钻进口腔,想要撬开他的牙关。好烫,好热。那人得寸进尺,下半身也贴上来,手在他背上乱摸。
陈麟声闻见酒精的气息。
他一下子认出这个人。他一口反咬回去,牙齿死死叼着,直到尝到了血的滋味。妮妮说,如果恨一个人,就要用牙齿去咬。
对方吃痛地闷哼一声,从他身上离开。
“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麦秋宇问,“为什么,为什么你不愿意见我,却愿意跟他在一起。”
“我为什么要见你?”
“那你也不该见他。”
陈麟声望进麦秋宇的眼睛,他深觉此人的不可理喻:“你们有什么区别。”
麦秋宇心痛道:“在你眼里,我和任骋云没有区别吗?他想玩你,别告诉我你看不出来。”
“当然没有,”陈麟声仰起头,“他或许想玩玩我,而你已经玩我这么多年。”
“小声。”麦秋宇唤他。
“我要走了。”陈麟声就要离开。
还没迈步,他就被身后的人拉进怀抱。麦秋宇用身体包裹着他,下巴放在他的肩头。
陈麟声忽然发现,麦秋宇的皮肤很烫,他没有刮胡子,胡茬刮得他痛。
可他还没来得及指出这一点,就被麦秋宇更深地拥进怀中,手臂紧紧勒住他的肋骨。
“可是我爱你。”麦秋宇说道,“小声,我爱你。”
露台外便是任家的花园,那里连接一片泳池。此时此刻那样安静,静到他们似乎能听见风拂过水面的声音。
陈麟声想笑。
爱这个字,竟然如此轻易地从麦秋宇口中滚落。他感到自己的心像池水一样满,砸过来的字只会激起恼人的涟漪。胳膊向后一挣,他轻而易举地将自己从麦秋宇的怀抱中剥离。
麦秋宇向后退了半步。
“爱?”陈麟声转身,他问,“什么是爱?”
如此宏大的问题,从没有人能给出说服全世界的答案。真正的爱,出口就是答案,只等阅读它的人评分。而陈麟声不想批改麦秋宇的试卷:“其实我们就只是误打误撞碰到一起的陌生人而已。”
麦秋宇没有反驳,他站在那里,静静地望着陈麟声。
陈麟声毫不留恋地从他身边走过。
走出三步远,陈麟声感到前所未有的空旷,好像再走一步,他就能走进永远没有麦秋宇的人生。
“戒指。”然而麦秋宇不给他这个机会,他将手伸进口袋,握拳拿出,伸在半空中张开:“你妈妈的戒指。”
陈麟声听见皮鞋磨过草坪的声音。
他停下了脚步。
“我拿回来了。”麦秋宇的掌心,躺着一枚湛蓝的宝石戒指。
它被海水浸过,似乎变得更蓝。
麦秋宇为它翻了三次窗,跳了三次海。潜水打捞队没有看出他的破绽,只觉得他的手臂似乎有些不灵敏。官方打捞队伍从未见到毅然决然的志愿者。别人都忍受不了冰凉的海水,三番五次上游,麦秋宇却扎在水底,不肯出来。
冬天的海真冷,冷到麦秋宇一上岸就开始发烧。一个护士用他的手机拨通了紧急联络人的号码。
嘟声漫长,无人接听。
珠宝盒捞上来,电话打给汤连翡来认领。
麦秋宇目睹这场交接,直至汤连翡将戒指归还给他。
几天不见,汤连翡瘦到苍白。
“你真的肯为他放弃一切?”汤连翡问。
一切,指麦春宙的身份,麦春宙的动产和不动产,麦春宙的信托基金,麦春宙体面的生活和名声。
麦秋宇一把拿过戒指,准备要走。
“为什么。”汤连翡质问。
“你觉得为什么。”麦秋宇微微侧目。
汤连翡冷笑道:“为爱情咯,你们是天造地设的伟大情人,满不满意?”
麦秋宇紧握那枚戒指,直至宝石的纹路印在掌心。
他一直这样握着它,直到来到陈麟声面前,才终于张开手。
昂贵的蓝宝流着光辉,麦秋宇捧着他,像捧着自己的心。
他颤声道:“我的爱不够好,对不起。”
第64章
陈麟声拿起戒指。
指腹捻住戒圈时,他的睫毛低垂。难怪凡人钟爱稀有的矿物,宝石璀璨如旧,岁月不改辉光,一颗可换近乎一生的安稳日子。
然而他很快放回去,神情淡漠:“这不是我妈妈的戒指。”
麦秋宇当然知道这是谎话。他前几天托朋友查过这枚戒指在拍卖行的辗转史,几十年前,它的确被施家人拍下,后来便销声匿迹。
他恨自己没有早些追查这些。
可当初他不过是随手拍下一枚可赠祖母的礼物而已,试问谁会为一颗街角精品礼物店的二手飘雪水晶球追根溯源。
戒指落回手心,不沾丝毫体温,麦秋宇好像又碰到海水,左臂阵阵发痛:“小声,我知你生我的气……”
陈麟声打断他,目光平静:“麦生,我想你真的认错,我妈妈的戒指早已失窃,是你告诉我的,你忘了吗?”
“你叫我什么?”
“麦生。”
“你知道我是谁。”
“我不知道。”
“小声。”麦秋宇伸手去抓陈麟声的肩膀,“你知道我是谁的,我也最想让你知道。”
陈麟声侧身躲开,退后半步:“我根本就认不清,无论是第一面,还是施简订婚那天,我都认错了。”
第一次见面,他以为光顾西装店的人是麦春宙。第二次见面,他以为穿着银色西服走上阶梯的是麦秋宇。
两次,他都认错。
他悟不出其中的规律。
“那都是我啊。”麦秋宇几乎哀切。
“那就更奇怪,”陈麟声说,“你究竟是谁,是那个没钱没势还有心理病的小偷,还是为港岛设计新大厦的麦家太子。”
他不是没遇见过有钱人。只要他肯,只要他愿意,要包他十几年青春的比比皆是。但他没有容忍自己堕落下去,他永远记得狼吞虎咽餐前甜点时被人用皮鞋尖蹭脚踝的感觉。胃是空的,急需填满,可他却好想呕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