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淇淋桶+番外(89)
重新将门关好,他回头望着葛秀夫,想了起来:葛秀夫说过,如果他看星星看得太晚、睡在这里了,自己得管他。
走回躺椅前,他弯下腰又唤了一声:“葛社长?”
葛社长依然是沉睡不醒。
傅西凉一手托了他的后背,一手托了他的腿弯,把他拦腰抱了起来。转身走入楼内,他随即发现了问题:屋子确实是还有两间,但是床只有一张,自己该把葛秀夫安置到何处呢?
他先进了客厅,想把葛秀夫往桌子上放——没真放,只比量了一下就知道不行,这桌子连二十年前的葛秀夫都放不下。
桌子太小,他便缓缓弯腰下蹲,把葛秀夫放到了地上。地上倒是够他睡的,傅西凉把他平平的摆端正了,连胳膊和腿都一并捋直。
然后站起来低头看着他,傅西凉还是感觉不对劲——自己回卧室睡床,把最好的朋友放在客厅地上,这应该不是待客之道。而且葛秀夫这么直挺挺的往地上一躺,也让他联想起了停灵。
所以他俯身再次抱起了葛秀夫。
转身走进卧室里,他停在床前,正要把葛秀夫往床上放,可就在那要放不放之际,他忽然意识到了一个重要的大问题。
他把双臂往上抬了抬,把头往下低了低,将脸埋进葛秀夫的胸口,仔细的嗅了嗅。
葛秀夫身上有淡淡的烟草味,有淡淡的香水味,还有一点甜丝丝的香槟味,仿佛还有一点新书的油墨气息。把这样的葛秀夫放在床上,床上原有的气味就一定会改变。
那可不行。
转身再次把葛秀夫放到了地上,他走过去打开立柜,从里面翻出了一条新床单,展开来苫盖在了床上。苫盖之前他忍不住弯下腰,把脸贴在床单上深深吸了一口气。
旧床单和旧枕头全被盖严实了,他这才又抱起了葛秀夫,把他放到了床上。
这回总算是对得起朋友了,可他站在床边,又发现了新的问题:葛秀夫是有床可睡了,但自己呢?
他把葛秀夫往里推,这床的一侧是靠墙的,所以他把葛秀夫也推得靠了墙。然后自己和衣躺下,他背对着葛秀夫侧身而卧,朦朦胧胧的闭了眼睛。
五分钟后,他一翻身,咕咚一声滚到了地上。
晕头转向的爬起来,他这回面朝着葛秀夫躺了,结果片刻之后,他忍不住翻了个身——这回还好,一条腿先下了床,及时的脚踏实地撑住了身体,只让他在半梦半醒之时吓了一跳。
他无可奈何的坐了起来,连个倚靠都没有。想要往后挪一挪去靠墙,墙壁光滑,比靠着那铁栏杆的床头更舒服,可从床头到床尾,不是葛秀夫的身,就是葛秀夫的腿。
坐着思索了一阵,他忽然起身,第四次把葛秀夫抄了起来。
随即做了个向后转,他在床边坐下来,向后挪,一直挪到有墙可靠。把葛秀夫横放在自己的大腿上,他缓缓欠身伸手,解开自己的鞋带,脱了鞋蜷了腿。
这回他就舒服多了。
坐稳当了之后,他重新托抱起了葛秀夫的上半身,让他枕进了自己的臂弯。抱整个儿的葛秀夫,对他来讲都不算艰难,这回只抱半个葛秀夫,更是轻松得很。一个脑袋一点一点的垂下去,他又犯了困。
葛秀夫这时在黑暗中睁开了眼睛:“西凉,力气不小啊。”
傅西凉含糊的“嗯”了一声,已经把头低到不能再低:“你醒了?”
