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小聋子嫁给渣攻舅舅后(19)
见到它完好无损,无辜的眨着一双黑溜溜的小眼睛,悬着的心才放下来。
这时,他才恍然间看到不远处泡在水坑里的助听器。
心脏猝然间被攥住,他惊慌失措的拾起助听器,戴回耳朵上,一动不动的听着里面的声音,身体僵直如同搁浅的鱼。
没有声音。
盛愿大口喘着气,一手按住绞痛的心口,四肢百骸传来的疼痛压弯了他秉直的腰身。
他用力擦干助听器上的水,重新戴上,重复试了很多次,结果都是一样的。
他再也没有在助听器里听到声音。
世界彻底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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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大概是盛愿人生中最孤独无助的时刻。
他浑身湿透的蜷缩在巷口,冰冷的雨珠打在身上,痛得他无法停止颤抖。
他手中紧紧攥着助听器,抱着咬咬,仿佛自言自语一般的说:“对不起呀……我是不是什么事情都做不好?不然为什么谁都不要我……还连累你跟我一起遭罪……”
咬咬从盛愿怀里钻出来,露出一颗圆圆的小脑瓜,小爪子挠了挠他的下巴,又嗅嗅他的鼻尖,忽然伸出粉红色的小舌头轻轻舔了他一下。
就在那么片刻间,眼泪从盛愿眼中落了下来,好像再多一秒都包不住了。
他故作坚强的坚持了这么久,此刻,那积攒如山的委屈终于压垮了他的脊背,忍不住哭了起来。
他哭的时候是没声音的,只是小小的抽噎,肩膀牵连着整个身体都在颤抖。
脸上水痕模糊,分不清那是雨还是眼泪。
他抱着咬咬小声呢喃:“我有你就够了……有你就够了……”
“我们宝贝才不是没人要的,我要,我养你……以后不会有人敢把你丢出去了,知道吗?”
“我可以没有家……但是我的小狗有家。”
“……你的家叫盛愿。”
他恍然的看着天与地,望着那失去延展的天空,明白了一个残忍的真相。
这个世界的苦难不可避免的会流向更底层更弱小的人群,强大的人则负责掌管天平,他们分配在两个极端——家族背景实力雄厚的高位者,或是一无所有什么都不怕的人。
而他恰恰拥有着很少的东西,拿不起也放不下,于是顺理成章的成为了天平的倾泻口。
城市电闪雷鸣,暴雨如注,他无家可归。
就在这时,一双黑色皮鞋唐突的闯进了他的视野里。
那昂贵的皮料本应一尘不染,此时却溅上了不该有的泥点。
盛愿渐渐止住抽噎,红着眼睛,缓缓抬起头。
那把黑伞慷慨的向他倾斜,遮去了他头顶的雨,淋湿了男人的肩。
盛愿看见他的手腕处,晃着一粒红得扎眼的小痣。
他曾经很多次在梦中见过它,也无数次在那幅未完成的油画前驻足徘徊,笔尖上一抹红迟迟不敢真正落到画布上。
男人背光而立,秉直的身形如墨竹,精绝的五官在他眼中完美到近乎到不真实。
倘若这世上存在救世主,盛愿以为,就该是这样。
他抬头望向男人时,仿佛第一次拥有虔诚信仰的信徒。
那一瞬间,他感到,这仿佛就是命定。
这是盛愿第二次见到牧霄夺,他依旧那样冷冽,高不可攀。
他想,他这样的人,也配与先生同淋一场雨吗?
