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慢冬(14)
“骑去哪里啊?”荆平野边骑边喊。
应逐星也喊道:“随便!”
“你喊什么啊!”荆平野笑起来,“我逆风,你顺风,你什么动静我都听得见!”
应逐星故意声音很小道:“那我不说了。”
荆平野大笑起来,又问:“我车骑得好吧!”
“太好了,”应逐星说,“如果有挡风就更好了。”
“那得买车吧!”荆平野开始想象,“等我长大了,买个奔驰好了!”
应逐星从背后安静地抱着荆平野,鼻子埋在他的棉服兜帽里,闻见了衣服的洗衣粉香气,以及短发吹动间的痒。他忽然问:“小野,你真的有两米吗?”
自行车很明显晃动了下,荆平野道:“对啊!”
“之前你抱我的时候,”应逐星声音中很明显的笑意,“你的身高到我耳朵。”
荆平野急于争辩:“怎么可能!我——”
“哎,好好骑,”应逐星感到失衡,连忙道,“别摔——”
话音未落,自行车猛然偏斜向一边,荆平野掌控失败,眼前天旋地转,大叫了一声,和应逐星一齐摔在了路边草坪里。草坪虽然枯黄,但比起柏油路还算柔软,加上冬天衣服厚重,居然也没有多疼,只是心有余悸,荆平野有点懵,茫然地仰躺在草坪上。
自行车压在他们身上,车轱辘还在旋转,发出哗啦的声音。
正好天空飞上一束烟花,浓烈绚烂的颜色绽开,荆平野侧过头,看见多彩明亮的颜色折射在应逐星的眼睛里,他明显也摔得很茫然。
荆平野突然笑了起来,这像是有传染性,应逐星也跟着笑了起来。
“你活该了吧,”荆平野道,“非要提。”
应逐星道:“我只是突然想起来了。”
荆平野承认道:“好吧,我没有两米。”
“不要长到两米,姚明才需要长到两米,”应逐星道,“你又不打篮球比赛。”
荆平野“哼”了声:“你就是怕我超过你。说不定我是后发优势,等过两年,我一定长得比你高。”
应逐星笑起来:“那你要多喝牛奶。”
明明摔了,是一场失败的骑行。但荆平野四肢发热,无端觉得很开心。他索性摊开了胳膊,看着天上的烟花,有麻雀经过他们头上的枯树枝。
荆平野忽然问:“你以后不走了吧?”
应逐星喃喃:“我能去哪儿?”
荆平野突然坐了起来,自行车踢到一边,反身骑在了应逐星身上,提着他的衣领,很愤怒道:“你哪儿不能去啊?你多厉害!你之前说走就走,你想过我吗!”
沉默一会儿后,荆平野的声音低了下来,头抵在应逐星的肩膀处:
“就算你当时要治眼睛,你很忙,你就没有一点时间,可以给我打电话吗?”荆平野声音有点哭腔,“我……我每天都去敲你家的门。”
敲了整整一个月,直到确认不会有人再来开门。
“对不起,”应逐星终于道,“我错了。”
应逐星的眼睛失明,那双瞳仁里理应不会再充斥任何的情绪,但或许是烟花的波影在眼里闪烁,像眼泪,所以荆平野在里面看见了难过。荆平野慢慢松开了应逐星的衣领,从他身上爬了下来,坐在了一边草地上,拍拍袖子上的土屑。
“我恨死你了,”荆平野道,“我真想一拳把你揍到月球去,你不要下来了。”
应逐星道:“对不起。”
“所以你为什么不联系我,”荆平野问,“你在地球,我也在地球。你最好有合理的借口。”
不远处有人在放窜天猴,很响亮,吵得人耳朵疼。那阵声响过后,应逐星也坐了起来,他说:“因为当时我妈去菜市场的时候,手机被偷了,我爸那里又没有你们的号码,所以联系不到你。这是第一个原因。”
荆平野问:“第二个原因呢?”
