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昼(35)
——郑彬实在不想来这里。
事实上,恐怕所有警察都不愿来。警察能智斗顽贼,亦能勇擒恶徒,却依旧对棚户区里的一切束手无策,身临此处除了让自己的心脏不断揪痛外无法可做。世间无奈众多,一腔热血有时也不得不冷却片刻。
今天若不是为了查案,郑彬肯定不会带着顾怀天进入这片棚户区。先前结合法医尸检所得的年龄身高死亡时间等信息,一队在失踪人口库中检索出了几个疑似目标,排查到最后,就只剩失踪多日的洪招娣。这个女人现年三十二岁,无业,失踪前就租住在棚户区。
如郑彬所料,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果然一时应付不了接下来的工作。
顾怀天本身家境不错,又被分配到东埠这座繁华都市实习,之前哪曾见过这般毁败光景:堆满垃圾的地面污水横流,衣衫褴褛的老者一路乞讨,不时还能看到肢体残缺的人踟蹰而过。棚户区与城区的巨大反差令顾怀天震惊不已,内心翻涌的悲悯折磨得他痛苦不堪,当被要求向这些人打听洪招娣时,仅是远远望着那些麻木浑浊的双眼,就让实习警察丧失了朝他们迈出一步的勇气。
郑彬心里也不好受,但这是在东埠工作的必要历练,于是他还是板起脸,一边呵斥自己的徒弟一边催他快去问话。
于是郑彬一共犯了三个错误。
他不该为了低调行事而换下警服便装出行;
他不该为了锻炼徒弟就只带着顾怀天同行;
他不该在治安堪忧的棚户区引起别人注意。
——等到郑彬有所察觉的时候为时已晚,四个持刀的人已经向他和顾怀天包围过来。
虽说未免憋屈,但任务在身不好节外生枝,于是郑彬掏出钱包放在地上,拉着顾怀天后退了几步。
然而那四个身材瘦弱的男人似乎并非求财,口中怪叫,挥舞着砍刀冲了过来。
骂了句“哪有拦路抢劫直接奔着灭口来的”,郑彬闪身躲开劈来的刀刃,一脚踹在那人后腰上。身旁的顾怀天不遑多让,小伙子刚出警校,身体素质正值巅峰,一记鞭腿直接踢得另一个人头昏眼花。随后师徒二人拉起架势,很快便利落地摆平了剩下的两个。
不过今天的侦查任务这下也告吹了。
郑彬叫顾怀天立即报警,自己动手扒掉了这四个“劫匪”的外套。说来奇怪,四个男人刚才还张牙舞爪一副要拼命的架势,被撂倒后却莫名乖顺起来,也不挣扎也不反抗,任由郑彬将他们反剪双手用外套捆在了一起。
心下纳闷,郑彬便俯身察看这几个人的情况:他们全都目光呆滞、涎水四流,对外界的刺激几乎没有反应。拉过其中一个人,郑彬撑开他的眼皮,发现这人瞳孔涣散,下睑结膜紫绀,眼球表面有细小的出血点——
“落海”!
郑彬曾听同事谈起过,这种致幻药于十年前在黑市流行开来,自此熄扑不绝。据说服用者会感觉如坠大海,一路下沉,溺水入肺却不窒息,身遭尽是怪奇生物游弋徘徊,似在深海陆离光怪,由此得名“落海”。因其成瘾性强、幻觉显著,加之不知为何只有东埠本地才能出产,所以炒价昂贵,一旦沾染必定倾家荡产,害人匪浅。
这帮人的表现十分符合吸食“落海”后的特征,意识脱离肉体沉浸在幻觉之中,徒留一具躯壳化为外人眼里疯癫异常的暴力狂。郑彬啧了一声,身处棚户区,饭都快吃不起了,居然还要砸钱去换几场瞬息湮灭的虚假幻梦,真是无可救药。
“阿天,记得跟辖区派出所说明情况,再通知——”
顾怀天头刚点了一半,旁边陋巷突然又冲出一个手持砍刀直扑郑彬而去的男人,速度之快让他无暇组织语言,脱口惊叫:
“师父!同伙!!”