“盛願,和我走吧。”
再见面时说得第一句话,牧霄夺用了粤语。
一如十几年前为他取名那般,可惜他听不见。
那藏在血脉中同根生的藤蔓相互缠绕,在异乡的土地里扎根,静静生长在潮湿的夜里。
第14章
雨水格外喜欢攀附在那把仿佛能吸走世间一切光芒的黑色伞面上,黑暗就是它最好的保护色。
硕大的雨珠被伞骨分割,沿着倾斜的伞面滑落,像不断分离又汇合的人生轨迹,最终绕过盛愿,落在他身后那片空地上。
他在这样错落的视线中意识到,原来自己与先生之间相隔着一条不可跨越的鸿沟。
在目睹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的残酷后,他一并理解了为何会有人穷尽一生想要成为强者,使他陷入困苦与挣扎的根源,对于先生来说,恐怕吹灰不费。
站在那样高不可攀的位置,想必月光也会更加明亮。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人的贪念会在尝到甜头时不断放大。
盛愿的贪心很清澈。
他生性温吞,却是那么卑微的、克制的、纠结的、沉默的、偶尔溢出的……恳求这把伞能对他偏心更久一点。
他一生都不愿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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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霄夺垂眸看着他的眉眼,他脸上的皮肤苍白柔软,淡色的眼珠清亮润泽,眼神似山猫,懵懂,纯净,就这样无知无畏的望着自己。
他封闭的心脏好像被猫爪挠了一下。
“盛願,和我走吧。”他说。
透过潮湿的水雾,盛愿看见他的薄唇轻轻翕动,似乎说了什么。
他听不见声音,又不会分辨唇语,忽然变得有些着急。
盛愿颤颤的摊开双手,捧着失灵的助听器,急切的解释道:“助听器、摔坏了,我听不见您说了什么,对不起……”
他的眼圈红,鼻尖也红,睫毛上沾着细小的水珠,分不清是雨水还是眼泪,压低了他的眼帘。
下一刻,他垂落的视线中晃过一粒红,从他手中拾走了助听器。
牧霄夺就这样不言不语的单膝半跪在他面前,路灯昏稠的灯光洒下来,平等的映衬着他们两人的侧脸。
他修长的手指夹着那枚小零件,放在指间端详,机身上一道细细的裂痕,隐隐可见里面精密的脉络。
盛愿是如此依赖着这个精巧的小玩意儿倾听声音,他无法想到,变哑的世界是怎样的。
他把助听器收进风衣口袋,幽深的眸子平静的注视着这个惶恐不安的人。
伞柄立在砖缝里,笼罩着他们两人的身体。
他牵起盛愿冰凉细瘦的手,指尖蹭在他的掌心,一笔一划的缓慢写下一个字。
“盛?”
盛愿轻轻念出声,酥麻的痒意让他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看来小孩儿聪明得很,牧霄夺继续写下第二个字。
“……願。”
生疏的繁体字让盛愿犹豫了很久,他名字里的这个字只短暂的用了两天,就被爸爸改回了简体。
他没有去思考舅舅是广东还是香港人,只知道他在叫自己的名字。
于是,他对着男人轻轻“嗯”了一声,唤他:“舅舅。”
牧霄夺也学着他的样子低低“嗯”了声,继续牵过他的手写字。
“和。”
“我。”
“走。”
那时,那刻,这诱人的几个字击中了盛愿年轻的心脏,击中了他欲望的顶点。
他慌了神,下意识想抽回手,却被男人用力捏住了指尖,不容拒绝。
他一下一下眨着眼,像小鸟扇翅膀似的抖落睫毛上的水珠,眼神无辜的问他:“……去哪儿?”
其实,盛愿完全不需要回答。
哪怕是让人失足深陷的泥沼,他也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牧霄夺沉吟片刻,在他手心里轻柔又郑重写了一个字。
——“家。”
盛愿的神色划过一丝无措,一见他认真的眼,便再发不出任何声音。
牧霄夺牵起他冰凉的小手,带他走向路口的车。
温热的温度从相触的皮肤源源不断的传递过去,感受到他僵硬的手指在触碰中一点点松懈力气。
像逢春的雪,柔软的化在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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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汽凝结的车窗后,盛愿看见长兴街繁华的长路,萎缩成了一片睡意朦胧的光影。
他从未觉得云川的夜晚这么美丽,软红十丈,纸醉金迷,充满了温情和暖意,让他短暂忘记了这座城市曾经带给他的伤痛。
他看着车子昂贵的内饰,蓦然想起,曾经看见过虞嫣坐在他此时此刻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