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慢冬
算上失明之后前往外地治疗的四年,荆平野和应逐星总计认识十一年。分别重逢后,应逐星变得沉默寡言,不再与他亲近,躲避他的触碰,克制而有分寸。
但荆平野仍将应逐星看作他最为重要的朋友,和他分享每次月考的成绩,和他一起坐在小广场等待落日结束,挤在一张床上说不着边际的话,谈论恐怖片与PSP里的双人游戏,尝试酒吧里辛辣而难喝的酒。
某天,荆平野忍不住问:“我还是你最好的朋友吗?”
应逐星的回答是:“你永远都是。”
所以,荆平野一直认为他们是彼此最好的朋友。
直到17岁时的一场发烧,昏昏沉沉中,他半睁开眼,看到应逐星轻轻亲了他的额头,荆平野才恍然发现:
原来这场友情,不过是暗恋摇摇欲坠的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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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子攻x直男受
“在满目黑暗中,我与你对视千万次。”
——
*日常向慢热竹马文,酸甜口。
*更二休一
*攻眼睛后期会好
标签:竹马竹马单向暗恋直男受瞎子攻努力和暗恋对象当朋友
第01章 重逢
“应逐星一家回来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荆平野正在苦大仇深地擦餐桌,电视机在重放春晚的节目,吵得只能听见几个字眼,他飞快潦草地擦完了桌子,抹布往挂钩上一扔,刚要回卧室,又听见他爸爸荆川的声音。
“什么时候搬回来的?”
“不知道,应该有段时间了。”
“之前不说是去外头做生意了吗,这回来得一声不响的,”荆川边嗑瓜子边道,“走得突然,回来得也突然。”
荆平野脱口而出:“应逐星?”
“就你耳朵尖,”夏蕾看了眼餐桌,眉头一皱,“荆平野!桌子上的水要拿干抹布擦干净,跟你说过多少次了!”
窝在地上的土狗黑豆也叫了一嗓子。
荆平野逃进卧室反锁上门,大喊:“我要写作业了!”
如今刚过完新年,气温还未回升,暖气片也不热乎,在家里得套件棉外套才能御寒。荆平野趴到床上,正好窗外有人放窜天猴,尖锐地“咻”一声后在天空炸开,烟花的光亮并不旺盛,隐约能看到地上还未打扫的鞭炮皮子。
荆平野翻了个身,仰躺看着天花板,琢磨着想:应逐星回来了?
这个名字像是从泥土里挖出来,得抖半天灰,才勉强显现出纹理来。
已经过去三四年,荆平野回忆里应逐星的模样却还算清晰。白白净净,瞳仁黑亮,是很讨大人喜欢的长相。
那时整栋小区楼里,同龄男孩不过两三个,只有应逐星安安静静,做事也慢吞吞,和他是截然相反的两种性格。
不过,闷得像葫芦一样的性格只招大人喜欢,荆平野闹闹腾腾的,晒得皮肤都热红了,他每回只和五楼的小胖子常珂一起玩,弄得身上脏兮兮的,再回家挨一顿骂,而应逐星总是遥遥看着他们。
七岁那年热夏,他们爬树抓知了猴的时候,塑料瓶落树底了,荆平野试探着问“有没有人”,忽然看到了应逐星的身影,他仰头望着他们,一双眼睛在夏夜里很亮。
“你会爬树吗?”荆平野说,“你把瓶子给送上来,行不行?”
