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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信童(87)

作者:康塞日记 时间:2024-10-09 09:23 标签:狗血 港风

  陈巢觉得这个既瘦且文弱但长得极漂亮的青年露出故作老成模样好奇怪,居高临下好奇地打量沈宝寅两秒钟,敷衍地应一声:“嗯。”
  沈宝寅似乎说完也觉得有些窘迫,不自然地笑了下,转头看向黎兰君:“小姨,在这里住的还习惯?”
  黎兰君笑眯眯:“自己家酒店有什么住不惯,不过我还是喜欢住家里,你什么时候把白加道的房子装潢好呀,那么早上我可以爬山登高,这里是好,购物方便,可是闹市太吵了呀。你要是没空,小姨有空的呀,我替你去盯,总住在外面算哪能回事。”
  这是要登堂入室了。
  沈宝寅在心里高度警戒,他小姨是个不甘寂寞的人,生活一旦太平静,就一定要想方设法闹腾点动静出来。他虽然珍惜这个唯一的亲人,并且甘心赡养她,但不代表愿意与之长期相处。
  “脏活累活你揽过去做什么?”沈宝寅一摆手直接否决了黎兰君的提议,“小姨,你来我这里只要好好享受生活。好了,我们去吃饭,上了一天班,我好饿。”
  陈巢在一旁露出不满的眼神,因为沈宝寅神色中的不耐烦。
  其实他也不喜欢他妈妈的市侩,开口闭口便是打听对方家财,在面对后辈时不太庄重以及热络讨好的态度也令他十分丢脸。
  正是因为看不惯,可又无法阻止,他才会一参加完葬礼就跑到同学家中去,总归是人家亲姨甥的事情,他管不了,干脆眼不见心不烦。
  可无论他如何看不惯他母亲的做法,沈宝寅不能瞧不起他妈。
  他在这边愤愤不平,谁知他妈妈全不在意,反而露出心疼表情,立马说:“好好好,你这么大个人啦,都是董事长,怎么还不知道照顾自己,午饭没有吃哇?”
  沈宝寅神色缓和,在黎兰君的关心下难得露出属于孩子的不好意思表情,轻声说:“太热啦,吃不下。”
  陈巢在一边不发一言,观察沈宝寅言行举止,突然知道沈宝寅身上的违和感从何而来。沈宝寅到此为止表现得一直谦逊温和,但他从沈宝寅眉宇间闪现的厌恶看出来,沈宝寅其实并不喜欢被他妈妈干涉和管教。
  不喜欢,却还要忍受,还要装作亲热。
  他忍不住想起离开上海时他妈妈对他的告诫。
  “你大姨死得早,阿寅不跟我亲跟谁亲?他从小亲爹不疼后娘不爱,就是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我提前警告你,你表哥可怜啊,不管你表哥脾气多么古怪,你都要对他和气,装你总装得来吧!你以为我愿意去香港?你那个该死的姨父害死你大姨,我见都不想见他,地方也小,呆久了出气也出不赢。但是你表哥在那里呀,你老爸欠那么多债,要不是你妈我哄着你表哥,他能每个月都按时按点寄钱到咱们家?你现在还能有事没事飞去加拿大参加冬泳俱乐部?”
  心底里,陈巢突然原谅了沈宝寅对他妈妈的轻视和不耐烦,因为他觉得沈宝寅也很可怜,只能从很少的地方去找爱和温暖,即使这份爱并不纯粹,需要支票兑付,但对方是唯一的亲人,因此沈宝寅捏着鼻子也要靠近。
  一个命运多舛、孤独寂寞、美丽单薄的有钱人。
  沈宝寅一定是被爱过就再离不开对方的人,但可能他自己并不清楚这件事,还高高在上的,以为自己是主宰局面的那个。
  用完晚餐,黎兰君提出要夜游香江,沈宝寅更想回去好好睡一觉,不过黎兰君看起来很想玩的样子,沈宝寅勉为其难还是答应。他的游艇终年停在维港码头,出海倒是方便。
  游艇面积不大,可对于三个人来说已经非常宽敞。陈巢在酒柜面前专心调酒,黎兰君在伦敦生活过三年,遇见英籍船长喜滋滋和人谈起伦敦人土风情,沈宝寅得以独处。
  今夜的维港风平浪静,两岸灯光璀璨,温度也很宜人,沈宝寅独自坐在船头,耳边只有水浪翻腾声音,望住开阔风景,心情比白天宁静很多。
  一安静下来,他就忍不住想起油麻地别墅里丰霆那副心如死灰的失望面目。心中蓦然一揪心的疼,他终于有空开始伤心。
  股份是不可能还回去,丰霆想都不要想,最多明天就打电话让人找到丰朝宗,至少把遗体交还给丰家。
  唉,然后晾上两天,等到丰霆消气再去哄一次,有什么办法,谁叫他没有丰霆心狠,说走就走,头也不回。
  这两天是决然没有空了,丰姗要和他打官司,他还得和律师商量怎么应对。
  想到这里忍不住又翻起怒火,他就知道这个女人对他爸爸没几分感情,否则怎会闹到法庭上,他爸妈辛辛苦苦建立公司,官司一打,向银行批款一定批不到,有几个项目就会停摆,到时候股价又要往下跌,跌跌跌,跌破底盘又要面临股东会的质疑,想想就头痛!


