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缪斯(76)
闻星把空酒瓶用水冲洗干净后,按照习惯将酒瓶放进储物箱里,却发现箱子已经堆满了。
他有收集癖,经常会收集一些没什么用的小东西,比如好看的购物袋,特别的冰箱贴,还有……喜欢的人送给他的东西。
分手时,他没有带走那个樱桃木盒,连同他留在小洋房里的许多零碎小物件一并舍弃。
来柏林后,德国提倡环保,很多地方都设有回收空瓶子的机器,他也因此逐渐养成了收集空瓶子的新癖好。
闻星找来一个袋子,把那些空瓶子装好,提着袋子出了门。
住所附近就有回收机,他走了五分钟后,抵达目的地。
机器的圆形洞口在闻星看来更像是张大了等待投喂的嘴巴,他就这样将空瓶子一个接一个地喂进那嘴巴里,听着里面传来“咔擦咔擦”的进食声。
喂饱这张嘴巴后,它从另一边吐出一张小票,上面的金额不多不少,刚好够闻星喂自己吃一份雪糕。
冰柜里的雪糕种类繁多,但闻星仍然选择了最常吃的香草味雪糕。
依稀记得,他以前请沈流云吃过一次雪糕,也是香草味。他当时看沈流云吃得眯起双眼,误以为对方是真的喜欢。直到后来发现他夏天买回来的雪糕,沈流云几乎从未碰过,才知道并非如此。
他总是会因为沈流云模棱两可的态度而弄错很多事情。
不过很快,随着德国进入冬令时,雪糕也要跟着羽毛酒一起下架了。
刚推开家门,闻星便看见Cloud鬼鬼祟祟地混在玫瑰花瓣间,用鸟喙在花瓣上啄来啄去,把原本鲜活精美的玫瑰弄得七零八落。
“Cloud!”闻星及时制止了这只调皮的小鸟。
听到主人声音的Cloud浑身一抖,扑棱扑棱翅膀迅速地逃回自己的笼子里躲了起来,留下闻星面对一桌子的玫瑰花瓣。
小鸟经常干完坏事就躲起来,对此已经很有经验。
它知道这种恶作剧是在被允许的范围之内的,也知道自己好脾气的主人并不会计较。
果然,它连一句责骂都没等到,从笼子里好奇地探出脑袋来看,就看见自己的主人对着一桌的玫瑰发愣。
闻星简单检查了下情况,发现惨遭小鸟蹂躏的只有玫瑰花,那个信封倒是完好无损。
他拆开信封,把已经看过的那行诗再看了一遍。
也是凑巧,闻星以前读过博尔赫斯的这首诗,所以既知道这行诗的意思,也知道没有被写出来的后半句——
“你是上帝展示在我失明的眼睛前的音乐、天穹、宫殿、江河、天使、深沉的玫瑰,隐秘而没有穷期。”
目光又落回那红得刺目的玫瑰上,他听见自己很轻地嗤笑了一声。
恋爱时都没有送过他玫瑰的人,怎么分手后倒是假借他人之名给他偷偷送玫瑰?
为了不被一眼认出来,沈流云特意没有用中文,而是换成多种外国语言,实在费尽心思。
但他实在低估了闻星对他的了解程度。
闻星清楚地记得,沈流云写字会习惯性地在每句末尾留下一个代表结束的墨点,同这张手工纸上的一模一样。
并且,这行诗里的字母a被拖长上扬,形似一截上翘的蛇尾。
会这么写a的人,闻星至今为止有且只见过一个。
若说沈流云一次都没给他送过玫瑰并不中肯,在恋爱之前倒是有过那么一回。
在深夜的面馆里,沈婻沨流云把插在口袋里的玫瑰送给了他,以表对那碗云吞面的感谢。
那支玫瑰的芳香在他手里停留了短暂的半小时,而后被他物归原主地插回了酒店的花瓶里。
如果沈流云在过去给他送过很多次花,他或许不会这么斤斤计较。
只是很可惜,唯有那一次。
理智告诉闻星,眼前这束玫瑰花的归宿应该是垃圾桶才对。
但或许是先前喝下的羽毛酒在他的胃里逐渐发酵,让他的意识变得混沌,意志也没有那么坚定。
他找来剪刀,将花束外面华丽的包装纸剪开,再修剪掉多余的花枝和叶子,而后一枝一枝地插进花瓶里。
家里的花瓶是房东太太留下的,样式复古别致,奈何容量有限,只刚好够插较为完好的玫瑰。
剩下那些残缺的玫瑰和散落的花瓣都被闻星收紧了一个小布袋里,打算明天再用烤箱制成干花。
这是他能够想到的尽可能保留较长时间的储存方式。
处理完玫瑰,闻星继续喝桌上那杯吃饭时没喝完的羽毛酒。
他伸手握住杯子,轻轻晃了晃,紧接着,一些白如羽毛的絮状物随着细小的气泡从杯底往上飘。
这景象吸引了他的注意力,盯着看了很长时间,直到气泡和絮状物都消失不见,才终于仰头将酒喝尽。
他摇摇晃晃地起身,拿起桌上那仅剩的尚无归宿的信封进了卧室,拉开床头柜的抽屉,把信封扔进去,让它和前两张卡片躺在一起。
闻星也躺倒在床上,黑暗与被褥一起将他包裹。
他仍未想明白,时至今日沈流云做这些到底有什么目的。
弥补?道歉?还是……真的对他余情未了,想要重新来过?
没有一个答案看上去靠谱,但他实在不想自己又一次弄错对方的意图,于是选择放弃过度的思考。
那行简短的诗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令他不由得想起博尔赫斯的另一句诗:“爱上一个人,就好像创造了一种新信仰,侍奉着一个随时会陨落的神。”
诚然,他心里侍奉的那尊神像历经风霜、痕迹斑驳,早已褪去光鲜亮丽的外壳,暴露出腐朽不堪的内里。
只是仍然存在感很强地在他心里占据一席之地。
那漂浮在酒液里的白色羽毛,好似顺着酒液流进了他的身体,塞满他的胸腔,变得又闷又涨。*
正如诗人所说,住在疗养院里的人总要学会点什么,才能够打发掉大量空虚的时间,沈流云也逐渐发现这里的每一个人都会那么一两种技能。
拿他住的这栋楼来说,一楼的诗人会做手工纸,二楼的白头发青年会种菜,三楼的麻花辫姑娘会织毛衣,四楼的驼背大爷会木雕,只有五楼的沈流云什么也不会。
沈流云本觉得没什么不好,下楼散个步的功夫却因为看上去太过清闲而被二楼的那位抓去当苦力。
白头发的青年将满满一桶水交给他,双手合十地拜托:“麻烦帮我给辣椒田浇一下水好吗?太阳快落山了,我一个人忙不过来。”
沈流云不讨厌帮助别人,毕竟也只是举手之劳,但问题是——他用目光将面前那片菜地扫了好几圈,都没能找到一颗鲜红的辣椒,深感疑惑:“辣椒在哪?”
青年双眼立时瞪圆了,好像听见了什么匪夷所思的事,“辣椒你都不认识?”
沈流云语气平淡,眉宇间有被轻视的淡淡不悦,“认识辣椒,但不认识辣椒苗。”
况且,这片田里看上去全是绿色的草,区别很大吗?
青年只好费劲地将沈流云拉到田里,一个一个教他辨认,这个是白菜苗,那个是萝卜苗……
“停!”沈流云有些心累地打断对方滔滔不绝的讲解,“你只用告诉我哪个是辣椒苗就行。”
“噢,就是你现在快踩死的那个。”青年指着他的脚下。
沈流云脸色微僵,有些尴尬地挪开脚,解救出那株奄奄一息的辣椒苗。
因为这个无心之失,沈流云特意多给这株辣椒苗浇了一瓢水。
结果又把青年气得大叫:“浇太多水辣椒会被淹死的!”
沈流云好心办坏事,神情愈发尴尬,脸上险些挂不住,只是依然嘴硬:“你种的菜看起来都太小了,我想着多浇水能长得快些。”
青年白了他一眼:“它只能喝一定量的水,喝多了就撑死了。”
好在青年脾气来得快也去得快,过了会儿又拍着胸脯自豪地对沈流云说:“它们长得小是因为都是我从种子开始种的。”
从种子开始种植比从秧苗开始种植要难得多,在沈流云眼里是有些蠢笨的行为。
既然最后种出来的结果都差不多,那为什么要自讨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