应逐星竟真的爬了上来,只是动作笨拙,他显然是初次爬树,腿怕得打哆嗦,好不容易给递了上去,自己小心滑了下去,继续坐在下面看他们忙活,眼睛里很明显的笑意,很满足似的。
那晚回去叫夏蕾逮了个正着,揪着耳朵一顿骂,常珂见状不妙,逃得比谁都快。荆平野疼得直叫,求饶的时候忽然听见了一旁应逐星的声音。
“阿姨,你别打他了,”应逐星声音带着哭腔,“太疼了……”
应逐星的妈妈和夏蕾关系好,两家来往密切,就差叫小孩认干亲了。加上应逐星是出了名的乖,成绩优良,大人都舍不得训他。夏蕾见他眼眶泛红,悻悻地教训了荆平野几句,勉为其难收了手。
打那之后,荆平野就发现,他竟可以沾应逐星的光少挨揍,于是和常珂玩的时候总带着他。应逐星话不多,只乖乖黏在他身边,跟屁虫似的。
后来常珂早他们一年上学,总要跑各种辅导班,所以只剩他和应逐星一起玩,吃的要分一半,玩具要分一半。应逐星脾气软和,总叫人欺负,荆平野理所应当成为保护伞,大义凛然地替他驱逐身旁的小混混。
应逐星很崇拜地看着他,眼睛亮晶晶:“你还会打架,好厉害。”
大人嗤之以鼻的事情,在孩子的眼里总是闪亮的。荆平野谦逊道:“还好啦,你可以拜我为师,我把所学都传授给你。”
记忆里,他们好像真的进行了拜师仪式,一齐跪拜,具体流程荆平野已经记不太清了,他只记得,在稚气而鲜亮的年幼时光里,应逐星的确算是他最好的朋友。
——直到十二岁那年,应逐星不告而别。
外头突然又是一声炮响,烟花的亮度照明室内。荆平野坐到桌子旁开始写作业,高一还没有分班,九门作业浩浩荡荡堆在桌子上,山丘一般叫人头疼。
然而字实在不进脑子,荆平野写了两页,自暴自弃地合上扔到一边,重新趴回床上,连什么时候睡着的都不知道。
兴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晚上荆平野梦见了十二岁的那一天,他敲402的房门,敲到指节发疼也不见人开,直到上头的奶奶走下来,面容模糊,话语却清晰:“他们搬走啦。”
第二天,大年初三,荆平野顶着乌青的黑眼圈去洗漱,荆川道:“昨晚熬夜打游戏了?”
一旁刷牙的荆玥道:“哥哥就知道熬夜。”
荆玥是他妹妹,才七岁,目前小学一年级。长得跟豆丁一样矮,剪着娃娃头,脸颊肉乎乎的。
荆平野没有心情辩解,低头呼了把冷水洗脸,抬头看见镜子里的自己,左边眉骨处道一厘米左右的浅粉色疤痕。
荆平野突然问:“应逐星他们一家还住四楼吗?”
剃须刀的声响掩盖了他的声音,荆川对着镜子细致刮着胡子,没大听清,抽空“嗯?”了声。
“……没事,”荆平野揉了把头发,“我吃饭去了。”
过年总是吃不完的饺子,白菜豆腐馅,大早上吃得人噎得慌,荆平野偷偷给一旁的黑豆扔了几个,等快吃完,夏蕾忽然说:“前两天应逐星一家搬回来了,还在四楼的。”
荆平野顿了下,很轻飘飘地“哦”了一声。
“你跟他之前不天天一块玩,人都回来了,你不赶紧找他玩去?”
仿佛秘密被一口道破,荆平野浑身激灵一下,脱口而出:“我才不去!”
“不去就不去,”夏蕾奇怪地看向他,“过来洗碗。”
早上的碗筷不算多,只是冷水扎手,荆平野洗得呲牙咧嘴,好不容易控干水放进柜子里,他甩甩手,心中又重复了遍方才那句话:我才不去找他。
应逐星现在不是他朋友了。
说走就走,说来就来。走的时候招呼也不打一声,害他到处找了个遍,算个屁的朋友,那时候他就已经单方面和应逐星绝交了,凭什么现在还要他主动去找应逐星?
不找!
荆平野下定决心。
但跟爸妈一起出门时,荆平野仍是下意识看了眼楼梯的上延,再往上走两层,就是402——应逐星的家,荆平野忽然又想:除非他主动来给我道歉。
如果这样,他可以勉强原谅应逐星的不告而别。
然而连着两三天,别说道歉,同住一栋楼,荆平野连应逐星的人影都没看见。家里垃圾也不倒,菜也不买吗?他想不通。
大年初六,荆平野在外头遛狗的时候,偶然碰到了常珂。
常珂比他大两岁,现在已经快要高考了,体型比年幼时圆润不少,戴着副眼镜,他熟稔地摸了把黑豆的脑袋,问荆平野:“哎,应逐星搬回来了,你知道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