应逐星道:“因为当时很忙,忙到挤不出时间。后来再想努力联系你的时候,又觉得你应该忘记我了。”
怎么会忘记呢?
荆平野支起一条腿,低头揪断了枯草,卡在了指尖碾:“那你这四年……怎么过的?”
“一开始眼睛看不见,很害怕,所以天天哭。之后去津城治眼睛,又遇上忽悠人的医生,没赶上最佳的治疗时机。我爸把我送进了津城的盲校学习,我就边读书边治眼睛,”应逐星喉结轻微滚动,他说,“我在津城也没交到什么朋友,天天都很无聊,就躺在床上,或者坐在角落里,每天不着边际地想各种事情。”
应逐星说:“我想到你的次数最多。”
“……”荆平野靠近了一点,小声说,“对不起,我不该骂你。”
“我原谅你,”应逐星说,“你也原谅我,好不好?”
荆平野点点头:“我原谅你了。”
像是无形隔离在中间的纸墙糊水瓦解掉了,荆平野靠着他的头,小声问:“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
“初诊是神经压迫造成的急性视神经损伤,可以在几月内自愈,”应逐星道,“后来发现不是,需要去大医院进一步诊断。但当时我爸妈闹离婚,我妈诊断出癌症,治疗就中断了。”
荆平野问:“那可能治好吗?”
“或许吧,”应逐星轻声道,“等未来攒够了钱,或许就看得见了。”
之后是长久的安静,只偶尔有烟花的响声,两人靠在一起。他们都只穿了棉服,并不能抵御过度的低温,过了会儿,荆平野站起身,握住应逐星的手,把他拉了起来,顺便拍拍身上的灰尘,忽然很郑重道:“一定有这一天。”
“嗯,”应逐星笑了笑,“我也觉得。”
那辆自行车在地上可怜地躺了半天,才有人给扶起来。荆平野骑上车,应逐星坐到后座时,听见他问:“那个。”
应逐星:“嗯?”
“我还是你最好的朋友吧?”荆平野说得飞快,有点别扭和不好意思。
虽然是逆风,应逐星仍然听得很清楚,他说:“你永远都是。”
听到这个回答后,荆平野松了口气,立马快乐起来:“这还差不多。”
四年前,因为应逐星的不告而别,所以荆平野认为自己讨厌他,想把他变成小狗,想把他揍飞到外太空。然而,十六岁是爱恨尚未衍生出过渡地带的年纪,因此也能在一个晚上消解嫌隙,重归于好。
以后他们还可以一起长大,荆平野想,太好了。
回家后,夏蕾问:“乐什么呢?嘴都要咧到耳朵根了。”
“谁乐了!”荆平野脸涨红,逃进了卫生间,“我要尿尿。”
客厅里,应逐星和夏蕾他们聊了两句,这才回了卧室。浴室里有水声,荆平野应该在洗澡,一时半会出不来。他脱掉外套,躺在床上,头挨着荆平野的枕头。
应逐星想起荆平野质问他的话,在沉默的时间里,他想的不是如何回答,而是荆平野会露出怎么样的表情。
比起先天的盲人,他有十二年的时间里去观看整个世界,而他的世界,十二分之七,都有荆平野的身影。
因而在草坪上躺着的时候,他能想象到荆平野说每一句话的神情,眼睛是亮的,或是躲闪的,笑起来露出的小虎牙,眉骨上的小疤随着表情而动。
想象比亲眼看见还要丰富。
应逐星闭上眼,纠正了当时回答荆平野的话。
其实不是“想到你的次数最多”。
是想你的次数最多。
在未知而恐慌的四年青春期里,他没有朋友,也没有可以倾诉的对象,只能日复一日地想荆平野,想荆平野带他去玩的时候灿烂的笑容,想荆平野替他出气、维护他时的眼睛。
满目黑暗中,荆平野是他唯一可视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