第64章 灵魂逐寸向着洪水跌堕(8)
  沉思片刻,沈宝寅不经意一抬头,突然发现陈巢不知何时从船舱内走出来,正不远不近地站在离他两三米的地方。很俊朗健硕的一个少年,背靠着船舷,两只手肘向后搭在船舷边沿,左右手上各端着一个酒杯,就那么门神似的伫立在暗处,默默打量着他。
  沈宝寅觉得有些奇怪,但也没讲什么,兴许陈巢是在看风景,于是转回了头,继续想自己的事。过了半晌,他又转头,发现陈巢还是在盯着他看。
  沈宝寅心里终于感到有些不适,心里想:这小子该不会是还看不惯我,正琢磨什么坏主意呢?
  他干脆也盯着陈巢看,陈巢不闪不避,俊朗的黑脸蛋上反而还露出了一个笑容,似乎为终于被他注意到了而感到松了口气。
  看到他这个孩子似的笑容,沈宝寅心中蓦然叹口气。心底暗笑自己的风声鹤唳,他朝陈巢微笑了一下,招招手,说英文:“过来坐。”
  陈巢马上走了过来,很高兴地在他身边落座,送礼物似的递给他一杯蓝色马提尼。
  沈宝寅接过酒杯,挑了挑眉:“你调的酒?”
  陈巢期盼地点点头:“快尝尝!”
  沈宝寅抿了口酒,杯口太阔,有几滴酒液不小心沾到了嘴唇上,他下意识伸出嫣红的舌尖舔了舔上唇,咽下酒转头时发现陈巢正若有所思盯住他脸看。
  沈宝寅不闪不避,十分松弛地,弯着漂亮的眉眼道:“做什么?”
  陈巢说:“哥,你很漂亮。”
  沈宝寅不由得有些惊讶,他忍不住直视了陈巢,正好对上陈巢一双清澈的目光。
  确认了陈巢并不是在消遣他,沈宝寅笑了笑,摸摸自己长达耳垂的半扎黑发,说:“阿弟,你的英文不该比我差,形容男人不可以用漂亮。”
  陈巢解释:“不,哥,你是男人的那种漂亮。”沈宝寅哑然。
  陈巢是个坦诚的人,沈宝寅其实很欣赏男人的这种品质,因为和他打交道的个个是人精,拥有这种朴实品质的人不多。
  不过沈宝寅并不喜欢别人对他外貌的赞许,因为这会掩盖他的其他优点,他宁愿陈巢夸他力大无穷,即使这是句假话,那也比听人夸他漂亮来得好。
  沈宝寅没作回应,而是转移话题:“你觉得香港好不好?”
  陈巢歪头想了想,说:“来之前,我不喜欢,来了以后,觉得还不错。”
  沈宝寅说:“人人都会爱上香港。”
  他在八岁至十六岁期间厌恶香港,十六岁至二十岁想念香港,二十岁至今,莫名其妙爱上香港,其中曲折,自己也不明不白。
  陈巢说:“哥,你不高兴。”
  “有那么明显?”
  “超级。”
  沈宝寅叹口气说:“阿弟,你读几年级?”
  陈巢挺了挺胸膛,大概为自己即将脱离校园蜕变成为一个社会人士而感到激动,说:“明年大学毕业。”
  沈宝寅挑眼扫他一眼,故作深沉拍拍他肩膀:“所以说念书多么好,要珍惜。大部分人一旦上班,都会同我一样,再也不会总是莫名其妙感到高兴。”
  “你不比我大几岁,怎么这么老气横秋。好了,别伤心。”自从下午时分偶然性地窥见沈宝寅内心对爱的渴望,陈巢便不自觉地对这个表哥产生了同情和喜欢,并且自然而然把沈宝寅认作家人,因此,对于沈宝寅任何顾影自怜的说法,他都发自内心地非常不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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