他困得抬不起头,喃喃的又道:“床上睡不下,你回家去吧。”
葛秀夫早就醒了,只是心里好奇,想要看看傅西凉会如何安置自己。此刻窝在对方那热烘烘的怀抱里,他伸出一条胳膊,环住了傅西凉的腰——单是松松的环着而已,环住了就不敢再动,因为知道那一带是傅西凉的痒痒肉,而傅西凉在睡糊涂了的时候一旦受惊,极有可能给他一下子。
侧耳倾听着傅西凉的呼吸声,葛秀夫听出他是入睡了。
总这么窝着有点难受,但是大动作又可能招来傅西凉的拳头,所以葛秀夫只能一点一点的变换姿势,同时也有不可思议之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躺进了这样一个危险的怀抱里来。
第七十二章 :海伦
傅燕云晚上和一位老友喝了半夜小酒,他这位老友姓白,比他年长了两岁,说起来是个显赫世家的公子,其实家中情形一言难尽,复杂乱套得都没法说。
傅燕云虽然富有理智,但有时候琢磨傅西凉琢磨得太深,也爱钻个牛角尖,实在是钻得走投无路的时候,他就来和这位白公子谈谈。白公子家中“侯门似海”,常年在海中潜游,什么怪鱼没见过?对于傅燕云那点人生烦恼,公子的意见是:不算什么。
白公子上一辈有六个叔叔,六个叔叔和他的父亲齐头并进,各自弄了五六个姨太太,姨太太们也不闲着,逐年的繁衍,并且不分家,嫌分家不好听,有损祖宗名望,就这么关起门来乱哄哄的过,一天能吵八百架,互相的争抢、使坏、永远都是隔墙有耳,全家几十年如一日,昼夜不停的上演豪门风云录。白公子之母算是有本事的,能够把儿子送进上等的洋学堂里读书,虽然送进去时,他已经比同班同学大了两岁。但他有好些个兄弟还在家里跟着账房先生读古书,读得已经和文盲差不多——正经的鸿儒身价太高,请不起。
白公子在那么个家中存活到如今,莫说身经百战,身经万战都有了。若是能让他清清静静的独占一座小洋楼,领着个和他同心同德的兄弟过活,那他真会活活乐死,要是能那么过一辈子,就算他享了清福了。
“我自己出钱,往房里装了一台电话机,”他哭笑不得的对傅燕云讲:“第二天怎么打也打不通,出去一看,线让人剪了。我们家就是这样,谁也看不得别人好,我常年过的就是这种日子。你要是感觉委屈,咱俩换换?你那弟弟我见过,仪表堂堂,挺好,没看出傻,我乐意带着他过,你搬我家去,替我当白二少爷。干不干?”
傅燕云垂眼盯着酒杯,被他说得笑了,而人这么一笑,就把愁绪给笑散了。
然后二人由着家庭,又谈到了婚姻,傅燕云道:“这个我就不必谈了,你倒是可以好好的筹划一下。”
白公子摇了摇头:“我也不必谈了。你别以为我深受大家庭之苦,就向往一夫一妻的小家庭。不向往,什么都不向往,我简直就是有点厌人,只想一个人待着。”
傅燕云看了他一眼:“那今天让你出来陪我喝酒,还真是难为你了啊。”
“你当然知道我不厌你。”
“承蒙厚爱,受宠若惊。”
白公子知道傅燕云是在扯淡,所以也不在乎。他确实是“厌人”,但也确实是喜欢和傅燕云见面——不知为何,他一看见傅燕云这个人,就会联想起文明、摩登、现代化、二十世纪之类的字眼儿,和他那个停滞在前朝旧代的大家庭形成鲜明对比。和傅燕云坐下来聊上那么一会儿,会让他感觉到自己仍然是青年。
夜里十一点多,傅燕云回家睡觉。睡到三点钟,他渴醒了,起床喝水,一边喝一边回想着自己昨夜和白公子的谈话,想过一遍之后,他笑了笑,也感觉自己是小题大做。白公子为了拥有一部私人的电话机,恨不得养一条狼狗捍卫他的电话线,和白公子相比,自己还有什么不知足的?
万般皆是命,不提旧事,不说未来,只看此时此刻,他想自己已经算是幸运儿。
这么一想,他忽然觉得有些愧对弟弟,眼前同时浮现出了对方那双清炯炯的眼睛,那双眼睛直直的望着他,等他的命令或者教导,从小望到了大,直到现在也还是那样的眼神,也还是没有变。倒是他那一副心肠,百转千回,数不清打过了多少次退堂鼓。
想到这里,他不睡了,走去浴室洗漱更衣,想要立刻见到弟弟。弟弟现在一定还在睡觉,睡觉也不行,睡觉也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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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点四十分,傅燕云进入侦探所,所里静悄悄的,他还是渴,所以先去办公室,喝了一杯凉开水。
三点五十分,他跳窗户进了后院。院子里也是静悄悄的,他不想惊醒二霞,所以轻轻落步,无声无息的进入楼内,直奔了傅西凉的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