此时郑彬恰巧正背对着巷口。骤急事降,他听到了顾怀天的提醒,条件反射掉转过身,但根本来不及再做防卫,眼见着就要迎面接下一刀——
从与男人相反的方向忽地扑出一个青年,生生将他撞离了行进路线,自己掩在了郑彬身前。
男人见偷袭不成,恼羞成怒,回身挥刀向这个青年砍去。青年避无可避,只能抬起左臂护住头部。砍刀切肤破肉,他的左臂立刻血流如注,却硬是强忍痛楚顺势夺刀,右手立掌直劈男人颈侧,同时提膝重重顶击对方腹部,上下夹攻,这才让袭击者失去意识。
惊雷乍起惊雷乍落,事发突然,两个警察足足愣了十几秒。直到青年手中不稳、刀落在地“仓啷”一声,顾怀天才反应过来,连忙朝他靠了过去:
“同志,你怎么样了!坚持住!”
“我没、没事。”
棕发的青年抬起头,冷汗自额头鬓角不停滑落,连带湿润了一双褐色眼眸。
“王顾问?”实习警察吃惊道,“我还以为——你们没有回去吗?”
一时失神的郑彬这才如梦初醒,当即喝问:
“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原来是您啊,”王久武有些虚弱地露出一个微笑,“我想多了解下东埠,这里还没来过,所以……谁知道刚好就遇上……”
他脸色煞白,右手死死按着左臂的刀伤,鲜血却还是不停从泛白的指节间涌出,无声滴落。
“好了好了之后再说!”
郑彬用力扯掉王久武那截已被砍破的衣袖,快速帮他做了止血包扎,同时对顾怀天说道:
“把车开过来,先送这小子去医院!”
作者有话说:
首先来句求生欲,东埠的原型是民风淳朴哥谭市,所以请一定不要把它往天朝某座城市上套。
然后,我爆字数了(尬笑.jpg)所以只能把一章拆成两章,
往好处想,这样今明两天就能连更了不是!
不知为何我写起郑彬时更顺手,大概是因为我是个制服控(划掉)刑侦相关爱好者,家父也从事相关工作,四舍五入算有所熏陶。
郑队好像也确实是传统刑侦男主人设XD不过因为我看了太多主角是警察的刑侦文,想整个花花的,所以这篇文选择非警察又不那么“正面”的老王做了男主。
一想到老王“攻略”完成后郑队就会沦为工具人,不能再这么爽写之后,不知为何还有些小失落。
第28章 化冰(下)
等到郑彬把那几个人交给辖区派出所民警、自己赶来市医院的时候,王久武已经挂完急诊,正在缝针。
“大夫说王顾问运气不错,只是皮肉伤。他肌肉结实,穿得也厚,对方刀又钝,所以没伤到骨头,按时换药休养一段时间就好。”
听完顾怀天的话,郑彬一下子瘫坐在走廊长椅上,似是松了口气。
然而实习警察清楚地看到自己师父的双手正在颤抖。他想开口询问,却因对方痛苦的神情而咽下话头,一时不知所措。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响亮的大嗓门由远及近:
“老郑啊!呜呜呜,我的老郑啊!”
是林深。这人惊急交加愈发冒失,不时磕碰到别的患者,一边连声道歉一边朝急诊室这边奔了过来。
郑彬一下子从长椅上弹起:
“这里是医院,鬼叫什么!再说我还没死呢!”
“我这不是听到消息就连忙往这儿赶,来不及拎个果篮,再不嚎几声的话,岂不是显得我太不够意思,”林深假模假式抹了把眼泪,“老郑啊,你怎么这么不小心,我说你——诶?”
他左看右看,又围着郑彬转了一圈,“你没事啊?”
“我没事,”郑彬烦闷地揉了揉眉心,“是那个姓王的被砍伤了。”
原本见老友没事又开始嬉皮笑脸的四队长听到这话瞬间严肃起来。
“老郑——郑彬!这我就要批评你几句了,你一个警察,让群众给你挡刀,合适吗!”
林深一身警服在医院本来就很显眼,嗓门又大,周围的病患被他吸引了注意力,听到这句话后纷纷向郑彬投来怀疑与不满的目光。这下即便是曾经的一队长也臊得脸上发烧,抬手就要捂林深的嘴: